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劳务合同5篇

时间:2023-07-17 15:01:14 分类: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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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劳务合同5篇

工程分包劳务合同篇1

编号: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分包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工程监理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作业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_______名。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工期为______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合同价款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4.2 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4.2.1 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4.2.2 以年施工预算或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①定额工资单价为:

瓦工_____元/工日;结构木工______元/工日;装修木工_____元/工日;钢筋工_____元/工日;

砼工_____元/工日;油工_______元/工日;抹灰工_____元/工日;架子工_____元/工日;

水暖工_____元/工日;电工______元/工日;壮工_____元/工日;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_____元/平方米;其中,地上结构:_____元/平方米;地下结构:_____元/平方米;初装修:_____元/平方米;水电: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

③分项工程承包:

外墙面砖:_______元/平方米;屋面防水:_______元/平方米;

水磨石地面:_______元/平方米;水泥砂浆:_______元/平方米;

内墙普通抹灰: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2.3 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_______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4.2.4 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按__________标准补偿。

4.3 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决算资料:

5.1.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5.1.2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 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 发包人应于每月____日对承包人完成的 工程量给予核实、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 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 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 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_____年______月____日付款_______元,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付款_______元。

5.3.2 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支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80%,余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28日内付清。

5.3.3 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

5.3.4 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应向发包人出据“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付给承包人指定的人员。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 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 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 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6.3 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 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7.2 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 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3 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7.4 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b.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c.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e.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f.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8.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 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发包人不能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食宿的,由发包人按照标准予以补偿。

9.3 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材料机具供应

10.1 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自备的工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认防护用具由______________承担。

10.2 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00米内)。

10.3 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10.4 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文物保护

对施工中发现的文物,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24小时内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应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的,由责任人依法承担行政的、法律的责任。因保护文物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二条 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2.1 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12.2 负责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供施工图纸_______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12.3 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2.4 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12.5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12.6 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发包人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政。

12.7 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12.8 本工程发包人施工代表为__________,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发包人也可委托_____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3.1 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 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13.2 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13.3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___%,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3.4 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13.5 承包人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13.6 承包人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发包人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3.7 承包人确认_______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4.1.2 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4.1.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14.1.4 发包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约支付劳务费的,除纠正违约支付行为外,还应当在违约支付的额度范围内与过错方对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4.2 承包人违约责任

14.2.1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 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4.2.2 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4.2.3 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____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劳务合同篇2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及施工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工作内容:包工不包料。乙方按设计文件(图纸、资料)中所确定的部分工程量,除材料外,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赔补的方式进行施工,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3、分包工作期限

本工程分包工作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以国家或部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工程质量为依据,本工作必须达到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质量评定达到 优良 等级,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质量管理事故的发生。工程项目符合达标投产的要求,确保工程零缺陷移交。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甲方义务

6.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6.2、施工前期的协调工作和费用由甲方负责;

6.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6.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6.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6.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消耗性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6.7、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乙方义务

7.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7.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7.3、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7.4、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7.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6、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图纸、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的图纸、技术规程和其他文件等应用其他地方或传播给第三者。

7.7、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7.8、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乙方的职工及自有的车辆、机械设备。

7.9、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的材料,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采购,保证施工需要并具有产品合格证明。

8、安全施工与检查

8.1、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甲方关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管理规定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不听从甲方安全管理指挥,造成事故责任并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9、事故处理

9.1、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9.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9.3、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0、承包方式和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0.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 元,(大写: )。

10.2 本工程的承包费用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本合同实行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是由乙方报价,并经过双方确认,一致同意的综合单价)承包。综合单价指的是人工价及乙方管理费,即该项工程为包工不包料(辅料不计入劳务总价款结算)施工的方式进行承包。详细工作量见附件。

综合单价已考虑工程建设期间物价变化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及政策性变化而变动。除本合同第13.1条所列情况外,上述承包合同价款不做调整。

本工程采用按实结算,最终结算款为综合单价乘以乙方实际完成实物工程量。乙方按最终结算价款的5%交纳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壹年。

10.3 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工程款的,由乙方每月22日前将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1、支付方式

11.1 乙方与甲方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转帐,乙方提供发票作为甲方报帐凭证。

(2)中间支付:

工程款按月结算。月进度工程款为综合单价乘以已完成实物工程量,实得月进度工程款为应得的月进度工程款减去固定比例(5%)的质保金。乙方应按甲方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月结算表提交甲方,经甲方的计财科审核并付款。

11.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承包费用、工程变更调整的承包费用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承包费用,应与上述承包费用同期调整支付。

12、施工变更

12.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 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 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 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2.2 因变更导致工程款的增加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工程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12.3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擅自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2.4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工程款。

13、施工验收

13.1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

13.2乙方就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对甲方负责,在质量保修期内向甲方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4、违约责任

14.1 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或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 5 ‰的违约金。

14.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每低于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1个百分点(不满1个百分点按1个百分点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的违约金;

14.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或可以要求与违约方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5、争议

15.1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南宁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6、合同生效和终止

16.1、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单位的公章后生效。

16.2、合同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3、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施工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7、合同份数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分包劳务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满足甲方建设内邓高速№.2标项目桥梁工程施工的需要,乙方同意就该标段内的部分桥梁工程向甲方提供劳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承包协议。

第一条 工程内容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内邓高速№.2标桥梁工程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河南省淅川县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甲方组织机械开挖基坑,乙方人工配合土方清理。从截桩开始到桥面铺装的所有工作(预制梁板的预制吊装不包含在内),破除桩头按φ1.2米的250元/个,φ1.5米的300元/个包干使用。

1.4 施工范围:__________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二条 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协议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按下列组成顺序解释:__________

1) 本协议书及附件;

2)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 国家现行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7) 图纸;

8) 甲方制订的有关本工程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工期

3.1 工期:______________日历天

3.2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3.3 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正式开工日期:__________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拖期损失赔偿金为______元/天,拖期损失赔偿金限额为协议价格的______%;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向业主及监理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非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可预见的情况不能作为乙方工期延长的理由;

因工期延长或设备停置等原因而造成的费用增加问题,如甲方得到业主的经济补偿,乙方将得到相应部分的经济补偿,否则乙方将放弃追偿权。

乙方不按协议、图纸、规范或甲方的指令施工,甲方有权要求暂停施工,并要求乙方检查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但并不能影响协议工期的要求。

第四条 工程质量

4.1确保省优,争创国优。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_____%;达不到要求,乙方承担质量违约金为协议价款的______%,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本工程实行首件认可制,乙方必须按业主及项目部要求进行施工。

4.2为加强本项目工程管理,保证甲方的合同执行监督力度,督促乙方更好的履行合同,利用经济杠杆调动乙方的积极性,甲方将扣留乙方计量款的______%设立__________。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就质量、进度、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对乙方进行履约考评,如乙方达到考评合格标准,在完工结算时,_____%__________将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施工图纸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复印件)。

第六条 协议价款

本协议为固定综合单价协议。工程量清单如下:

第七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劳务分包的方式承担施工。

第八条 工程量单

8.1 除非协议另有规定,工程量单中的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本合同第16.1款约定由甲方供应的除外)、水电、现场自检、缺陷修复、自身的管理费用、现场经费、临设建设费、资料费、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外)、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并与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的增减无关;

8.2 乙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拼装、维护、拆卸、迁移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8.3 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工程量的确认以设计图纸净值为准。

8.4 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所有措施费用包含在单价中,例如冬季养生费用、混凝土垂直运输费等。

第九条 工程变更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因完善图纸设计等引起的变更时,甲方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7天内向乙方下达书面变更通知。

第九条 乙方现场负责人:__________ ,技术负责人:__________ 。

乙方派出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均应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资历和经验;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或擅离工地;当工程已进展到收尾阶段或其他原因需要撤离或更换任何管理人员时应在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合适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如不执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派出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3000元,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20__元,且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当月的工程计量款中扣除。

第十条 甲方责任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对本工程实行全面管理;

10.2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时提供施工图纸、组织技术、安全交底、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及交工验收;

10.3 协调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交由乙方装表使用;

10.4 负责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甲方和乙方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10.5 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和负责向业主报验;

10.6 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各种计划、报表,按合同规定办理拨款;

10.7 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第十一条 乙方责任

11.1 对本协议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必须组织自有成建制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力量投入施工,严禁转包和分包,不得擅自与监理及业主发生工作上的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11.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总体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协议规定的标准;

11.3 科学安排作业计划,严格按工程进度需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以保证本工程按期完成;

11.4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按甲方统一要求规划搭设现场临时设施和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创建标准化工地;该部分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11.5 应在整个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对其为本合同工程工作的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还应为已经运抵现场的装备办理财产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甲方对于乙方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甲方也不对乙方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及总额价中,甲方不再单独支付;意外伤害险由甲方统一办理,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总价1‰的费用。

11.6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统一指挥,不得自行其事;自觉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顾全大局;

11.7 认真做好施工日记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配备专(兼)职质检人员,做好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及时提出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交工验收及材料验收报告,做好验收准备,配合各项验收工作;及时提交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积极配合调查,严格整改,接受处理;及时填报各项报检资料并于每月25日前送甲方汇总;

11.8 按时提交各种计划及报表,以及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1.9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文物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级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工程进行妥善保护;

11.10 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复。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

12.1 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经检验合格,并得到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认可,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工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因此增加的全部费用;未经检验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剥露及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2.2 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检验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填写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报请业主指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经检验合格,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验收证书签字后办理工程交付;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报告的意见进行返工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重新报请检验,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第十三条 安全施工

13.1 乙方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安全施工生产活动,建立安全施工保证体系,设立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确保本工程实现零伤亡安全事故的安全目标;

13.2 为保证以上安全目标的实现,甲方将扣留乙方完成合同额5%的安全保证金,在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扣留,在本合同工程施工完毕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且乙方人员全部退场后7日内返还给乙方;

13.3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甲方本着有效解决安全事故的原则动用已扣留的安全保证金,在扣留的安全保证金总额以外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

14.1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

14.1.1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14.1.2 严格控制噪音,施工组织计划应根据施工环境、机械和施工内容合理安排,最大限度减少噪声;

14.1.3 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减少对能源及资源的浪费;

14.1.4 油漆、油料、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包装完好,防止遗洒、渗漏;同时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品和消防器材,防止燃烧爆炸;

14.1.5 对于废弃物应分门别类处理,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单独存放并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防止施工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14.2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乙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甲方有权监督和提出整改要求,如因乙方未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或发生的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在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甲方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是保证工程质量或安全的紧急需要,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如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复时,甲方有权另行雇佣其它人员从事该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16.1 本工程所需要的砼、钢材、钢绞线、锚具、支座(含楔形钢板、临时支座、套筒)、弹塑体、及灌浆料(灌浆料由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负责人工拌合)、压浆材料、预埋件、波纹管、伸缩缝、竖向预应力钢管、钢模板。乙方负责人工配合卸车、材料的工地保管责任及费用。主要材料由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损耗进行领用;每月结算一次;本协议损耗为钢筋i级钢1%,ii级钢1.5%,混凝土0.5%,钢绞线3%(钢绞线工作长度在结算时不进行计量,也不含在3%的损耗内,该部分量只在材料计划和最终材料核算时根据设计图纸或技术交底数量进行考虑)。钢模板全部回收,竹胶板周转四次以上。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损耗率,甲方将按供应价×1.1从乙方每期结算款中扣除。乙方应安排人员配合甲方对以上原材料及半成品完成各种试验检验工作;甲方负责原材料实验费用,乙方负责试件加工制作(含前期养护)。

16.2 周转性材料、零星材料和辅助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包括且不限:如施工中使用的吊车、钢管架、扣件等由乙方提供;其它小型机具(包括张拉设备、发电机、电焊机、钢筋加工设备、砼振捣设备等)以及焊条、扎丝等材料由乙方根据具体情况配备。甲方负责原材料实验费用,乙方负责试件加工制作(含前期养护)),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交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并提供样品进行检验,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按规范关于材料检验批次要求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完成取样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允许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动力(水电)包含在单价中,乙方承担。

16.3 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和每月25日分别提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需用总计划和下月需用计划,甲方经审核后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及时组织货源交付乙方;乙方应及时验收并办理领料手续,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6.4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由乙方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自行配置,但必须能满足业主及甲方的强制性要求及施工需要;保持机械设备状况良好,对机械设备经常维护和保养,不发生泄漏污染事件;

16.5 乙方对本合同中约定应由自己采购及租赁的材料或设备因管理能力不够、不熟悉当地环境等需要甲方代为采购或租赁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按实际购买或租赁价格加收5%的管理费用列转乙方使用。

第十七条 工程款支付

17.1 本合同无预付款;

17.2 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

17.2.1 乙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经业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合格后,对完成的工程量应及时进行汇总报送甲方,甲方3天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由专业工程师配合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完成对已完工程量的确认,由项目合约管理部门核实;当验收结果不能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及时按规范有关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7.2.2 每月__________日前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进行结算;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1)本月(指上月25日至本月24日止)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发的工程量确认单;

(2)本月完成的协议外工程价款;

(3)按协议规定本月应结算的其他款项;

所有报表都需由项目部有关人员签字核实并经项目经理签发的确认单才能计量。

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发生协议外施工项目或需要乙方提供零星用工(机械)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给予施工或提供,甲方的经办人员应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在该协议外项目施工完毕或零星用工使用完毕后当天内并填写确认单(一式两份),经甲方的项目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确认,项目经理签发后给乙方留存;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的经办人员及时填写确认单,甲方的项目经理在该协议外项目施工完毕或零星用工使用完毕后7天内没有接收到零星工程(用工)签证单时,视为乙方已经放弃该权利并不允许再次申报。

17.2.3零星用工现场签证:本工程所需要的零星用工的单价及数量必需经甲方的现场技术负责人、主管经理、商务经理签字认可,用工单价按60元/工日进行结算。每个工日按10小时计算,不足10小时的按实际使用时间除每个工日10小时进行换算。

17.2.4治安费、卫生费、暂住户口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养老统筹金、保险费(除一切工程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外)等向有关管理部门交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代交,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7.2.5 甲方在收到乙方月结算申请后及时予以签认,并在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后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按报表确认的金额,扣除下列费用并报公司审核确认后支付给乙方:

质量保留金10%;民工工资保证金__________%;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__________%;按协议规定本月应扣除的其他款项和甲方垫付的其他款项等;

17.2.6 乙方施工的进度、质量不能满足协议要求或甲方对乙方的现场管理、任何工作的执行情况不满时,甲方有权延缓付款或在付款申请书中删减部分金额以防止因乙方履行协议不利可能造成的损失。

17.2.7保留金的支付:__________保留金为月支付额的__________%。

(1)乙方在工程完工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和甲方验收合格后28天内按甲方规定的格式提交一式 3 份的结算报表及结算所需的所有证明资料原件,在乙方完工退场后经甲方项目部结算后的28日内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无利息)退还给乙方。

(2)在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结算完成6个月内,未出现有民工工资欠款及材料设备款项的欠付,可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无利息)退还给乙方。

(3)在业主与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6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12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如发生质量缺陷,乙方不进行积极维修的,扣除质量保留金。

17.3 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双方约定通过银行汇款到协议中指定账户,当乙方因各种原因需更换收款账户时应向甲方提出有效申请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工程款使用

18.1 甲方应按照第十七条有关工程款支付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情况进行监督;

18.2 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项用于所有发生在本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支付;乙方在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间之前应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及用款计划,并在下次付款申请前向甲方提交上次工程款实际使用情况明细及相应的证明资料供甲方审核备案,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18.3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将工程款挪用、转移时,有权终止本合同的一切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18.4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故意拖欠当地群众房租等费用时,在拖欠金额已经确认的前提下甲方可直接支付,乙方应予认可。

第十九条 民工工资支付特别约定

19.1 乙方在首次民工进场后10天内或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使用的民工进场后10天内应向甲方提供民工花名册、用工协议、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原件需提交甲方核查)。乙方在每月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将民工工资表提供给甲方,以备甲方核查。

19.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在任何条件下均应视为优先支付乙方民工工资的款项;乙方收到甲方的任何工程款项,均应无条件优先支付相关的全部民工工资。当甲方发现乙方收到款项后7天内仍未支付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扣留其任意款项并依据其提供的民工工资表直接支付给民工,此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第二十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按时提供年、季度、月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上报各种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 缺陷责任及修复

21.1 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等级,从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以10%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在业主与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6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12个月后无质量缺陷支付质量保留金的5%。如发生质量缺陷,乙方不进行积极维修的,扣除质量保留金。

21.2 缺陷责任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缺陷修复指令起7天内派人对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他不合格之处进行修补、重建及修复;乙方在缺陷修复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管养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和材料的损毁及罚款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21.3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从事这些工作并支付报酬,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二十二条 工程保修

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1年,自业主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自费修复;若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三条 履约担保

23.1 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在此要求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5万的现金履约保证金;

23.2 该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收到业主签发的交工验收证书并返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时7天内返还乙方;当乙方未能履约或在履约过程中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时,甲方有权将该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并无需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23.3 乙方必须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避免信访、投诉、追讨工资等有损甲方信誉的事件发生,如发生类似事件,甲方将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 风险条款

24.1 有关工程量确认依据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对甲方不产生任何约束力;

24.2 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凡涉及到甲方经济责任内容时,乙方有义务报甲方确认并加盖与本协议一致的印章后,方可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总体进度计划调整施工速度,如乙方不能满足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甲方有权调整本合同工程内容及施工范围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4.4 当甲方对乙方的工程验收后,不排除因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24.5 因业主的原因和责任,造成结算争议和付款延误时,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25.1 如果甲方和乙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25.2 甲方和乙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在双方不能自行调解时,提交甲方总部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二十六条 合同生效、失效及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1) 乙方的施工进度或质量不满足协议或规范的要求;

(2) 违反协议规定,乙方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

(3)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 乙方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管理和指挥;

(5) 经常不履行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第一次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资金惩罚,第二次完不成时则甲方有权对其工程量进行分割,第三次完不成甲方下达的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 其它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工或围攻甲方施工,办公区域,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跟任何第三方所签订的经济或者其他合同,其权利义务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办清财务手续后,除协议第二十二条外其余条款失效;完结保修事项,保修期满,付清保修金后,全部协议失效。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甲 方:__________(公章) 乙 方: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

工程分包劳务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责任,加强双方协作关系,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室外道路路灯系统(涉及到路灯等安装的所有内容,工作量详见清单)

二、 承包方式:(清包)单包人工

三、 合同价及计算方式

1、 劳务人工费:2、 合同总价:四、 结算与付款方式

1、 结算,如变更工程量增减超过叁仟元,则参照《江苏省20xx安装工程计价表》计算定额人工,按每工44元人民币计算,没人每月生活费1000元,,工长元,每月,余款20%作为保证金一年内结清。

2、 在施工中途因乙方原因退场,甲方付乙方已完工作量,作为人工劳务工资,日内退出工地。

3、 施工期间生活费领取,班组现场人员必须经项目部审批(按出勤人员及工日考核),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领取。

五、 开、竣工日期:

1、 开工日期:

2、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0天。

六、 分包工程工期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1、 按总进度计划要求,服从项目部安排,与合同工期同步。

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而增加的费用一律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

3、 如乙方未在规定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甲方按照每天收取罚金人民币元,并有权拒付剩余的已完成工作量的人工工资。

4、 按国家安装质量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

5、 因乙方施工质量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返工的所有费用,材料费用,乙方无条件承担;因甲方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甲方因支付所有相关费用。

七、 材料供应及安全生产:

1、 乙方负责按施工图参照工程进度,提前提前7-10天申报材料清单,乙方应对甲方供应的材料妥善保管,因甲方原因材料不足、不及时、不到位、甲方负责停工带料,误工的一切损失,及人工

2、 乙方为工程安排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持证上岗。

3、 乙方因按图施工,严格执行施工操作规范,并按国家质量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如达不到国家合格标准,施工中因施工质量造成的返工,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4、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佩戴安全帽,配备作业人员的必须劳动保护品,对危及安全作业,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必须服从,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因乙方违规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 乙方对安全责任负有相应责任,乙方成员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文明施工等内容,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安全事故,项目出现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及处理的相关费用。

6、 甲方代表有权就就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应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管理。

7、 甲方委派的甲方代表应提供乙方施工中的相关技术数据,相关技术变更,如数据、变更有误或滞后,甲方应承担乙方所发生的经济损失。

8、 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文明施工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作业;甲方应配合此项工作的管理及监督,万一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协助乙方抢救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事故经济损失及善后处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等,在乙方施工范围内,因安全防护、文明措施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 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用电规范,所有用电设备必须从开关箱取电,凡电焊、气割的动火作业,必须申请甲方代表办理动火证,配备灭火器,有监护人,清理周围可燃物后方可施工。

11、 在高空作业时,离地面2米者,上层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帽(正确佩戴安全帽,扣紧帽带),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2、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规范操作,不得在工地上吸烟,随地大小便,上班必须佩戴胸卡,穿工作服。工作服没班组每人两套,安全帽一顶,由公司统一发放,工程结束归还公司,如不归还每套50元从乙方劳务工资中扣除。

八、 质量保修

1、 质量保修期为一年,竣工日期为保修起始日期,甲方先行使用的设备以使用之日为保修起始日期。

2、 工程保修范围及内容,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管道、设备等乙方承包的相关内容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甲供设备及相关机械由甲方负责维修,无关乙方责任事宜,乙方到场协助,应付乙方点工及相关费用)

3、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预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甲方有权委托他人保修,发生的费用在

4、 由于分包施工质量缺陷造成的保修费用及索赔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本身质量缺陷,乙方有权拒绝保修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九、工人工资发放的保证条款

乙方必须保证工人工资每月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发放的标准,定期足额发放到每一个工人手里,如乙方未能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导致工人因工资问题上访或向有关部门投诉的,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先行直接支付,同时乙方仍须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 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扣除工人工资后剩余工作款的违约金,及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剩余工程款。

2、 一旦出现因乙方未能及时发放工人工资造成负面影响的,因此收到业主索赔或被行政部门进行处罚的,乙方需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 补充事宜

1、 本工程合同价及结算方式不含税金,如交税由甲方负责开票费用;乙方不承担工程竣工及任何验收的人情交际费用。

2、 甲方提供住宿,施工现场和仓库、生活用水用电,发生费用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 乙方不得再次转包,局部分包必须经甲方同意,乙方必须配备专业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4、 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每人元由公司代买,费用以后在乙方工程费用中扣除。

十、 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 违约责任:不履行上述各项条款中任何一项视为违约,违约金约定为本工程人工费用总价的10%

十二、 合同签订地点: 工地现场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未予阐明部分受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分包劳务合同篇5

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文本,并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达成以下劳务分包协议,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1、2、3、4、建筑面积:约

5、按照国家定额(2008)计算规则进行计算。主楼基础和屋面按标准层加一层计算。

第二条:乙方承包方式及范围

劳务大清包(包全部人工、包全部周转材料、辅助、耗材和零星材料、施工用所有机械设备、所有现场安全防护、工程施工中消防措施、扬尘污染、文明施工所需人工费和材料费。不包主材、钢筋、砼、沙、水泥、砖、加气块等)

1、该工程图纸内的全部土建工程:包含钢筋、模板、混凝土、砌筑工程、内外架搭设、拆除和所有安全防护工程、内外墙、地坪粉刷压光、外墙粉刷(含保温砂浆的施工)、花架、保温层、楼地面工程(不含水电、内外贴面砖、内外墙涂料、油漆、消防、电梯、防水、门窗安装工程)、门窗电梯等洞口的封堵和修补。

2、工程所需的塔吊、施工升降机及施工所用机械设备(含备案、检测、安拆、场外运输、日常保养、基础、操作工人、信号工等各项费用、无条件配合本工程甲方分包项目)由乙方负责。钢筋的制作、焊接、绑扎所需的一切设备及耗材,模板工所需的方木、建筑模板、周转材料及各种耗材,外墙脚手架、垂直维护架,施工用内外脚手架、模板满堂支撑架,一切外防护架,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架、安全通道、防护棚、安全网(必须通过安检部门认可的安全网方可使用)、混凝土浇筑所用的全部设备包括汽车泵(五层以下必需汽车泵配合地泵浇筑)、混凝土地泵费用,泵送混凝土管的安、拆、清理、维护及混凝土构件的保护 1

和养护,本工程混凝土构件的养护必须采用养护液养护。

3、承包人从进场进行施工场地平整开始,临时围墙围挡道路修建人工、特定施工的机械土方开挖、土方人工配合清土、钎探用工、原土打夯、地基局部换填;临时设工程(承包人全部临设含基础以上材料、料场、发包人临设、临时围栏、围墙、临时道路、场地硬化、绿化、管沟、下水等),本工程室内外四周土方机械回填及打夯的人工配合。

4、施工用电费、水电费甲方支付,生活用水、用电乙方自付;乙方负责二级及二级以下配电柜及所有的电箱、电线、照明、用水管网、排水设备、现场施工用电必须达到国家规范标准。

5、乙方施工安全的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品必需及时足量发放。

6、除甲方供应材料以外的辅材,耗材及所有周转材料的耗用品由乙方负责。

7、施工准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语标示、七牌三图和以上工程所涉及的一切间接工作内容。

8、保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9、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10、甲方不安排零工,一切和现场及工程有关的零工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施工现场不允许住人。

12、承包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变更、签证或零星用工等发生的费用,该费用承包人已含于本合同综合单价内。单项人工费增减超过2万元以上的予以调整。

13、本工程劳务施工为一次性包死价,不因图纸变更或哪个项目增加或取消(建筑面积增减除外)、零星用工等调整承包价。但合同外的项目及零星用工另计。

14、进行红线内包括各楼层现场看护和保卫工作及生活、生产区的卫生清理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发生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现场出入车辆冲洗、防粉尘均由承包人派专人负责,发生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承包人在施工期间的生产、生活垃圾清理及外运,卫生间垃圾及粪便外运乙方给予人工配合外支运。工程使用的甲供材料的卸车、保管及场内运输均由承包人负责,发生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15、做好与总包人、业主指定的其他分包商的配合工作:各分包商需用脚手架、垂直运输、现场堆料场、各种配电箱柜等承包人应及时免费提供,不得因自己的工作内容已施工完成或其他理由拆除,确因乙方承包项目完成而其他分包商还需使用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费用另行由甲方协调协商给乙方予以支付。因水电、消防承包人造成各分包商施工所需预留洞、槽、孔等由承包人开孔、洞、槽、修补、保护;对其他指定分包的成品、半成品或材料设备应加

以保护;在施工期间与各分包商之间由于工序穿插造成的修补,由责任方负责修补;所有配电箱柜、电线(非工程实体用)等均由承包人自备,负责安拆,并满足施工、生活安全用电;施工生活用水总包人只提供一个用水总开关,用水总开关以外的水管、开关、阀门等均由承包人自备,负责安拆并满足施工、生活、消防安全用水;承包人配备满足施工现场安全需要的消防器材;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的保洁工作。以上内容发生的费用均应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16、在施工期间现场在承包人范围内所有材料的装与卸、堆放、场内材料运输,现场安全防护与翻修,楼层上洞口周边防护栏杆搭拆,现场清理与打扫卫生(包括打扫厕所、浴室),场地路面硬化,为了迎接有关部门对现场的检查而发生的材料倒运与现场清理,总包人办公区生活区临建的搭设与拆除,楼层所有落地灰的清理,现场所有标志牌、标语牌的悬挂防护栏杆的刷漆等人工均由承包人负责。本工程垂直运输、建筑物超高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保卫、临设搭拆与各单位的配合费,各单位使用脚手架及垂直运输,为成品、半成品保护、养护发生的费用,工人保险费等。以上内容发生的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工期约定:暂按甲方目标工期计划执行,以最终建设方、监理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为准。如建设方调整工期,则乙方工期相应调整。乙方为实现工期目标,而采取的赶工措施及费用,一律不做调整。住宅结构标准层施工要求每月完成6层。

2、在本合同约定的进入现场当天,乙方必须立即开工,并年正常及积极地组织施工。

3、乙方的施工人员数量必须满足甲方的工程需要。因乙方原因不能开工或不能按时完成上述要求的影响进度,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以国家相关规定为准)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时间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向业主及监理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非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可预见的情况不能作为乙方工期延长的理由。

5、本项目农忙时节不放假,乙方为农忙时节采取的措施或费用由乙方负责。

6、因乙方原因完不成上述工期目标,乙方必须承担业主对甲方的全部罚款外,还要承担甲方对乙方约定的罚款。

7、由于建设方非正常原因造成的长期停工,甲方向建设方索配工期,乙方工期相应调整。

第四条:付款方法

拨款方式为:主体结构单栋封顸浇筑砼完毕后十日内按每平方米195元支付工程款;二次结构完成每平方米再支付30元工程款;主体结构验收后付再支付每平方米15元;内外粉刷地

坪工程完毕后每平方米再支付80元;竣工验收合格甲方结算后付总造价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第五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二套。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每层楼标高控制点,主轴线控制点。

3、甲方负责向乙方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技术、文明施工等书面的交底和监督。

4、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对不服从管理的班组和个人有权进行处罚,至止清理出场。

5、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给乙方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6、甲方应按照乙方提前编制的材料计划(误差不能大于5%),保证原材料及时无误的供应到现场,因材料计划误差较大而导致的误工现象,责任由乙方自负。

7、因设计变更、原材料供应不及时、工程款不能按时支付等原因造成的停工,则工期顺延。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封顶验收后退还;工程十二层主体封顶后退还;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退回剩余的。保证金退还按单栋考核。

2、组建一支过硬的领导班子,配齐五大员,安全员、电工和各项特殊工种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管理、现场协调,确保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保证早上班晚下班,保证农忙不停工,节假日不休息。

4、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工地所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准和主管部门、监理工程师发生顶嘴、冲突,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须按时完成、并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能服从甲方对工程技术、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管理意见,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自行完成承包目标,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都均达到验收标准,因施工不合格造成的一切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且因此而引起对甲方和其他工种的连锁事故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因乙方违章操作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7、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如出现停工或工人上访事件,每出现一次罚乙方10万元)或工期拖延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影响业主要求的竣工时间,则按工程总造价的1%-3%给予

罚款(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相应顺延)。

8、钢筋放样由乙方负责,甲方审核,凡有放样不正确的材料浪费,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两倍的罚金。

9、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工程月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并按甲方审核后的计划实施,乙方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材料及地材使用计划。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有材料浪费现象,甲方按浪费材料的两倍进行罚款,如发现乙方的施工人员有偷窃材料的现象,甲方按材料的5倍进行罚款,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该罚款再支付乙方承包费用时直接从中扣除;主材使用数量在工程预算±3%以内的不奖不罚,若超过3%以上按超出部分两倍对乙方进行处罚,若节省3%以上按节省部分材料购买价的30%予以奖励。

11、各工种、各部位每道工序完成时要做好工完料清,施工所造成的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材料堆放整齐。

12、乙方在合同工期内应及时足额交纳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和公伤保险等各项费用,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若不能及时兑现发生纠纷,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六条:质量技术管理

1、现场安全防护必须达到市级文明工地,如达不到上述质量安全标准每平方扣减10元结算。

2、按照国家现行的工艺标准进行施工,按照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检查验收和承担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相关费用。

3、乙方必须按照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完成施工任务,听从甲方和施工管理人员指挥,接受业主及监理单位的安全、技术和质量监督及管理,遵守操作规程,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确保该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负责施工中的自检、互检工序的交接检查。

4、对于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同文件集甲方的要求,甲方向乙方发出“质量整改通知单”。乙方应按甲方“质量整改通知单”的要求认真、及时整改,若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甲方将根据情况给予每次500元以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且甲方有权另行雇佣其它分包单位代替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经济支出及工期损失。

第七条:其他约定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及因本工程所发生的各项债权债务一律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贷款和赊欠材料、租赁费、工资等,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本工程外的经济活动。

2、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和争议时,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如协商无效,可向本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3、工程开工前,甲乙双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此协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4、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将工程款挪用、转移时,有权终止本合同的一切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且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故意拖欠当地群众房租、水电费、材料应商,工人工资等费用时,在拖欠金额已经确认的前提下甲方可直接支付,乙方应予认可。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备案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且保证金达到甲方指定账户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结清余款后合同自行终止。

7、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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