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上规定警示教育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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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上规定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1
近日,**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宁夏区纪委《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若干规定典型问题的通报》和中共石嘴山市纪委《关于郭学文等七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
二是领导带头,率先垂范。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以身作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承诺,以“四风”为戒,以前车为鉴,坚守底线,弘扬正气,争当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是加强管理,规范行为。严明工作纪律、财务纪律、用车纪律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越红线,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加强数据管理,牢固树立国家队意识和**队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四是加强督查,正风肃纪。加大督查力度,不定期检查在工作作风、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条例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报告。
八上规定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2
11月29日,县委印发了《xx县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对这些文件精神及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学习,心得体会如下。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作风尤其是工作作风问题,已经被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八项规定”是一股行政新风,但绝不是“一阵”风而已,它势必吹作“四季风”,“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地吹下去。
我党历来重视作风建设问题。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事业成败。人民群众认识党、拥护党,不仅看党的纲领和宣言,看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是否符合和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而且要看党是否有好的作风,看广大党员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党的作风好,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就密切,党就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事业就会无往而不胜。
“八项规定”的常态化无疑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反复抓、抓反复,让优良作风成为一种从业习惯,内化为一种执政自觉。要“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半途而废,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因此,作风是否确实好转,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就要及时整改”,让群众的满意形成作风转变的持久动力,要加大问责力度,用严格的纪律、完善的制度督促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学完案例,发人深省,令人深思。作为一名审计干部,又身为党员,一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始终把审计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统筹和推进,更要立足实际,注重创新。要清醒的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要严格管住嘴、管住腿,遵守八项规定,要警钟长鸣于耳,不时地警示提醒自己。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做本分事,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醒能力。要进一步强化学习,解放思想,自觉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表率意识、奉献意识等五种意识,为领导搞好服务,为同级机关搞好服务,为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搞好服务,努力把审计工作做到最好最优。
八上规定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3
尊敬的党组织:
通过认真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理当时刻比照党章,对照中央政治局会议做出的“八项规定”,想一想,自身思想是否有偏差、工作是否有疏漏、服务群众是否到家、作风是否有不足,时刻认清自己的身份,考虑群众的感受,珍惜自己的名誉,努力做思想纯洁、品行端正的示范者,爱岗敬业、行动务实、敢于负责的力行者。
常怀不足,常思己过,作为基层党员干部的我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和自省,发现自身不足和缺点,不断调整、提升、完善自我,在日常的工作中按照八项规定的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和员工。
1、日常工作中厉行节俭,从珍惜一笔一纸的细节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
2、在生产中贯彻节约,在生产加工和原料采买环节下功夫,避免不必要的成本和原料浪费;
3、严禁公款吃喝、娱乐,不在单位报销审批流程完成前动用任何费用。
1、严格遵守公司用车制度,杜绝公车私用;
2、严格执行公司招待报销申请、报销流程,并遵守招待费和招待费数量标准;
3、严格控制出差人员、时间,禁止出差期间旅游、娱乐等行为。
1、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2、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八上规定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4
按照段党委的要求,我认真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剖析学习资料》,对集团公司通报的“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问题”5起典型案例和4起“公款旅游”典型案例感受颇深,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警示教育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一、反腐倡廉,必须警钟常鸣
“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是集团公司推进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
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本质是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公私不分、假公济私。究其原因:一是纪律观念淡薄,对有关制度规定置若罔闻、不知敬畏。二是享乐思想作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贪图享受。三是特权思想未除,把配车作为身份、权力的象征,盲目攀比、安之若素。
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充分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大脑中要时刻绷紧这根弦,时时警醒自己,筑牢防线。
二、从严自律,管住自己。
每一名党员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严守公私底线强化纪律意识、廉洁意识,做一个严守纪律规矩的“明白人”。
八上规定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5
20xx年五一假期刚过,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八上规定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6
12月4日,在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提出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八项规定内容是这样的:“改进调查研究”、“切实改进会风”、“切实改进文风”、“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
首先,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师德是教师职业的灵魂,没有高素质的教师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要把师德建设在队伍的首位,我们应把崇高师德内化为自觉价值和行为取向、自尊自励、自警自省,以自身的模范行为成为学生的表率,真正做到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而像在材料中看到的利用学校公款来旅游是不应该的,如果作为一名教师都不能为学生作好榜样,那谈何教书育人。
其次,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对照中央会议作出的“八项规定”,想想,自身思想是否有偏差,工作是否到家,作风是否有不足,时刻认清自己的身份,珍惜自己的名誉,努力做思想纯洁、品行端正的示范者,爱岗敬业、行动务实、敢于负责的力行者。
最后,作为一名群众,我们应积极的向党组织靠拢,通过案例学习从中受到深刻教育。一是要深刻认识到反腐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紧迫性,参与到其中来。二是要加强廉政学习,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反腐斗争中来,坚决拥护党中央惩治腐败的英明决策。三是深刻认识腐败付出的高昂代价。四是只有把遵守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链接自律有关制度,把自己关进制度的“笼子”,内化一心,外化一行,从灵魂深处摆正位置,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教师,一个好公民。
八上规定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7
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剖析”心得体会
——北戴河建筑车间袁建滨
按照段党委的要求,我认真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剖析学习资料》,对集团公司通报的“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问题”5起典型案例和4起“公款旅游”典型案例感受颇深,进一步加深了对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警示教育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一、反腐倡廉,必须警钟常鸣
“廉政文化宣传月”活动是集团公司推进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举措。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
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本质是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公私不分、假公济私。究其原因:一是纪律观念淡薄,对有关制度规定置若罔闻、不知敬畏。二是享乐思想作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贪图享受。三是特权思想未除,把配车作为身份、权力的象征,盲目攀比、安之若素。
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充分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大脑中要时刻绷紧这根弦,时时警醒自己,筑牢防线。
二、从严自律,管住自己。
每一名党员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严守公私底线强化纪律意识、廉洁意识,做一个严守纪律规矩的“明白人”。
八上规定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篇8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山东、山西、上海等地纪委监委也发布通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勇,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巡视员王志刚,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任湧飞,均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或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均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在以上通报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xx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xx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