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小说《病》的读后感推荐8篇

时间:2024-07-01 14:41:46 分类:作文大全

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应该注意不要剧透或暴露太多情节,读后感是对书中人性和道德的思考和探索,以下是小淘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微小说《病》的读后感推荐8篇,供大家参考。

微小说《病》的读后感推荐8篇

微小说《病》的读后感篇1

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我非常爱看,可以说是百读不厌。

在这本书里,小主人公汤姆索亚带着我来到了他的童年,在他的童年里,淘气的汤姆索亚带我来到他的家庭,他的学校。

他喜欢和哈克贝恩、乔埃哈波、班恩罗杰、吉姆哈林斯……一起玩耍。他有一次说出了真相,把印第安乔告上法庭,把可怜的墨菲波特解救了出来。又有一次,他把哈克和乔埃叫到荒岛上,来当海盗。还有一次,他把撒切尔法官的女儿贝琪撒切尔从难以走出的“迷宫”里救了出来最后他又和他的好朋友哈克一起寻宝他们把蕴藏在地下的宝藏成功地挖了出来,汤姆又把自己的机智发挥出来了,他把宝藏藏在了两个小口袋里,吃力地运了出来。

汤姆的童年是充满叛逆和冒险的,我希望大家能跟着这个机智勇敢的小主人公,共同感受童心的透明,青春的美丽,人生的温馨,自由的可贵……

让我们为自己的童年,自己的人生,打下良好的基础,让我们一起进入他的童年,进入他的回忆吧!

微小说《病》的读后感篇2

今年暑假,我读了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这本书内容很有趣,让我收益匪浅。

阿廖沙从小生活在一个不和平的家庭中:他的两个舅舅几乎每天都会为了争夺财产而吵架打斗;他的外公非常凶恶,经常把怨气撒到无辜的孩子们身上,就连整天勤勤恳恳为家庭操劳的外婆也常常挨打。不但如此,就连疼爱他的妈妈也在一次事件之后,突然对他凶狠、冷酷、无情起来……可怜的阿廖沙只剩下一位疼爱他的亲人:外婆。不幸的童年生活,给阿廖沙幼小的心灵蒙上了一层乌黑的阴影。但是阿廖沙仍然坚强地生活着,认真学习,帮助外婆做家务,保护外婆,对未来生活充满了期望。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同情阿廖沙的遭遇。和他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幸福!有许多自己心爱的玩具,有漂亮的衣服,还有美味可口的各种美食,更有疼爱我们的爸爸妈妈和亲人。但是,很多时候,我们却生在福中不知福,看到喜欢的东西就缠着大人给买下来,玩不了多久就束之高阁;购买很多自己爱吃的食物,有时候吃不完只好扔掉,多么浪费啊!甚至,有时候还不懂事地跟爸爸妈妈吵架顶嘴,任性地不听大人给我们讲道理……如果有一天,我们穿越时光隧道,来到阿廖沙的家中,体验一下他的生活,我们还会像现在这样随心所欲、娇气霸道吗?我暗自下定决心,从现在开始,要改正自己的这些不良习惯了。

同学们,让我们想想阿廖沙,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吧。改掉我们的坏习惯,开始珍惜时间,认真学习,热爱劳动,体贴家人,关心朋友吧!让我们树立起良好的品质,度过一个有意义的精彩童年吧!

微小说《病》的读后感篇3

契诃夫是世界文坛上一位罕见的艺术家。他的小说经受了百年的时间检验,依然闪耀着独特的艺术光彩。契诃夫的着眼点总是平凡的人的日常生活,他是个描写日常生活中的最平凡事情的现实主义者。但是他从不陷入日常生活的“泥沼”,他对生活素材认真细致地进行“观察、选择”,而在创作过程中又进行“推测、组合”,使生活素材形象化,平平常常的似乎是偶然的现象中揭示出生活的本质。

所以我很喜欢契诃夫的作品。在这本短篇小说选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变色龙》,《钉子上》和《万卡》。

?变色龙》告诉了我们:在沙皇俄国将军家中的一条狗比平民百姓还要重要,巡逻官奥楚美洛夫之流在有权势者的家犬前摇尾乞怜,而对老百姓却张牙舞爪,蛮横娇纵。《变色龙》就是契诃夫送给人世的一面镜子,一个警示,在百余年后的今天同样还是有人身上有着“变色龙”的奴性,表里不一;《万卡》可以说是《苦恼》的姐妹篇。都是抒情心理短篇小说。

主要写的是:九岁童工的稚真心灵,他的学徒生活的苦楚,他对祖父和家乡的眷恋——这一切在篇幅不大的作品中巧妙地互相穿插和渗透,短短几页字就写出了童工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短篇小说《钉子上》和《一个文官之死》一样,都展现了但是沙皇俄国在官场上的丑态:强者霸道、倨傲专横,弱者低头哈腰、不敢反抗。臭虫般的切尔维亚科夫以及他的奴才们的心理正是这种官场生活的产物。

读了这本小说选后,我更能体会到当时沙皇俄国官场上的险恶与蛮横,也看清了当时和如今的“变色龙”就是墙头草,哪边是强者就拥护哪边,即使那强者并不是善良的那一方。《契诃夫短篇小说选》给我了很多启迪,让我了解到不少沙皇俄国的当年!

微小说《病》的读后感篇4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野犬女王》,这本书让我记忆深刻。

它主要写了:两条野犬,一只叫红桃心,另一只叫白桃花,它们原本是一对姐妹,但由于公犬赛豹尾,姐妹俩反目成仇,后来姐姐红桃心用了各种方法,想用爱弥补姐妹之间的裂痕,但妹妹白桃花不予理睬,还在野犬群里生下了八只幼犬。红桃心见状,便不在努力化解,姐妹俩成了真正的仇“人”。

但是,在一次捕猎过程中,遇见了猎人,妹妹白桃花为了救红桃心,死在了猎人的枪下。妹妹白桃花想让姐姐红桃心收养自己的幼犬,但是12只幼仔实在抚养不了,便在姐妹生下的两群幼仔里各淘汰3只,留下的6只幼仔由野犬群抚养长大,淘汰的6只幼仔只能冻死在山里了。

读完这本书,我有点感动。因为在一个群里只有王后才能生育,如果其它的野犬怀孕了,只能赶出野犬群。而姐姐红桃心念在自己和白桃花姐妹情深留下了妹妹和它的8只幼仔,并把幼仔抚养成“人”。

妹妹白桃花也是念在自己和红桃心姐妹情深,面对猎人那黑漆漆的枪口和猎狗的追随,自己引开他们,让姐姐逃生。结果自己却被打中了。

这世界上真正的姐妹情深是很少的,我们一定要珍惜它。

微小说《病》的读后感篇5

最近在读欧·亨利短篇小说,其实我这个人记忆力太差,读外国文学从来记不住名字,又长又复杂;其次对于外国文化不太感冒,很多别人认为精彩的情节,或感人的部分,我都get不到点上。无意中看到一本欧·亨利短篇小说,当时想,没事儿做,看着好玩。

第一个故事是《麦琪的礼物》,也是我第一次看到这种写作方法,故事中间穿插着许多作者的话。虽然作者是讲述者,但是不应该把自己的话写进来,说实话,我不太喜欢。

关上书,出去走一圈,发现真无聊,还是回宿舍看书吧。又拿出这本书,突然觉得很有趣诶!德拉和吉姆是一对恩爱夫妻,圣诞节快到了,德拉想给吉姆买一个礼物,可是没有钱怎么办呢?

他们家有两件引以为傲的东西:德拉的头发,吉姆的金表。德拉为了圣诞节礼物,把自己的头发卖掉,给吉姆买了一条配金表的金链。等吉姆回家,看到德拉的头发,他很震惊,因为他卖掉了自己的金表给德拉换了一整套梳子。他们都卖掉了自己最美好的东西,只为了给对方买一份礼物,这种美好的爱情,不是人人都向往的吗?

当然,我最喜欢的是《带家具出租的房间》,这是个令人心碎的故事。一个青年苦苦寻找自己的爱人而来到这里,他到处打听爱人的消息,结果失望了。突然,他闻到了一股木樨花(桂花)的香味,那是它爱人最喜欢的香味,他翻遍了屋子,想找到她的痕迹,他向房东打听,都没任何线索。回到屋子,他堵上了所有门缝,默默打开煤气。欧·亨利是不会给你这样一个简单的结局,跳转到房东的对话,房东说她骗年轻人,因为那房子原来有个年轻女子用煤气自杀,重点在于:年轻女子眉毛上有一颗痣。

这让我心碎,也让我兴奋——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写法,简直让我激动得睡不着,我模仿他,也写了一篇同类型的小说。当然,只能说是东施效颦,很多东西还得多学习。

无论如何,我不会放弃,一定要加油,相信我的小说梦终有一天会成功。

微小说《病》的读后感篇6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看完了,虽然看得好辛苦!但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就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有一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几个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那么高挑的身材,也不是因为他的高强武艺,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根本找不到几个人有。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情。

我喜欢浪子燕青的忠诚、卢俊义的文韬武略、大刀关胜的勇猛、吴用的聪明才智。我还知道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

其实,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甜美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到像母亲一样的关怀。同学们,看了《水浒传》你们还会吝啬对他人的关爱吗?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但却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微小说《病》的读后感篇7

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

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卖血。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贴一段最后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

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

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顽强的抵抗。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批斗,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

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经历了种种磨难后,迎来了寒冬过后的第一缕暖阳。在绝望中挣扎,挣扎中尽显温情。很棒的一本书。

微小说《病》的读后感篇8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是高密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色彩艳丽的场景描述细致入微的细节描写穿插在故事情节的叙述中,凝造了一种独特意境深远的意向。无论是环境描写还是人物动作语言的刻画以及形象生动的心理描写使我浮想联翩,仿佛置身于红红的高粱地,原汁原味的东北乡。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我很难懂得,对这样最美丽最超脱最圣洁最英雄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看过很多小说,会因为作者的描述以及故事的发生地而对某个地方产生强烈期待感与喜爱感,但这次我不知道,自己到底产生怎样的感觉,一片一片火红火红的高粱,随风轻轻摇曳,弯弯窄窄的小路在其中蔓延,风、高粱、黑土地还有穿行于地里的人,一种朴实,原始的气息弥漫其中,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纯净。然而,这不是全部,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混杂在这自然原始的情境里。一想到这,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仿佛这一切都不属于这里,但是,这是那个时代那个环境下的高密东北乡,少了什么,都不完整。所以我也不清楚,胃搅得难受,是因为过于恶心的高粱地里的死尸、骸骨、恶臭还是因为,那狗日的血腥、残暴对这片红彤彤的高粱地的践踏。

在故事的最后,父亲和爷爷吃着死去的奶奶做的拤饼时,面对一片血腥狼藉的战场,我只是想,这场战斗胜利了吗?也许这一切都只是定格在满河血一样的黑,遍野血一样的红高粱。的画面上,其他的由我们自己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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