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400字作文8篇

时间:2023-06-02 11:02:26 分类:作文大全

要知道扩大自己的词汇量,会给以后的写作文打好基础,作文在我们语文分数中占很大的比例,小淘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最喜欢的400字作文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400字作文8篇

我最喜欢的400字作文篇1

我奶奶家养了许许多多的动物,有:可爱的小鸡、圆滚滚的`小猪、美丽的小猫、调皮的小狗、又高又壮的老牛......。我最喜欢小狗了。

小狗的皮毛是黑乎乎的,好像穿了一件黑大衣,所以我帮它取了“黑豆”这个名字。夏天的时候,黑豆喜欢趴在树荫下伸长舌头喘着气。我一开始觉得很奇怪,后来才知道那是它太热了,在降温呢。你别看“黑豆”小,它啃起骨头来可有劲了,只听见‘嘠吱、嘎吱’的几声就把又大又硬的骨头啃得粉碎。“黑豆”的耳朵可灵力,一有动静它便竖起两只小耳朵,睁开一双又黑又亮的小眼睛四下张望并汪汪汪地叫着,好像在警告别人:不准靠近。

其实,“黑豆”的鼻子最灵了。它的鼻子总是湿湿的。妈妈告诉我,正是因为它的鼻子是湿的,所以嗅觉才最灵敏,什么东西都能闻出来。

我家的“黑豆”还很忠心,当爷爷、奶奶有事不在家,“黑豆”都会把家看的很好,连一只小鸡都不会丢。每次我到奶奶家去,“黑豆”一看到我就摇着尾巴,跑前跑后汪汪汪地叫着,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好,欢迎你回家。”我一蹲下它就迫不及待地扑进我的怀里,好像多少年没见的老朋友。

你喜欢我家的“黑豆”吗?我觉得它太可爱了。

我最喜欢的400字作文篇2

我们家有一只“金鹰”的`小狗它的身高只有40厘米,有一双乌黑的眼睛,是一只毛瑟犬,侦察能力强。

我只要在“金鹰”面前出现它就跑过来,我在看书时,它把我的书顶飞,把我已经准备好的大餐洒在地上,然后我把车子藏起来,我上班了,观察他的一举一动,它的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他看见地上有车胎印,它并不是向车胎印走我失败了,我只好跑到地上,看“大饭”菜没了,我只想这个小狗是个小吃货,我跑到我的方向以后,我和她终于碰面了,他在房顶,我在房下,我想他本来一个鬼脸,他在叫旺旺。好像在说小主人,你太坏了。不过从这件事,我对金鹰更加喜爱了。

他还救过我的命。有一次,我带着金英去散步。我在路上碰见那条疯狗。说时迟那时快那就好像我扑来。金鹰一摇,咬住他的尾巴。咬着它的尾巴,像我退了几步。我当时要哭了。这是那只疯狗,像我们家的金鹰吼叫。然后,在一阵灰尘途中撕扯起来。我回家拿出一个棍子。三个五除二的,把这只疯狗打他下。我看到她的脚掌上有一处口子,我想他消毒。

这是我们家的精英。从我们家的这只小狗上可以看出人友的,人的情谊狗友的狗有的狗的友情,这就是所谓的爱之链吧!

你喜欢吗?如果喜欢请看续集。

我最喜欢的400字作文篇3

有些人喜欢把“天生我材必有用。”作为座右铭,有些人喜欢“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而我喜欢的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记得有一次,我去学英语,来的比较早,是因为我是学完作文就马上去学英语的。学校里有个奖罚制度:就是第一个到的人会有三颗星星,第二个到的会有二颗星星,第三个到的有一颗星星。每次几乎都是我第一个到,当然那三颗星星就都归我了,这我可开心了,还想着以后都要第一个来。可就是这三颗星星引起了别人对我的不满。她们有的说:“每次都来这么早,真是的,就是想要三颗星星嘛!”……我听了他们的话,心里一肚子的怨气,想着以后就不要这么早来了。可是正当我这么想时,脑袋里却想起了培根说的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一想到这句话,我整个人就觉得舒服多了,决定不因为别人的几句话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从这件事以后,我不会轻易听信别人的话,这句名言也就成了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

我最喜欢的400字作文篇4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我家就养了一只。是一只金毛犬。狗如其名,它全身都是金色的毛,像极了一身金色的铠甲,耷拉的尾巴,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一对服帖的耳朵,看起来精神又斯文。它被我养在顶楼的笼子里。

它非常喜欢吃面包。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那么喜欢吃面包,狗不是喜欢吃骨头亻吗?

金毛很贪玩。有一次我把皮球放在它的旁边,它叫了一声,然后把皮球推到我的面前。我愣了一下,才明白:哦,是想和它玩皮球吧!我把球丢给它,它用头顶了一下,把球顶到我的手里。就这样,我们玩了好久才停下。

金毛很机灵。有一次我看电视,看到有人在训练他家的狗叼飞盘,我想,何不让金毛也来玩一玩。于是我把它带到了公园,拿出纸盘丢在地上,它咬了一下,我就奖励它一块面包。逐渐地,我增加了难度,把盘子丢到10米外,这时,它却不动如山了,它看着我,那小眼神仿佛在说:“这才不关我的事呢!”见它没反应,我便让弟弟假装一下小狗,我把飞盘丢出,弟弟立刻跑过去,用嘴叼回来给我,我便给了弟弟一块面包。金毛似懂非懂地看着。当我再把盘子丢出去时,它就像离弦的箭,一下子跑了出去,咬住盘子,转身叼来给我,我就奖励它一块面包。就这样,金毛学会了叼飞盘,我们有空就玩玩

一只贴心的小动物,就像一个亲密的好朋友。我家的金毛就是这样一个贴心的小棉袄,它陪我玩耍,陪我学习,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快乐,所以我特别喜欢它。

我最喜欢的400字作文篇5

今年暑假,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小学生最想知道的100+1个动植物故事》。老妈是老师的“超级粉丝”,老师推荐的书,她一定给买。她给我买了这本书后让我看。我想,世界上

有一半的生物我已经了解了,这本书中无非就是什么水母呀、大白鲨呀、松鼠呀等等,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妈妈用了一次“河东狮吼”,就让我改变了主意,也就有了这篇读后感。

我先看简介:一辈子不喝水的跳囊鼠,为子孙而自杀的旅人鼠,父爱如山的刺鱼,求偶大师雷鸟,五层楼高的巨柱仙人掌……了解这些神奇的动植物吗?那就快打开书看看吧。我非常好奇,就翻到了“跳囊鼠”那页,上面写着:说到它不喝水,其实它也是要水分的。它白天要睡觉,晚上出来活动就减少了水分蒸发,再加上可以从植物概况摄取水分,它不喝水也是可以的。关于旅人鼠跳崖,它也给出了理由:被赶出族群的年迈旅人鼠拼命奔跑,跑到悬崖边也不知是绝路,跳下去就淹死了。机灵的裁缝鹅虫,可爱的树懒,求偶大师雷鸟……它都讲的一清二楚。我感悟到了雷鸟的绝顶聪明;旅人鼠的无私献,这本书让我感悟到了山外有山、天外有天、知识外有书。

让我们一起邀游书的海洋吧!

我最喜欢的400字作文篇6

我们国家的传统佳节可多了,有喜气洋洋的春节,有团团圆圆的中秋节,有祭祀亲人的清明节……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热热闹闹的端午节,因为端午节不但有我喜欢观看的赛龙舟,还有我最最喜欢吃的美味的粽子了。

那香软可口的粽子让我百吃不厌、回味无穷,可我还是在最近的学习中,才具体地了解到这美味可口的粽子,竟然还有一段古老而又动人的来历呢!

相传我国的爱国诗人屈原,因他的祖国被秦国侵占,心如刀割,在农历五月初五的这一天,投江自杀了。百姓们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爱国诗人,纷纷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饭团、鸡蛋投入江中,好让鱼虾吃饱了,不去咬伤屈原的身体。后来百姓们又想出用树叶包饭团,外缠彩带的办法,这就和我们今天的粽子有些相似了。

贵阳人包的粽子,又小巧又可爱,那形状就像一个个尖尖的冰激凌。每当端午节来临又正好赶上我们上学的日子,我的妈妈就会给我准备一小串用线连成的各种口味的粽子,有肉馅的、有花生馅的、有大枣馅的、还有绿豆馅的等等。

还要为我精心挑选两个最厉害的煮熟了的鸭蛋去学校和同学们比赛,我们的规则是这样的:谁的鸭蛋撞不破,能坚持到最后,谁就是最后的赢家,那时的课堂欢声笑语,那声音简直成了一片欢乐而又兴奋的海洋,我们的教室也变成了一片狼籍的战场。

至今都好怀念过端午时教室里那片狼藉的战场,因为这战场里有属于我们的故事,故事中有欢笑、有兴奋,甚至还有我们的泪水。

我最喜欢的400字作文篇7

“汪”牛奶摇着尾巴冲我叫道,我莞尔一笑,俯下身轻轻将它抱过来,抚摸着它的软绵绵的皮毛。这一人一狗,在黄昏红彤彤的光线下,好像涂了一层镀金。

牛奶是我最喜欢的狗,是我所见过的所有狗中最伶俐,最优雅的一个,它的身材修长,白白胖胖,一身毛绒又白又软,两只耳朵最是可人,小爪子也甚是可爱。它从不怕人,从我第一次见到它后,它便在我身前撒泼打滚儿。它还会许多“把戏”:握手、转圈、立定、站起……

牛奶的听话和那一身雪一样白绒绒的毛,是我最喜欢的。牛奶不管什么命令都言听计从,模仿能力也很强,我做出什么动作,它便也做什么动作,时常惹人发笑。至于那一身白绒绒的毛嘛,当它跳起来时,阳光将它一身的白毛照耀得波光粼粼,光鲜亮丽。它一身健美的肌肉美暴露出来,那是因为风嫉妒它的身材,偷偷的掀开了它的皮毛,而它的那一身白得如雪一般的绒毛在阳光的照耀下更是晶莹剔透,就像白雪被阳光穿透一般。那一瞬,我仿佛看见了世间最美的生灵。

我们一起在小区中漫步,嗅那紫丁香绽放的清香;我们一起在园中奔跑,在汗水中散发着青春的生机;我们一起在秋风中欢笑,品尝甜美的友谊;我们一起在雪中玩闹,接受大自然的馈赠。

牛奶,你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吗?为何你如此脱尘呢?

我最喜欢的400字作文篇8

一身金黄发亮的皮毛,一对霸气又可爱的耳朵,加上粗绳子似的尾巴,这就是我活泼机灵的拉布拉多———勇士。

二三月间,微风轻轻的吹着,勇士似乎也闻到了被春姑娘唤醒的小花,激动地又蹦又跳。小草也被春姑娘叫醒,探出了小脑袋,柳树婆婆又长出了一头卷发。勇士拽着我的裤脚网门外走,突然,一只小母狗站在那里,似乎看上了我们勇士,这情形太正常了,我家勇士长得可帅了。勇士看了看我,我点了点头,勇士就去蹭了蹭那女士又回来了,我知道它舍不得我,可我也知道它的年龄大了,就没有为难它。

其实,我和勇士以前很陌生,通过一件事情,我俩亲切起来的。一天,勇士出去玩,一不小心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脚掌,凑巧被我发现了,我就把他牵回了家,回到家后,我想起妈妈说过,伤口要先消毒,后清理。我就帮勇士消毒了,不知道是我下手太重还是勇士怕疼,总之勇士疼的汪汪直叫唤,我摸摸勇士的头对它说:“勇士不叫,勇士最勇敢了。”勇士好像听懂了我的话,真的不叫了。最后,在我帮它拔东西时也没有叫唤。从那以后,我和勇士就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现如今,勇士已经13岁高龄,但是它还是那么帅,它依然和我一起蹦蹦跳跳。还能保护我。在这7年里,它早以成为我家的一员,

我爱它!我多么想和它再过7年呀!我永远不希望它死去。

《我最喜欢的400字作文8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分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