蛙的读后感1500字推荐7篇

时间:2026-05-17 10:41:33 分类:作文大全

撰写读后感使我们能够反思生活中的问题,寻找书中的启示,通过撰写读后感,我们能够更清晰地梳理书中的逻辑与结构,小淘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蛙的读后感1500字推荐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蛙的读后感1500字推荐7篇

蛙的读后感1500字篇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奴隶,在惨无人道的奴隶制的压迫下艰难生活,最终死去的故事。

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美国,没有战争的硝烟,却到处是烟火的味道。小镇上空弥漫着乌云,马儿不断地喘着粗气,一场战争正在酝酿,那时的美国社会到处是对黑人的歧视和奴役,他们中的很多人有着和汤姆相似的甚至更加悲惨的命运,他们或许没有遇到伊娃,也许他们一生都生活在痛苦之中,从未感受到爱的存在。 《汤姆叔叔的小屋》一部非凡的小说,引发了一场解放和自由的战争。人的自私和莫名的优越感让他们毫无人性的压榨其它种族的人。犹太人也好,黑人也罢,为什么人们就不能平等地相处呢? 汤姆这个悲剧式的人物,是那个黑暗社会的真实写照,而这部书更是那个社会的缩影。肯塔基州的一个庄园主谢尔贝因负债累累,受人钳制,被迫卖掉庄园上最得力、最忠实可靠的黑奴汤姆和谢尔贝太太宠爱的使女伊丽莎的爱子小哈利来抵债。伊丽莎偷听到消息,携子连夜逃走。途中夫妻不期而遇,在废奴派人士帮助下,逃到加拿大,取得了自由。后乔治决心到非洲为建设一个非洲人的国家而努力奋斗。这是一个敢于斗争的黑人青年,从而走上了光明的道路。汤姆则被卖给了奴隶贩子海利,在船上救了一个落水的伊娃,那小女孩的父亲圣?克莱亚就买他作家奴,待他宽厚。但老人不久死于非命,汤姆又落到了残暴的庄园主雷格里的手中。期间雷格里要汤姆鞭打女人,被他当面拒绝,后凯茜和爱弥琳设计逃走,他宁死也没有说出其二人下落,被活活打死。 作者塑造了许多人物,汤姆是最主要的一个。他的忠厚和老实让我喜欢,他的正义感及助人为乐的精神更是令人敬佩。可他对宗教的笃信,实在让人费解。

这个故事之所以令我感动,是因为它真实地描写出当时美国旧社会的黑奴悲惨况,故事中的汤姆叔叔无论身在何处、什么情况都非常乐于助人,而且汤姆叔叔除了乐于助人这个优点外,他还十分善良、忠诚、能干、精明……还任劳任恕地替谢尔比先生管理庄园。还有伊丽莎,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哈里不被谢尔比先生买掉,只好连夜逃走。不惜为了儿子选择了一条既遥远又艰辛的道路,天天都要担心受吓,并且还要逃避一路上奴隶主的疯狂追捕,况且伊丽莎的本性就是善良、胆小怕事,所以伊丽莎为了儿子将母爱发挥到了极点。还有最值一提的善良、天真、纯洁,汤姆叔叔的好朋友伊娃。伊娃她有着天使一般的美丽的脸庞、纯洁的心灵,能够不分彼此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无论是白人、黑人、好人、坏人、或其他人,要是他们有困难或需要帮助,她就会尽自己的所能去帮助他们。

书中最怜惜的就是汤姆叔叔、伊娃、克莱尔先生……因为他们非常善良,却那么早就离开了多姿多彩的世界,多可惜啊!但那些恶人却迟迟才得到报应。

还有我十分同情的人就是托普西和所有的黑奴。我同情托普西是因为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更值得同情的是所有的黑奴,因为他们要背井离乡,经常受到奴隶主的鞭打、责骂,或经常忍受饥饿的痛苦,如果遇到像雷克那样的奴隶主就更是苦不堪言,必死无疑了。所以我非常同情所有的黑奴。

在故事中,也有些人物的所作所为确实令人愤怒无比。例如黑利,他残忍奸诈。专门做一些不见得光的黑奴贸易,还经常满口仁义道德,其实全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是庄园的负责人,其实还是个残暴、刻薄、常常毒打黑奴的奴隶主。最可恨的是,他还将善良的汤姆叔叔折磨至死。他简直是一个恶魔。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他们品行不良,没有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麻木的心灵。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从汤姆叔叔身上看到了善良、能干、精明,还有伊娃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和乐于助人的好品质,同时也看到了世界上的假丑恶。对美国历史也有了更深的理解,原来世界不是到处阳光一片,还有很多的阴暗面,还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这样的悲剧在现代社会重演。

蛙的读后感1500字篇2

也许是我没读懂吧!也许是这本小说思想情感的时代性太明显,一旦离开了那个怀旧的时代,离开了那个压抑的欲望刚刚被解放的时代,就不觉得什么了。

我明显的感到作者对上海文化的了解和对上海之特殊的关注,以及对上海所经历的时代变迁的感受。也明显的感觉到作者对上海在30年代以来形成的那种特殊气质的认同与骄傲,以及这种气质在历史变迁中被压抑的惋惜。作者是站在一个上海人的视角,一个女性的视角,来写上海、写上海女人,写男人、写上海女人的友情和爱情的。她对上海文化气质的感知是准确而细腻的,她对上海女人命运的讲述更像是对上海这个女性化气质的城市由兴而衰的历史变迁的讲述,王琦瑶是上海女人,上海就是王琦瑶。小说中的人物、故事全全围绕着这个王琦瑶在转,而王琦瑶的气质和命运处处体现这上海这座城市的气质和命运。我感觉作者在叙述中的那种语气里分明有一种对过去的怀恋以及对历史变迁的感慨。上海的这种气质在解放以来一直是被压抑着的,但这种气质却是其地其民的文化本性,这本小说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写就,那时上海正在慢慢恢复这种熟悉的本性,作者作为一个敏感的上海作家对这样一种情绪的感知与表达是先知先觉而较细腻深入的,而这种气息在那个年代的全社会也是有共鸣的,我猜想这是这部作品在当时获得巨大成功的部分原因。

但她对女人的故事讲述却让我有点不太明白她的心理,有冲动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分析下这位女性作者内心的欲望冲动。作者作为一名女性,站在她女性的视角下来描述了她所熟悉的上海弄堂里的一个典型的上海女人的人生,她的友情、爱情和命运。上海女人是美丽的、温婉的、真实的、男人都爱的,对他痴情的男人痴情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也许也只为这样的女人吧!对她负心的男人也让人觉得有点决绝,竟然对如此美丽温柔的女人这样狠心。当我提出这个疑点时,我忽然又感到,在世事中不都是如此么?温柔美丽超乎寻常的女人往往命运的悲惨与跌宕亦超乎寻常。女人的美丽是女人的幸也是女人的不幸。男人都爱美丽女人,女人都恨美丽的女人,而谁又知晓这男人的世界里,一个柔弱的.美丽女人在命运的变迁中,心绪是如何沉落的?女作者让美丽的女人负了痴心的男人,却甘愿为负心的男人承受痛苦。这莫非是告诉要告诉所有的读者,对女人痴心的男人没好下场;美丽女人不喜欢痴心男人,更喜欢负心男人?忽然想到,这美丽女人是上海女人,这就可解了,上海弄堂里的漂亮女人,漂亮却虚荣,痴情却现实,柔弱却内心强大。长恨歌里的故事也许不是所有美丽女人的故事,却是上海弄堂里的美丽女人的普遍命运。可见作者的故事还是在描述上海、描述上海的文化气质,上海的弄堂气质。结尾出现的老克拉是改革开放以来,解除压抑后的新上海人,他们留恋怀念老上海的传统气质,但他们对老上海的气质的理解、追寻和模仿都是肤浅而粗糙的,在喧嚣的商业大潮到来之际,他们的灵魂或者迷失或者被冲击得变了形。老克拉抛弃了王琦瑶,而又间接导致其被长脚谋财害命,体现了作者在上海历史迎来新的转机变迁时的一种新的担忧。

作者的笔触是细腻的、缠绵的,亦是冷静的、思索的,大段的白描,传达着间接的体验,这种笔法,虽然语言优美,但比起现代小说中的手法和语言,总让人有点提不起劲。这种语言与讲故事的方法是上海的、是那个年代的,平易浅谈又带着些思索的,对于读惯了现代小说的我来说却有点轻飘飘的了。

蛙的读后感1500字篇3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01、这是封面上的话,也是我对它的第一印象。

小时候我总害怕孤独,特别害怕一个人。吃饭要一起,去小卖部要一起,生怕别人说:你看那个人,连个朋友都没有。后来慢慢地成长,明白这世间有很多事只能一个人做,有很多路只能一个人走,无论父母,恋人,抑或是朋友。

我想起龙应台在《目送》中的一段话,“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有时候,适应孤独,就像适应一种残疾。柴静说,“孤独,是一个人的骨头。”每一个灵魂孤独地在这世间行走,有些不甘寂寞,沉浸于纸醉金迷的大千世界之中,人声鼎沸,却更加怅然若失。

有人问我,“你说,两个人一定比一个人不孤独吗?”我一时默然。其实我遇到过。一盏寒灯,窗边对坐,酒慢慢地酌,话慢慢地说。可是每一句话都那么沉重,那么深刻,问的是直达灵魂的问题。你问的那么诚恳,他想的那么认真。于是你惊讶的发现,这茫茫人海万千灵魂之中,面前的这个灵魂好像无需多言,他自会懂你。

我当然明白,这有多难得。世上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而可语言者无二三,我想这话说的是对的,但并不一定悲伤。史铁生是我很尊敬的一位老大哥,他有一篇文章叫做《好运设计》,如果一个人从出生开始一直好运,人生中的坎坷都不曾遇到,他会感到快乐与幸福吗?未尝苦涩,怎知甘甜。

生命中的苦难并非没有意义。至少它会让你懂得苦难本身,以及经历过所带来的自信和阅历。就像爬山,没有经历漆黑的夜与痛苦,又怎会涌起在黎明日出那一刹那的激动。

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我们从生那刻就决定了,终将一个人面对死亡。可是,在这孤独的旅程之中,有些河流会交汇,共同走完那段原本孤独的路程,共同度过那十之八九的不如意。可语言者有二三,何其幸运。

02、崔斯坦对迪伦说:“我,是你的摆渡人。”

荒原,这个故事发生的场地,这个让人瑟瑟发抖的神秘地域。正如摆渡人崔斯坦介绍的,“荒原位于两个世界的中间,每一个灵魂都要穿过他们自己的荒原,荒原里之所以出现狂风与暴雨、阳光与草地,其实就是你内心的映射。”

我后来很偶然的机会,意识到不同人眼中的世界是完全不一样的,即便是同一件事同一个人。或许世界的样子,取决于你看待它的眼睛。正如笛卡尔那句“我思故我在”,世界是你眼中的世界。

摆渡人的任务是引导灵魂通过荒原,让他们接受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路途上充满了魔鬼,稍不留意他们便会撕咬你,拉扯你,一旦被抓住拖入地下,就只能万劫不复。崔斯坦摆渡过很多灵魂,有时候自保经常会占上风,所以有时候灵魂会因此被魔鬼抓住。但眼前这个灵魂太重要了,崔斯坦哪怕牺牲自己也要护她周全。当迪伦看着他青一块紫一块的出现,眼泪终于忍不住奔涌而出。如果我真的存在,那也是因为你。抵达边界,迪伦转过身来,“我爱你。”她本来想着有一大堆的话,可是似乎没有意义。崔斯坦犹豫了,他知道自己无法跨越边界。迪伦成功之后,应该他们应该就没有以后了吧。

如果告诉她真相,崔斯坦确信她是万万不肯走的。对不起,我很抱歉。能自渡者方能渡人,迪伦又何尝不是崔斯坦的摆渡人。不惜一切重回荒原,这是大多数人想都不敢想的,仅仅为了这份感觉,值得冒永远沉沦的风险吗?

我想很多事情,就是因为不计代价,所以才显得弥足珍贵。即便这个世界再好,只是没有你,我无法忍受。他坐在隧道出口的左侧,手放在膝盖上,注视着她。“嗨。”“嗨。”她也轻声回了一句,嘴唇颤抖着露出了微笑,“原来你在这里。”“我在这里。”

蛙的读后感1500字篇4

一直没有正式看过这本名气很大的书,现实中有人亲人一个个离世,大家总说这是现实版的福贵,大抵猜到了书中讲述的是一个怎样悲惨的故事;但是真正摊开来读,还是几度掩面哭泣,几乎读不下去,真的是太惨了。

福贵作为地主家的儿子,吃喝嫖赌,一路活到老;不管他受什么样的罪,都是咎由自取,并没有觉得心痛。

到是福贵的妻子家珍,贤良淑德,对福贵不离不弃,本来儿女双全,却一个个失去,最后还得了软骨病,真的看得内心极度煎熬,老天也真是不公,为什么要这么对一个善良的人。

还有福贵的闺女凤霞,乐观开朗的女孩子,却得病变成了聋哑人,还好嫁了个歪脖子的好男人,在街坊邻里间都有口皆碑的,结果难产去世,真的气得我想把书摔在地上。

又看了葛优和巩俐的电影版,与原著有点区别,福贵身边的人离世的原因更适合那个年代了;我也是几度中断不敢看了。虽然巩俐演得很坚强,但是没有我心目中家珍的柔弱。

看完以后,掩卷长思,书中更多地反映了是那个动荡的年代,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活着不是为了什么,活着本身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那么身处和平年代的我们,究竟是为什么活着?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就经常在夜里问自己,我为什么活着?那时候有很多梦想,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村里还经常停电,大概初二的时候,家里才是整个村里少数装电话的人,初装费就要一千多,现在家里座机基本都没了,大家也习惯了,免费送都没人要。

但是那时候很开心啊,没有手机,周末就是跟小伙伴去天桥掏虾,去人家地里偷红萝卜,红薯,烧一堆火,红薯用泥巴包起来放进去烧,拿出来可好吃了,这辈子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红薯;现在周末躺在家里吹着空调,感觉颈椎疼,一身肥肉。

初中开始打篮球,然后一直看nba,那时候的梦想就是去美国看nba,结果去纽约麦迪逊花园广场看了尼克斯,去布鲁克林看了篮网,然后因为时差在山呼海啸中居然睡着了;也是形式大于内容了吧。

以前觉得香车美女跟自己遥不可及,现在买了百万豪车,身边也一直不缺美女;猎艳的好奇心也少了,大概什么东西都唾手可得的时候,就索然无味了吧。

自己从小就认为活着就是要走人生主旋律,在年轻时就要奋斗,然后娶妻生子,买房买车,积累财富。也去游山玩水,也去放荡夜场,但自己都知道这些不是人生主旋律,偶尔为之可以,但是不能当饭吃。所以自己从来也不去羡慕那些辞去工作周游世界的人,不羡慕那些抛妻弃子成就伟业的人,普世的价值观不是世俗,而是让自己心安的法门。

我也慢慢地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有钱有闲,不至于财务自由,但是也不为五斗米折腰;关键是活着到不惑之年,真的没有太多的欲望,该经历的也都经历了,也越来越喜欢独处,觉得大多数烦恼都是跟人相处来的。

以前一直觉得感受到痛苦才觉得自己活着,所以去创业,去经历四面楚歌的困境;去跑马拉松,去越野,感受身体极限的痛苦;去跳伞,去蹦极,刺激的瞬间感觉自己活着;但是现在连个恐怖片都不想看,不是不敢,是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受刺激,安安稳稳地活着比啥都强,是什么时候,自己失去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

这两年,大概唯有坐下来静静地看书,写写读书笔记,与书中的人物感同身受,并反思自己的内心,每次内心的碰撞感到自己活着,明心见性,了生死。

也许活着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就只是活着而已。和心爱的人一起走过千山万水,去国内那些没有去过的地方;独处的时候就静静地看书,修身养性,不急不躁;工作就有一说一,做好分内的事,精进自己的技术,加强团队的管理,在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地点做该做的事,不要干着活摸着鱼,一天天浑浑噩噩,这是对自己的不善,是浪费自己的生命。

这就是活着,不求大富大贵,但求问心无愧。

蛙的读后感1500字篇5

张爱玲说人生有三大恨事,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便是《红楼梦》未完。张爱玲对《红楼梦》是极度的痴迷。她在自传中说:每隔一段时间都要重新阅读《红楼梦》,一生未曾间断。张爱玲这一辈子中,是真读“破”万卷《红楼梦》!

据记载,《红楼梦》前八十回由曹雪芹编撰,而后几十回则是由高鹗续写,张爱玲说:“小时候看红楼梦看到八十回后,一个个人物都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起来,我只抱怨‘怎么后来不好看了?’”并用了八个字来形容自己的感受:“天日无光,百般无味”。后来知道了缘由,张爱玲对高鹗实实在在地憎恨起来,这也使得她下定了续写《红楼梦》的决心。于是乎,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这就是《红楼梦》的魅力。

?红楼梦》除了它的社会价值之外,对于人物的刻画是特别值得考究的。不然也不会八十回后,读之——索然无味。而最最值得一提的就是,纵观全书,每一位被细致描写的“名角”,复杂的铺垫,费尽心思的细节勾划,都是为了林黛玉和贾宝玉二人而设。而林黛玉,是我最同情的却也觉得最可悲的人。

为何?且听我细细道来。

林黛玉自幼怯弱,且幼年丧母,使得生性变得更加柔弱,一直以来都靠药物保养。到贾府以后,她更想念父母与家乡,忧郁经常压抑于心头,至于悲愁流泪,原本就不好的身子变得更加孱弱。在贾家失去两大靠山前,贾政曾耗资巨大来修建大观园,整个大观园都沉浸在家世的温床中,两耳不闻窗外事,却也不见一心只读圣贤书。黛玉后来被送进大观园,活于温床中,也死于温床中,因为有肺结核,而自幼又体弱多病,根本离不开昂贵的药物。此属可悲之一。而黛玉自身柔柔弱弱,最擅长的便是吟诗作对,虽会几手针线。但毕竟从小是富养的大小姐,不善劳动,便是六指不沾阳春水。同时也没有农村妇女的那种大气。这就导致了,林黛玉,根本不可能逃离大观园这个温床!此属可悲之二。

在大观园,黛玉情窦初开,遇见了贾宝玉。但这一恋情,却不似初恋的单纯,而是满心戒备:在黛玉认可宝玉为她的“知己”前,她察言观色,徒增了多般猜疑,嫉妒,生气,担忧。而在与宝玉相认为知已后,仍旧悲戚感伤以泪洗面。最经典的莫过于“黛玉葬花”,黛玉葬花时吟唱的《葬花呤》由唐寅的《落花诗》引申而来,两诗情绪格调极其相似。唐寅所表现出来的,是一位末世士子的失意与感伤、无奈与落寞。而同样是葬花,黛玉带给读者的,却是她对于未来的绝望:自忖红颜薄命,感悲父母早逝,无人为她主张婚事。“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这展现了黛玉多愁善感的性格,而其内心的矛盾与痛苦。是她在生与死,爱与恨一类复杂的斗争过程中所产生的,对自身存在的疑惑与对生命的茫然。看似静心葬花,实则焦虑不安。看似咏花,实则写人。虽说古代女子的命运总是不为自己所掌握,男尊女卑的观念又极其盛行,可“巾帼不让须眉”的故事也非凤毛麟角,武则天多度削发为尼,最后成为女皇;木兰无长兄,男装替父从军等等。为何黛玉不以此为动力激励自己?为何不放眼于当下,着眼于未来呢?!此属可悲之三。

西方神学有说,人有三疾:狂妄,矜持,愚昧。人有七罪:傲慢,嫉妒,愤怒,贪婪,淫欲,懒惰,暴食。人有八苦:生,老,病,死,爱恨别离,求不得,五取蕴。几乎每个人都会全中,但是,贾家人是中毒至深,各种观念,思想和行为,顽固古板老套。不思进取,也不知悔改。欺软怕硬,通过两大靠山作威作福。这是失败的过去,也是现实的警醒。

?红楼梦》不只是一本书而已。张爱玲曾说,《红楼梦》这本书值得一个人去读一辈子。也许现在读觉得费解,二十岁以后觉得可怜,三十后悲伤,花甲后便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这大概是一辈子都读不透的,那么我现在所经历的一切都在告诉我这样一个事实:不为繁华所动。

蛙的读后感1500字篇6

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见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显露在眼前。封面没有别的装饰,只有“围城”“钱钟书著”的字样。忽的想起前些日子学的课文《老王》。《老王》的作者杨绛是钱钟书的妻子。老师也提起过这本书。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翻看起来。

说实话,我看不太明白,更不能完全理解作者的想法。以至于只能一点一点慢慢的推敲,使得我现在还没有看完这本书。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这本书是作者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背景是作者生活的年代。或许正因为此故事情节才显得更真实,人物才更生动。

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

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老师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 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很多人喜欢《围城》,或是因为它记叙的贴近大多数人的心理,许多感受都触动到了那曾经历的心里状态吧!杨绛在《记钱钟书与t;围城>》中说道:“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为一体。”“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无论婚姻,事业都在一个围城中。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却想出来。每个人都陷在一座围城中,被生活,婚姻,事业磨砺,打击和束缚。文中的方鸿渐本就懦弱,没有与命运抵抗的勇气,任由命运摆布。最后终逃不过悲凉的结局。

围城总是存在的吧!学校,家庭……背负着老师,父母甚至爷爷奶奶的期待。有时身心俱疲,想要冲出围城。可当真正冲出的时候才发现不过是进入另一座围城罢了。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成功与失败,学习与娱乐都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元素,一种色彩当它们存在时,生活才会感到满足,才会变成彩色的。所以也就不会想到要逃离围城,也会感到幸福满足。

蛙的读后感1500字篇7

无论我们走到哪里,都会无比怀念自己的故乡。外面的世界多么美丽,也没有故乡美丽。为什么呢?因为故乡是我们童年的记忆,我们在那里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会度过惬意美好的时光。

海蒂出生在一个偏僻的阿尔卑斯山小山村,自幼失去父母,被姨妈收养,生活在十分贫穷的环境中。海蒂五岁那年,姨妈要到法兰克福去做工,把她寄养在爷爷家里。海蒂的爷爷是一位年过七旬,性格怪僻的老人,他住在高山牧场上一间孤零零的茅屋里,不同任何人交往,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被人称为“阿尔姆大叔”。海蒂以自己纯真的心性,感动了饱经沧桑,心情抑郁的爷爷,使他开朗起来。海蒂在高山牧场度过了三年的美好时光。

八岁的海蒂被姨妈接到法兰克福,在一个大户人家里给十二岁的瘫痪姑娘克拉拉当玩伴。在这里,海蒂学会了读书写字,但是,这个天真无邪的山区小姑娘适应不了巨大的环境改变,由于思乡心切,她变地日益消瘦,精神恍惚,不到一年时间,便又被送回阿尔卑斯山的高山牧场,回到了爷爷身边,身体才逐渐康复。海蒂常常和羊倌彼得一起放羊,他以自己的学习感受启发不爱读书的彼得读书写字。当她看到羊倌彼得的奶奶双目失明,心里非常着急,千方百计想让她重新看见这个世界。随后,在乡村牧师的劝说下,祖孙二人搬下山,回到了以前的村子里,并且同村民们建立了友好融洽的关系。虽然海蒂不适应都市生活,但是却没有忘记自己的伙伴克拉拉,海蒂毅然让克拉拉来高山牧场度假疗养,在海蒂的热心帮助下,克拉拉终于战胜病魔,重新站立起来,学会了走路。

文中的主人公海蒂是一个天真活泼,淳朴善良,热爱自然,助人为乐的小姑娘。虽然法兰克福是城市,很繁华,但是这儿的一切都留不住海蒂的心,在她心中,到底还是自己的故乡——阿尔卑斯山最美丽。

故乡就像风筝的线,游子就是飞翔的风筝,不管你飞多高多远,故乡始终牵引着你;故乡就像大树的根,游子就是树叶,故乡时刻想着你;故乡就像太阳,游子就是天空中一朵云彩,故乡永远陪伴你……我们不要忘记:故乡最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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