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鲁迅的读后感400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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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鲁迅的读后感400字篇1
?朝花夕拾》的原名是《旧事从提》,是作者在1926年所作回忆性散文的结集,一共十篇。这本书记述了作者在童年时期和青年时求学的历程,追忆了那些难忘于忘怀的人和事,同时也抒发了作者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
其中令我记忆深刻的是《朝花夕拾》里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面主要写了百草园是“我”儿时的乐园,在那里“我”体验到了无限的乐趣。那里有百草园的美景,有各色的植物以及一些可爱的小动物,还有新奇动人的美女蛇的故事和雪地捕鸟的乐趣。然后写了“我”在三味书屋读书的历程。介绍了三味书屋和先生,还有上课时先生和学生读书时的情景。
回忆中的百草园和三味书屋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流露着童年美好的生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这不仅让作者回味,就连我也感到身临其境一般。作者在三味书屋学习的过程中,和同学们老师读书的情节也让我记忆深刻。作者虽然年过半百,但是他依然向往着童年,怀念着童年。
现在的我们,也不一定会像鲁迅那样可以回忆那些美好的童年,甚至有些童年的美好记忆也渐渐的淡忘了,遗忘了。最后只遗落在了记忆的长河里。
写鲁迅的读后感400字篇2
记得大一恋爱时,高中老师说我们是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理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他说子君养小鸡当宠物,后来还是杀掉吃肉。我那时并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初中时代读鲁迅,有点反感。不过我和邻座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一句话:“倘若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来……”这是斑毛。那时前面坐了一个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脑袋也大,脊背总是弯着,而且,经常放屁。记得我不时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听得“噗”,他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给他起名为“斑毛”,这个绰号用了三年。那时我和一个叫明玉的女生特别好,她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但是汗毛比较重,于是我们叫她“monkey",后来上历史课,学到苏联文学史,她灵机一动给斑毛起了个俄—国名字为“斑斯夫斑毛斯基”。斑毛气了,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
后来到了高中,我有一阵子特别迷鲁迅,觉得他简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时看他的文章,觉得特别好,尤其是心理描写,最喜欢他的《狂人日记》。当时觉得那个狂人的心理他怎么就能描摹得那么真切呢?难道他亲身经历过?而我,之所以觉得《狂》很好,是因为那时心里状态很糟糕,看着鲁迅的描写,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
不过,我那时仍然觉得他的文字欠佳,没有许多文学家那样的灵性和气势。后来看了他写的《明天》,其中阿五帮单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写,仍是心理的,真是太准确了,鲁迅想必很细心敏感的,不然不会如此。
伤逝的结构是很别致的,没有一点斧凿的痕迹,就像一个人在面前细细絮絮地诉说,忏悔,还不时抹眼泪。我才发现鲁迅的文字是极好,他本来是学理,学理的人写文章就是这样,不潇洒浪漫,但是严谨准确,说他的文锋犀利,除了思想以外,文笔也是如手术刀一样利落精确。你不了解这个涓生,但是从他的话语中,可以逐渐把握他的性格,他眼中的子君也很真切。仿佛他俩是你隔壁的邻居,你见证了他们因为爱情走到一起,听到他们的小鸡和房东太太的鸡们混在一起喳喳叫,看到他们的“阿随”栖息和瘦弱地喘气,后来被主人用黑布一蒙头,推进一个不很深的土炕……这一切都是变化着的,由爱情到后来不爱了。
鲁迅说爱情第一要生活,没有生活爱情也会磨灭。他说的话我信的,于是想自己当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现在,读到《伤逝》里“爱情是需要时常更新的”,才发现自己以前认为只要不被破坏,就一直完好。是错了,不进则退,没有永恒。
克氏说,人们爱的时候,多是用头脑而不是心。人的头脑太发达,进化了心灵的真纯,有时人是在用心爱,但也不再是最初的无私。人们付出爱,是为了得到爱情,人们渴望爱情,其实是在渴望被爱。那么多人感叹找不到真爱,真爱不住在他们心中,因为他们不够真,也没有去爱。
想必鲁迅是很懂得爱的,才能写出《伤逝》,逝去,即是渐渐地消失。如影随形的爱情,慢慢游走,自私的人不要只会悲伤。
写鲁迅的读后感400字篇3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例如〈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了。我又一次对她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如今,中国还有很多陋习,我想我会改变它们,把祖国建设得更美好。
写鲁迅的读后感400字篇4
书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沧海的灯塔,是哺婴儿的乳汁,是智慧的长明灯。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满着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美国奥沙克山区有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为了得到两只小猎犬,整整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两年后,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读一本好书,就像品尝一杯香浓的咖啡,品尝得越久就会越来越回味无穷。这本书让我品尝到了伙伴之间那坚不可摧的情谊,还有那顽强的毅力!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实现自己未来的理想,共创祖国未来的美好时代!
写鲁迅的读后感400字篇5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
鲁迅他运用了日记和精神病人内心的独白方式把他想所表达的内容发挥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而鲁迅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存亡,在这生死悠关的时刻,他抛弃了学医的梦想,抛弃了封建社会的思想主义,踏上了革命的道路,朝着文学殿堂为他展开的大门前进,用手中的笔跟敌人做战斗,用手中的笔挽救中华民族的灵魂,让人们知道祖国的荣辱兴衰。鲁迅他是一个作家,也同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他用他手中的笔描绘着属于他自己的蓝天,他就在这片蓝天中尽情地展翅高飞,写作则是最适合他的“翅膀”。
鲁迅先生抨击了当时吃人的社会现实。他巧妙借助"我"这一角色,描绘了人性的丑恶与世界的残缺。说实话,这篇文章的色彩过于晦暗,但这晦暗中分明灼射着亮光,透露着激荡与高昂!"吃人!"真的是吃人吗?这显然不是先生的直接目的,先生眼中的吃人只不过是在社会现实的无情压迫和吞噬下,人性一点点地泯灭。或许在茫茫夜幕下,先生一人独立于窗前,望着窗外被流水般月光笼罩的夜独自叹息。"吃人的人的兄弟",天下谁不为兄弟?所以先生揭露的显然不只一人,而是整个民族。"食人"的民族,何时能清醒?先生以灰冷的一面,向尘世发泄着愤懑。然而,黑暗是如此的深广,吞噬了一切,只有先生那炽热和焦灼的心在跳动着,熠熠发光!
读《狂人日记》,我深切体会到先生内心的痛苦。一方面他无力杯葛政府带来的压力,另一方面又为中华民族的衰亡而哀叹!所以全文结尾时,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唤。先生宁可燃烧自己,把光亮留给孩子们,因为那不仅仅是孩子,不仅仅是生命,更是希望!
写鲁迅的读后感400字篇6
初读狂人日记,没有完全看懂,再次阅读方才体会到狂人之意。
狂人的狂,指的既是病理上的神经错乱,语无伦次,措辞荒谬;还指了狂人在心态上的一种病态变化——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
?狂人日记》写于一九一八年四月。它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小说,也是现代中国的新文学的第一篇杰出作品。发表于《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
故事梗概:一个年轻人由于脑筋出了毛病,因此疑神疑鬼,臆想所有人都在对他进行迫害,并且吃人,但不久之后由于医生的治疗年轻人的疯病治愈了,重新进入了正常人的生活轨道(赴某地候补矣)。
传统观念认为,鲁迅借狂人之口,抨击吃人的社会制度,事实上,也只要狂人敢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语,但是,我和妈妈共同认同这部小说的是对狂人精神状态的描绘,确实是精到、准确,妈妈说以前课本很多革命小说都如过眼烟云一般消散在历史尘埃中,而狂人却不会,我是第一次读这篇文章,而妈妈则是重读,她认为,因为这篇小说和鲁迅曾经学过医有关,这篇小说准确地写出了一种有迫害症和强迫症的精神病人的形象,这篇作品成功不是其立意多么高,而是其形象把握之准而名流文坛。
我现在不懂不要紧,过几年后,回过头再看看,也许会读出不一样的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