我与读书作文8篇

时间:2023-04-12 18:02:00 分类:作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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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读书作文8篇

我与读书作文篇1

再读我与地坛,就想到高中在语文自习课上第一次读到《我与地坛》的场景。

那时候因为自己成绩不好而自我悔恨,想到自己父母的不容易,想到自己因为远离家而思念父母,想到自己的学业压力,所以在读《我与地坛》的时候哭得一塌糊涂,当时以为自己有过不去的坎,因为成绩差,因为不如人,所以觉得悲伤,觉得自己一辈子都完了,会永远抬不起头。

而今,再读《我与地坛》才发觉,你根本不知道人生最难的地方在哪里,那时候成绩不好,一点困难就以为是天大的难事。而现在,长大后的经历更让人难以忍受,你会发现,比买不上房子挣不到钱的还大的压力就是你的家庭不幸福,你不知道你爱的人在经历怎样的磨难,他们又是怎么在煎熬地忍受中年的一切变故,而且,这变故相当地长,相当地复杂。

你想自己突破,过自己的人生,建立自己的家庭,却发现,原生家庭的一切影响你都尚未摆脱,根本走不出去。

人生就像走进了死胡同,很多年你都出不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走出来。就像史铁生当时在地坛一样,在思考自己生命的意义,无数次在生与死之间挣扎。

他的生命因为疾病困在了轮椅上,但他的思想却不受限制地在飞翔,拯救了自己,也用文字滋养了那些困在生活中的人。有数不清的人因为生活发生了变故,他们也不知道人生会在什么地方卡壳,会在什么地方打转,会在什么地方倒退。

我与读书作文篇2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小时候让妈妈讲给我听,渐渐地,我长大了,能自己读书了,妈妈给我买许多拼音读物,现在我已经上四年级了,家里的书越来越多,我仍旧对书爱不释手。我最喜欢的书是《18个童话小精灵》,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让我受益匪浅。

?18个童话小精灵》中有十八个童话,个个故事都很精彩,想当太阳的小狗再也不胡思乱想了,没有尾巴的小鸡边成了一只威武美丽的大公鸡,不满足的鱼又回到了小伙伴的身边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洋葱头历险记》。

?洋葱头历险记》讲述了洋葱头和它的家人还有邻居们过着穷苦的日子,经常受到柠檬国王的欺负,洋葱头的父亲不小心踩了国王一脚,被判无期徒刑,洋葱头希望把父亲救出来,开始了一次历险记后来,如他所望,所有的好人全都被救了出来。

我掩卷沉思。洋葱头非常机智、勇敢,遇到困难不退缩,他虽然知道去救父亲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但是他仍然冒着危险去做,一点也不害怕,我非常佩服他。我想到了我自己,以前我是一个胆小的孩子,黑夜里不敢一个人上厕所,不敢一个人在家,遇到困难,总想依赖家长和老师,不敢一个人去面对,考试考差了就气馁,跟小洋葱头比起来,我惭愧极了。我下决心改掉这些毛病,像洋葱头一样做一个勇敢,不怕困难的人。

读书让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陶冶了我的性情,让我受到了许多教育和启迪。读书使我渐渐成长起来。

我与读书作文篇3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先生的代表作品,这篇文章有着作者对死亡的剖析,最终得出“死亡只是一个必将到来的节日,那么就安心来迎接”的结论;有着对亲情的讴歌,为母爱的无私奉献而赞美,因为母爱唤醒了他沉睡的心;有着对生命的向往:那一个永远无法得到荣誉的长跑女孩,那一对从中年相伴直至步入老年的夫妻,那一个对妹妹无比爱护的哥哥……一个个在地坛的故事是如此的美好与纯真让人向往。

对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开头史铁生先生在地坛孤寂的思考死的事情,和他的没落与悲愤。是啊,一个人在青春的大好年华中折断双腿,只可以在轮椅上生活,这对一个有理想有梦想的人是多大的打击呢!但是在细细的思考中,他明白了很多。在母亲的关注下,他在一次次用心灵与死神的搏斗中,他放弃了死亡与没落,向着文坛进发,成功的成为一名作者。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想我们应该好好把握。诚然,人生难免有许多坎坷,但这不应成为逃避生活的理由,与其悲伤痛苦,草率结束自己的生命,不如将它看作是生活赐予我们磨练自己的机会。正是一次次的挫折,才让这个世界充满乐趣。没有故事的世界是呆板的,所以,我认为,挫折即成长,《我与地坛》一书,正是对挫折与成长的诠释。

我与读书作文篇4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简·爱》这本书。最后,我得出的结论是:简·爱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是因为她的坚强对于别人来说不简单。在简·爱小的时候,她的爸爸妈妈都死了,只好在临终前把简·爱托付给了简·爱的里德舅舅,但是,后来里德舅舅也死了,只好把简·爱交给了里德夫人。但是,里德夫人对简·爱很凶,好像自己和简·爱没有任何关系似的。所以,简·爱天天被关进里德舅舅升天的红屋子里,每次里德夫人都说是简·爱做错了事,要让她检讨。所以在这红屋子里常常传来简·爱的哭泣声。有一天,修女学校的管理人来到里德夫人家,并要带简·爱去上学时,她应该明白,自己本来就无依无靠,一但离开这里,就一个可以依靠的都没有了。可是简·爱并没有哭,也没有流泪,而是坚强的活了下去。

在修女学校里,她的忍受各种痛苦:早上,要很早起床,顶着寒风上课,只能吃烂土豆和糊粥,晚上睡觉时只能盖薄薄的披风。最难忍的并不是在上学的过程中,而是在一开始里德舅妈把简·爱教给修女学校管理人的时候说的话。里德夫人当着简·爱的面对修女学校的管理人说简·爱十分会撒谎。那句话深深刺进了简·爱的心,但是她还是向以前那样没,不哭不闹。用自己的行动去改变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到最后,简·爱离开了罗切斯特,她一个人在大风大雨中坚持,用不同的方法生活下去,最后,简·爱用自己的坚强度过了风风雨雨,使自己终于回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旁边。因为简·爱坚强,所以她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是因为她对朋友的友情不简单。在修女学校里,简·爱用不同的生活换来了一个真正的知心朋友——海伦·彭斯。她们常在一起聊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她们有什么心里话都向对方倾诉。简·爱和海伦无论在哪里都是结伴而行,所谓“岁寒知松柏,患难见真情。”就是这么一回事吧。最后,海伦生了重感冒,被送进了修女学校的病房……深夜十二点多,简·爱冒着被挨打和被别人责骂的痛楚,悄悄潜入病房,那就是为了最后和海伦聊聊天,谈谈心,来最后和她拥抱一下。我看的时候,就笑了。因为我觉得没必要冒这样大的风险。但是,我看到后面才明白。简·爱失去唯一的一个知心朋友是极其痛苦的,所以她才如此肯定坚毅的下定决心。这晚,海伦·彭斯死了,她们的友谊使我感动万分。因为简·爱相信友情,所以她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是因为她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一开始,她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但简·爱长得并不美丽,又没有家,是个孤儿,而罗切斯特先生,又英俊,又潇洒,所以并没有看上简·爱。于是,简·爱便对罗切斯特先生说:“我知道自己长得并不怎么样,又贫困,而你十分富裕,又帅。你可能看不上我,但是,我要告诉你,爱别人不是因为钱,也不能是因为钱。”罗切斯特先生听后,发现简·爱很有文化,于是就欢愉的接受了简·爱。接着,简·爱发现自己的未婚夫——罗切斯特先生还有一个前妻,现在是个疯子,还住在罗切斯特先生家里。简·爱清楚地知道之后,绝对不原意成为第三者,所以马上离开了罗切斯特。

我看到这里,觉得罗切斯特先生未免太可怜了:前妻疯了,而新妻又跑了。然后,简·爱又在流浪的途中撞进了她的表哥圣约翰家。圣约翰想让简·爱成为他的妻子,可是简·爱拒绝了,因为简·爱并不爱圣约翰,她只爱罗切斯特,虽然圣约翰比罗切斯特先生帅,但是简·爱还是马上离开了。最后,简·爱还是决定回带罗切斯特先生的旁边,因为她知道,自己只爱罗切斯特先生,可是,那时候的罗切斯特先生双眼都已经瞎了,但简·爱没有抛弃罗切斯特先生,反而对他更好了。简·爱不简单,因为她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

简·爱不简单,不仅因为她坚强不简单、友情不简单、对爱情的理解不简单,还因为她品德不简单、智慧不简单、耐力不简单。

我看了这一本令人感动的书,心中思绪万千、波涛涌动。简·爱这个女子在我心的深处飘飘悠悠,蒙蒙胧胧,飘忽不可捉摸,但有一点,始终很清晰,那就是:简·爱不简单!

我与读书作文篇5

夕阳夕下,雁雀归巢,又是那座熟悉的古园,那被夕阳拉得长长的身影,他静默,无语,深邃的眼眸似将夕阳的脚步停驻……

生命对于很多人来说,是忙碌的,当然也是粗疏和浮泛的,而我们常因此获得幸福感。

但对于他——史铁生来说,生命是个苦难的过程,也是一个超越苦难的过程。

初识史铁生是在中学课本中,同是《我与地坛》,只不过仅仅是一个选段,那时的我对他的印象只是一个文章写得好的残疾人罢了,殊不知他那崇高的人格和对生命的感悟。而今我有幸再次拜读这位伟人的文章,内心不觉被一股洪流般的力量惊醒,放眼人生,感悟生命。

十二岁,正是浪漫的青春时代,正是做梦的季节,用他的话说,正是最狂妄的年龄,而他却忽地残疾了双腿。他无奈,他徘徊。放眼人生未走过的路,他沉沦,而这时地坛却成了他唯一放飞思绪的地方,也是他涅槃重生的熔炉。

双腿残疾,无助的他只能将自己仅存的一点生活的勇气献给了这座园子,他见证太阳升起,目送夕阳西下,春夏秋冬从不间断,以弥补内心对现实的胆怯。但是他并不是庸庸碌碌,他思考人生,思虑生活,不仅为他自己的下半生,更因为他并未放下希望。

在这座园子里他见证了太多,思考了太多,既有夜幕间散步的夫妇,陪伴他爱唱歌的小伙子,当然也有曾经让他一见倾心气质不凡的中年女工程师,还有一对天真无邪的兄妹。但是岁月流逝,当陪他唱歌的小伙子离去,中年女工程师逃出他的视线,他看到了世事的变化;当他看到多年前曾经捡小灯笼的小姑娘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来园游玩,遭到几个人的戏耍,只因她是一个弱智少女时,他看到了漂亮和弱智并存对一个人的伤害,看到了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如此的冷酷。他反观自己庆幸自己并不是精神上的残疾,因为对于他来说广阔辽远的精神世界才是自己真正的乐土。他看到了社会中的弱者(也包括自己)并没有被时光抛弃,他曾经抱怨上帝,为什么将苦难带到人间,为什么不将残疾彻底消除。但是他看透了——一个没有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潭死水,是一块没有肥力的沙漠。他终于认为上帝是对的,差别永远是要有的,人类的全部曲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

最终,他接受了苦难,选择了写作,用笔书写自己的内心,用心诠释生命的真谛。

残疾使他涅槃,地坛正是他的跳板,恰是如此,他审视世界,审视自我,思索死亡与生命,他用自己的经历来感悟生命,不只是他的生命还有在地坛古园中来来去去的更多的生命。

在他的文章中我读到了生命,读懂了生命,更主要的是他对待生命的那份纯真。生命是延续的,正如他在文中所说:那一天,我将沉默地走下山去,拄着我的拐杖。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涯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他对死亡的诠释正如朝阳,终有光照大地。

对于我们,生命只有一次,我们需要的正是那份自强不息,那份对待生命的纯真,不让时光白白流逝,不让自己的青春变为一个个的遗憾,享受生命中的欢乐也要去享受生命中的苦难,五味杂陈,又不失价值方能使生命绽放出最华丽的光彩。

我与读书作文篇6

中考后的暑假,时间仿佛一下子就闲置了下来。独自一人在家的那些夜晚,寂静的仿佛令人心神不宁的时刻,习惯一遍又一遍反复的读《我与地坛》,不知疲倦。那样的感觉仿佛是在看海。回首那些悠闲的平静遥远的岁月,在霓虹映照的点点星光下,在夏蝉耀武扬威的鼓噪声里,在台灯渐渐微弱下去的光线中,我总是一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一手记下那些足以感动我的话。

在那些浑浊的白天后的黑夜,和那些不眠的黑夜后的白天,我将史铁生文字中的妙笔警句工工整整的抄写下来,守望那段看海般的阒静的青春彻底流失。

彼时我开始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属于自己的地坛。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集,也是流传最广远的一部作品。。“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作者习惯于在地坛中琢磨生命的本质,在整篇散文中,这沉思大致是历经了前后两个阶段。在最初的那个阶段中,史铁生观察与反省个人的遭遇,渐渐地看清了个体生命中必然的事相:“这样想了好几年,最后事情终于弄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这样的结论便引出了无法反抗的命运的观念:人生就是一种不可捉摸的命运的造就,包括生命中最不堪的残酷与伤痛也都是不能选择的必然,人对于由超越个体生命的外在力量所设定的事实显然没有任何改变的余地。接下来,史铁生将视界稍稍越出自身的范围,写到来这园子里的其他人,去看看别人都有什么样的命运和活法。最后写到他的母亲。他自己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是加了倍的。命运对待史铁生其实是很不公平的,让他在“最狂妄的年纪忽的失去了双腿”,然而作者本人却在根本上认可了苦难的命运和不幸的角色,这并不是看轻生命自身的残酷和伤痛,而是把这生命的残酷和伤痛从自我中抽离出来,去融入到一个更大也更恢宏的所在之中。作者说“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作者似乎已经看透了生命的本质,看透了包容任何孤独的个体生命在内的更大的生命本相。所以说,对于史铁生的人生,我能够说的永远不可能是同情。我对他,近乎是一种崇拜的心态。

作者通过讲述自己与地坛的感情,表达了对于母亲的感激和愧疚,一字一句,感人泣下。我总觉得,作者在文中似乎把地坛和母亲同时虚化了,也就是说,地坛在某种意义上即是母亲,而母亲也就是作者心中永远的地坛。那么,作者所描绘的静静等待他的地坛,不也就是为了儿子痛苦的生活了一生的母亲么。这么说来,在母亲去世后,作者习惯到地坛坐坐,无非也是那种凄清的环境更能让作者回忆起母亲罢了。然而,整部作品最让我感动的,就是母亲到地坛寻找儿子的情景,佝偻的背影几度让我潸然泪下。儿子的倔强一点一点击垮了母亲的信心,我无法想象母亲找不到儿子时的心情以及转身离去时的悲哀。然而我更不能想象的便是母亲所承受的痛苦,为了儿子,一切都是为了儿子能够选好路,母亲咬牙坚持下来的实在太多太多,这是作者的笔无法描绘的,也是我表达不出来的。我所敬仰这位母亲的是,无论儿子的身体怎样残疾,她终究给了儿子一段饱满的人生,这便是她唯一的骄傲。当作者终于认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时,一切似乎已经来不及了。作者笔下的地坛,永远都是静默的,像极了母亲隐忍坚强的样子。又或者那原本就是母亲。

我想,作者心中的地坛大概就是他想要守护的一片净土吧。

有些时候我也总在想,自己的生命中会不会也有一个想要用心守护的地坛。母爱在作者的笔下是伟大的,那么在我的生活中,是不是同样也存在这样伟大的爱。也许吧,也许是母亲付出了太多,让我习惯成自然,渐渐忽略了它的存在。然而读完《我与地坛》后,我总觉得,不应该再这样了,“在我的头一篇小说发表的时候,在我的小说第一次获奖的那些日子里,我真是多么希望我的母亲还活着。”,我想,作者这样卑微的愿望,大概永远也不会实现了吧。等到失去后,无论怎样想珍惜,也没有用了。

现在的我,已经学会注意到母亲为我所做的事。

深夜里为我亮起的灯光,是母亲的等候;疲倦时桌上的牛奶,是母亲的关怀;入睡前细细的耳语,是母亲的体贴...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母亲对我浓浓的爱,虽然说不如史铁生母亲的爱那般沉重厚远,但我懂,我会知足。

时至今日,我终于明白,我心中所想要守护的地坛,无非是母亲了。

我与读书作文篇7

第一次看书名时暗自猜想,是一部小说?讲述的是主人公与一位名叫“地坛”的人的故事?还是另有他法?

当我合上书页时,不禁被当时的天真给逗笑了。依稀记得有这个想法是因为当时看了这本书的引荐语:“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地坛……”。其实这想法也并非大错特错。对于史铁生先生而言,地坛不仅仅是一个景点,更像是一位朋友,在他处于人生低谷悲痛之时,“他”给予他抚慰,听着他抱怨上帝的吝啬;在他寂寞孤独之时,“他”给予他温暖怀抱;在他对世界绝望时,“他”告诉他自然中蕴藏的壮美之景。于是,史先生重新点燃了生命的火焰,不再悲天悯人,恍惚意思到,在这些白白流动的时间中,是该干些什么了!他拿起笔,开始近乎疯狂的创作,而这,却让他的精神失去自由,当他再走回地坛时,他释放了自己,明白了创作的目的,为活着而写作。

我闭了闭眼,又抬头望向窗外,世间有多少不停忙碌奔波的人,又有多少在不堪压力最终被击垮,而史先生却全力坚持了下来,这其中原因为何?我想,应该是史先生有着他自己的精神家园吧,就像王小波曾著一本书,名叫《我的精神家园》,里面阐述了他对精神家园的理解和自己的寄托。于大家,每一个人都在被不同的挑战而挑战,有的人倒了,有的人继续咬力坚持着,惋惜的是,他们却又被下一个挑战给打败了。而这时,真正能让你再次满血复活的,正是你的精神家园!那里有你的信念,有你刻苦铭心的曾经,有你坚持不懈的缘由。在你强大精神的支持下,成功必将会再次属于你。

或许那步着似荒芜又生机勃勃的土地——地坛——是史铁生先生最坚持的精神支柱,或许那个心心念念永远挂在心头上的人,是你勇往直前的动力;或许那段你可以为之上刀山下火海的感情,是你向更完美的自己进发的执念;或许是对国家,对自然的那份拳拳之情,让你忍受了一切苦难献身于世界。这么多的或许,却只为说明一件事,当你有了自己的精神家园时,一切突如其来的考验最终会因为你的强大而退缩。

我拿起笔,精神抖擞,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清爽,想着我最后一年最期盼的成功,翻开了手头的书本。

我与读书作文篇8

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字眼,可它在我心里却有着崇高的地位。在我的读书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趣事,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数也数不清。就让我摘一颗最闪耀的与你一起分享吧!

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油。我二话不说就答应了,我拿着钱来到了超市,一看,这里什么时候新开了一家书店,书店里的书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我的眼睛急切的寻找着,终于找到了,我拿起那本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心中早把买油的事给忘了。时间过的真快,不知不觉得过了一个小时,我合上书,依依不舍的把书放回书架上。可我又觉得意犹未尽,便又拿起了另一本书,专心致志的读了起来,有过了半个小时,我才满足的把书放回书架,离开了书店。

我打开家门,回到家里,妈妈问我买的油呢?我愣住了:“油?什么油?”妈妈生气的说:“我让你出门买油,你干什么去啦?”我一拍脑门,想起来啦。我急忙跑了出去,准备再去买油,可一摸,钱少了,没关系,幸好还够买油的钱。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读书,我学到了不少东西,也养成了热爱读书的好习惯。

这就是我与读书发生的故事,我爱读书,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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