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兰读后感模板7篇
只有选取个人感受最独特的点进行写作,才能让读后感更有价值,读书不但可以学到很多有意义的知识,还能让我们的思想得到提升,记得写好相关的读后感哦,以下是写文书吧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子兰读后感模板7篇,供大家参考。
子兰读后感篇1
暑假中,我读了《活着》此书。当我初次看到“活着”二字时,心中充满了疑惑。活着是什么?是享尽荣华富贵?是一事无成?还是遭人欺凌?这些都不是。于是我带着满腹疑问翻开了书。
在那个黄昏,老人福贵,向作者余华讲述了自己传奇的一生。带有些许无奈,又带有些许悔意。老人的一生是坎坷的,他年轻是只知道吃喝赌嫖,因此,他家从大户人家变成了穷困的农民,不知哪修来的福气,他找了一个温柔贤惠的妻子,就在他悔改后却又被抓去做了壮丁,被放回来后,他本想默默的度过晚年,可他命运坎坷,本该经历的几代同堂,却变成了福贵眼睁睁的看着他仅有的六位亲人相继离世,只留他孤单一人在世上独活。
合上这蓝皮书,强忍住眼泪,我心久久不能平静。福贵的一生是一个奇迹,一个所有人都不愿经历的传奇。在那乱世中,福贵经历了文革、自然灾害和生活打击。这么多困难,这么多平常人经历不了的困难,福贵一个人挺了下来!其实,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穷苦人民的缩影。
我懂了,我懂“活着”二字了深度了!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死去的人,而是活下来的生者。他们的肩上不仅多了责任,而且少了一个替他分担痛苦的人。但是,如果生者不肯接受现实,死者又怎能安息?所以,死者不能复生,生者要坚强的面对现实,像福贵一样生活下去。这样,死者才会欣慰。
“少年去流浪,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福贵的歌声又一次想起在我耳旁。
子兰读后感篇2
岁月如轮,无论多么复杂的事,也终究会转回原点。项链是真的也好,假的也罢,在经过长达十年的洗磨,早已变得平滑无犄。可十年的时光,十年的青春,十年的努力,并没有因为项链的丢失而白费,而是成就了一个更好的自己。
?项链》这本书是大文学家莫泊桑所写,他所述了虚荣的罗塞瓦德夫人,为了在一次贵族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富有的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与奉承,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可乐极生悲,在回家的路上,项链意外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刚石项链,罗塞瓦德夫人花了整整七年的节衣缩食才还清了这笔巨债。可悲剧的是那条项链是假的。
法国哲学家柏可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从这篇小说中,我们学到了不应该盲目追求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去努力创造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子兰读后感篇3
?论语》是我国经典读物,涵蕴了我国的文化经典。俗话说“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用精短的语言告诉我们怎样和朋友交往、怎样孝敬父母、怎样解决事情、怎样……。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是在说:“孝顺父母,顺从长兄,而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这样的人是很少见的。不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而喜欢造反的人,是没有的。君子专心致力于根本的事务,根本建立了,治国做人的原则也就有了。孝顺父母,顺从长兄,这就是“仁”的根本。“义”是在仁的基础上理解的,即:一个人在社会中要做到为人所想,去帮助别人“礼”让我想到孔子的一句名言“克己复礼”!大家要是都谦让一点,不就好了吗?“智”我觉得就是知人之言为智!也就是明白别人的道理,使自己更好的向前发展!其实,我们现在都是在学习前人给我们留下的经验!我们只有了解了其中的道理,才会明白自己在社会上的意义!当然对身边人的意见应该是选择好的,有利于个人和社会发展接受!“信”是我们一直在提倡的诚信。从我们的先祖开始就提倡“信”,而当今社会有时却缺失了传统文化的美德!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习、发扬《论语》中的道理。这样我们才能做一个“少年君子”
我们要想真正的建立和谐的社会,没有仁义礼智信不行的!希望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美好,社会越来越和谐!
子兰读后感篇4
燕子南飞,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我们那匆匆而过的日子却一去不复返了。
闭上眼在心里默默算着,不知已有多少日子就这样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的水滴滴在大海里,没有影子,也没有声音。
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是怎样匆匆呢早上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他也有脚啊,轻轻悄悄地便挪移了,从东到西。于是,日子便从无形中悄然溜走,容不得你留恋与不舍。
既然生命宝贵,时间又是如此的短暂易逝,为什么我们不好好的珍惜呢偏要白白走一遭吗?
是啊!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啊!时间似黄河般波涛汹涌一去不返,我们都要抓紧它,利用每一分每一秒去创造更多的人生价值。在我们身边,就有懂得抓紧一切时间的人。
寒冷的早上,我们都带好手套、帽子准备列队做操,就在这短短的3分钟里,她飞快地抽出作业本,打开数学书,摸出一根笔,三下五除二地算着老师留的题,见我们大部分都站好,她用手把书、本都装进位斗后,抓起大衣,拿上手套,一溜烟似地冲到队伍里。待我们回来写题时,她又开始进行下一项学习任务了。不论有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不论有惊班动地的大事发生,她总是抓紧每一分一秒,来学习。我想,每次考试她都能名列前茅,与抓紧时间努力学习是分不开的。
回读《匆匆》我的感触更深了,这篇文章让我明白: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让我们每个人都去做珍惜时间,和时间赛跑的人吧!
子兰读后感篇5
作为英国著名作家夏洛蒂的代表作,《简61爱》一书,成功地给我们塑造了一位女性时代楷模。这本书,给我们阐述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一生=尊严+爱。
简·爱出生于一穷牧师家庭,被寄养在舅父母家中,十年来受尽歧视与虐待,幼小的心灵从此被抹上一层阴影。十岁时,她被送进教规严厉的洛伍德学校。在厌倦此处生活后,她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职业,被桑菲尔德庄园聘用。在那里,她与主人罗切斯特经历了一段曲折而忠贞不渝的爱情后,过上了幸福生活。
主人公简·爱尽管相貌平平、地位低下,但她始终在追求有尊严的生活,有着自由、平等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幼时的种种磨难,使她心中很早就燃起反抗与斗争的怒火,和敢于打抱不平的勇气。无论是无畏地反击骄横凶暴的表哥,还是让海伦夺回鞭子回击老师,她自小就是那样刚烈果敢、勇于反抗,只为生命更有尊严,不甘受他人凌辱。成年后,她仍坚持把有尊严地生活作为自己心中的准则。在桑菲尔德庄园,面对一群趾高气扬的阔小姐与太太,她表现得不卑不亢,丝毫没有仰慕他们,更不随众人阿谀奉承。在爱上主人罗切斯特后,她也不惧两人地位、身份的悬殊差别,勇敢地向他表达爱情。在她的一言一行中,始终可以看到她对自由、平等的追求。这本书使我体会到,一个人身上最有价值与魅力的,莫过于高尚的品德与伟大的精神。
我们时常会对自己感到迷茫。因为生活中的种种困难与磨难,我们时常会想放弃。但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平凡的生命,尚可以演绎得如此伟大,只要我们对理想有追求、对生活有希望,坚持不懈、勇于拼搏。正直青春年少的我们,激情飞扬,热情满满,应当把它们转化为人生路上的希望与动力,勇敢地挑战自我、克服困难,向着理想奋勇拼搏,才无愧马云那一句“没有奋斗,你要青春干什么!”
青春早已拉开帷幕,未来将由我们创造。拼搏与奋斗,是我们超越自我,走向成功的必由之路,是人生道路中最绚丽多彩的一笔。我们只有拼尽全力,将内心的热血与激情付诸与学习生活之中,才无愧自己的青春年华!
子兰读后感篇6
不知什么时候,爸爸已成为,家里那个最不起眼的人。他明明是那么高大。
自我记忆时起,我就只喜欢抱着妈妈的手臂。喜欢妈妈手臂上早饭的清香,喜欢妈妈大手的温暖。
当我们出去逛街时。我牵着妈妈的手,爸爸一个人走在前面或后面。在我们的闲谈趣事时落寞着。他的影子被昏暗的路光拉得好长好长,无法丈量。
冬天了,天亮的比较晚,爸爸决定送我上学。坐在电动车后边的我四下张望着天空,还是阴沉的。白云下面是黑黑的一代轮廓,是一条随意画的不规则的曲线,远处——快到天边,才有一两片云,染上了淡淡的颜色,渐蓝,渐黄,渐红。目光聚焦在爸爸的背影,宽广但是不挺拔,这个背影,是我从小就寻找的背影。他的耳朵是红的,直得立了起来,他头上的白发倔强地冲破黑发的卷裹挣扎出来,好似可以数清的头发匍匐在头上,就像树上的枯叶,随风飘荡,只怕下一秒就会落下,湮灭在尘埃之中,我的心随之颤动。冬风凛冽的吹着,一下一下,刮在爸爸脸上,留下的.是残骸和褶皱。
我的父亲好似老了。他迎来了了寒露,送走了秋霜,留下一切的一切,都给了他身后的希望。可是没有人会理解父亲,连他的女儿也不会。
什么时候我这样观察过他,我不知道,也不记得。是我很小很小的时候,他把我举到头顶的时候吗?大概那个时候我的眼里只有鲜艳明亮,光明璀璨的街景罢;是他送我上学,接我回家的时候吗?大概那个时候我的眼里只有心心念念的玩具和游戏罢;是他心情烦躁,暴怒发火的时候吗?大概那个时候我只是给它贴上“怨恨”的一些标签罢……
到了校门口,他拎起我的书包,要我背好,说“今天早,赶紧进去。”我看见他的背影,逐渐变小,变小,最终汇聚成小小的一点,消失了了。
试着用黑色铅笔勾勒记忆中他的身影——手是粗糙的、脚是疲惫的、发是凌乱的,爱,是安静的。
有人说父爱,最难懂的爱,他是深沉的,不着痕迹的,是的。父亲是我们身后的一座巍峨屹立、岿然不动的的大山,而我们前面有鲜花烂漫、阳光和煦,哪里会记得后面冰冷的岩石?
子兰读后感篇7
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的作者是“威尔逊.罗尔斯”,这本书令人感触颇深。
男孩比利有一个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可是家里很穷,没有钱给比利买猎犬。于是,他便在平常的时候,努力的赚钱。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两年之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一起同生死共患难。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和小安帮比利获得了金奖杯,又追踪到狡滑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勇敢的老丹用自已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绝食而死。从那以后,比利再也没养狗。因为在他心中,不仅只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那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红叶下的童年记忆.......
在书中,比利为了买猎犬存钱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他为此存了整整两年。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呀!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可比利却做到了,这是为什么呢?我思考着这个问题,现在,我们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有些家长也过分的溺爱孩子,他们要什么就给什么,孩子变得娇气,做什么都觉得累,更别提毅力了,有些孩子就算有毅力,也被磨灭掉了。就像我,有时候遇到一点困难就会退缩,没有毅力。需要改正!
狄更斯曾说过:顽强的毅力能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以后我要做一个有毅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