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法治中国梦心得体会8篇
通过在生活里收获了不少启发,那么就需要写好一篇心得,通过不断积累心得体会,人们可以提高自己的智慧和见识,小淘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圆法治中国梦心得体会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圆法治中国梦心得体会篇1
中央电视台播出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第三集)依法行政:法治犹如天平,一边是公共权力,一边是公民权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只有政府带头有法必依、严格执法,国家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发展。
早在2014年2月23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避免了“有权任性”的情况发生。我们可以从中感受到给权力戴上的“紧箍咒”,让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极大地释放了市场活力。
在计划经济时代,每个个体都是“单位人”,从自己的生老病死,到孩子出生、读书、分配、工作等等,都需要单位和政府的管理,而政府过多地干预微观事务,则会束缚个体的成长。步入市场经济,各种社会力量得到了极大的释放,单个的人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政府已经慢慢习惯于不再干预微观的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但是,这种转变对当下的市场需求而言,还不够彻底。因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政府依法行政成为了新时期的革新。每个行政行为,都得依法,政府的手不能伸的太长,否则,如果政府管得过多,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仅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增加交易成本,还容易滋生腐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释放市场活力的决心和信心。
依法行政在新时期新阶段,就是一场“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自我革新。各级政府相继推出了“负面清单”,对审批目录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不该政府审批的,坚决祛除,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而广大年轻的创新创业者,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掀起了追逐梦想的新高潮。很多年轻人感慨,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错过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改革开放,迎来了新时期新阶段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机遇,又有“互联网+”的无限可能。而且,政府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吹起了一股创业新风。
“大道至简,衍化至繁。”从各级政府公布的审批目录清单中,我们可以发现,对激发市场活力的浓浓诚意,清单以外的项目,我们已经不用再申请行政审批了,而且政府一直在对审批事项做“减法”。“法无授权不可为”背后,蕴含的市场活力前所未有。
圆法治中国梦心得体会篇2
法治,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的艰辛探索;法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法治社会是和人治社会相对而言的;它是指国家权力和社会关系按照明确的法律秩序运行,并且按照严格公正的司法程序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解决社会纠纷,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是依照执政者的个人喜好以及亲疏关系来决定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公共事务。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圆法治中国梦心得体会篇3
继《奉法者强》、《大智立法》后,央视一套又推出《法治中国》第三集《依法行政》。这对于加快依法治国步伐,规范权力运行意义深远。
依法行政,在人民群众的声声呼喊中“破壳而出”。“亲人送水来解渴,军民鱼水一家人”。面对新的历史起点,唯有将依法行政贯彻到底,干群关系才能架起“连心桥”,法治中国的建设方能如鱼得水。
依法行政,能有效割断权力“粘连”。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曾在社会各界一石激起千层浪。权力不清、责任不明,一度让众多审批手续交叉重叠,推诿扯皮、含糊其辞,更是让办事者“磨破了嘴”,也“跑断了腿”。在经济社会中,让依法行政成为常态,让违规操作无法“容身”,是保障人民权益的有效方式,更是划清权力边界的有力武器。借依法行政之刀,割断权力“粘连”,是众望所归,更是时代所唤。
依法行政,能强力医治执法“顽疾”。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政府是人民权益的“代言人”,领导干部更应拿出“零容忍”的姿态严格执法。面对亿万人民群众,一方面涌现出来的是对弱势群体层出不穷的“暴力执法”,另一方面却是面对金钱与权势左右摇摆不定的“注水执法”,这样的“一视异仁”何时才能将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精髓“吸收消化”?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道德的“柔情”保驾,更需要法律的“侠骨”护航。规范政府运行,祛除执法“顽疾”,依法行政方是“良药”。
依法行政,能快速疏通决策“经络”。从医学上讲,西医药效快,但“治标不治本”。中医虽说药苦疗效缓,但却能“静水流深”般疏通经络,“治标又治本”。治理国家亦是如此,若是急躁冒进,离开法治的“长期调理”,民主决策必将“不复存焉”。着眼于当下,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的出台,先后进行了数以百计的沟通、座谈、论证与咨询,这是政府循法而行的有力彰显。“制定规则就是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依法行政就是在不断延续着这样一种“规矩意识”,不断打通决策“经络”。
民之所向方为施政方向。随着法治中国的深入推进,政府的依法行政,必定会让人民群众的诉求得到更好的满足,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干群“鱼水情”必将更加深刻!
圆法治中国梦心得体会篇4
大型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第四、五集《公正司法》以全面依法治国为背景,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内涵,通过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的案例,展现司法改革对于法治中国建设所起到的推动作用,以司法责任制、便民、利民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获得实惠。
公正司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十分突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形象说明了司法不公对法治“水源”的危害。司法不公的深层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要消除这些导致各种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深层原因,就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推动器”。
构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体系。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要保证,也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本质要求。很难想象处处受到干扰的司法权会带来程序和实体上的公正,会带来令人信服的公正结果。司法的实践也一再证明,一些冤假错案就是司法机关受到外界干扰而酿造的苦果。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出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规定,让司法人员增强了抵御权力干扰的勇气,筑起了一道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设立巡回法庭,成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这是用制度克服地方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干预。通过改革确立新的体制机制,为司法者构建具有组织、职业和物质保障的安全体系,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让司法者的法治信仰得到守护,让守护公平正义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判是法官开庭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判的活动,尤其是在刑事诉讼中,审判是守护司法公正、防范冤假错案的关键环节。但是在审判实践中,仍然存在办案人员对庭审重视不够的现象,有的关键证据没有收集或者没有依法收集,有的没有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要求,使庭审的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要充分发挥各类司法人员的工作职能,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对于防范冤假错案、排除非法证据、确立审判的高标准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全力加强人权司法的保障水平。人权司法保障水平是法治状况的重要标志,是司法公正与否的重要标尺。法治的本质在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而司法是保障人权的重要方式。全力加强人权司法的保障水平,让司法充分发挥人权保障作用,需要构建平等公正的保护程序,规范司法者的司法行为,完善当事人充分参与司法过程和充分行使权利的机制。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等各项权利,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
建立人民司法为人民的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法治中国建设全过程,司法机关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让公平正义渗透到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让每个公民都能感受到公平的护佑、正义的阳光。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要求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使“不得拒绝裁判”成为司法的基本义务;繁简分流,根据案件情况,选择适用适当的审理程序,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从而优化配置司法资源,提升了司法效率和公正;通过执行联动、健全联合信用惩戒体系、出台网络司法拍卖等涉执行司法解释和规范文件,让“执行难”这一制约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有效破解;让每一位公民都享受平等的诉讼权利和公正的司法判决,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正在提速;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让公共利益无人管的“公地悲剧”现象及时避免;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正在推进;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改革,全面促进了群众参与司法、了解司法、认同司法。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性机遇,构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应用双轮驱动的司法运行新模式,正在创造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的“中国经验”。
圆法治中国梦心得体会篇5
司法机关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无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就不会相信司法机关,进而无法相信党和政府。为了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制定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
五年来,为了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政法系统在党中央领导下,聚焦司法改革、聚焦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推进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推进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以员额制为抓手,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这四项根本性、制度性改革措施,在司法责任制这块基石之上,为法治中国建立起了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框架。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以司法责任制为龙头的司法改革全面推开,法官员额制已经改革到位,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日益完善规范。司法改革三年来,“两高”工作报告在全国人大会议上赞成率不断攀升,2017年同时获得了91.83%的赞成率,双双创下了历史新高。这折射着民意的表决器,给出的是人民对公平正义的感受。
但在取得了丰厚的法治成果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法律是存在滞后性的,但是法治人民群众却不希望有滞后性。继2014年、2015年出台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之后,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审议通过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防交通法,审议了国家情报法、核安全法草案等,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取得重要进展。针对我国文化领域立法工作相对滞后的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大力加强文化法律制度建设,2016年审议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电影产业促进法……可以看出,现在我国立法机关高度重视加强立法,将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能够及时享受法治对社会问题的回应、对民智的汇聚,不断满足着人民对法治的期盼。
法之所向,民之所盼,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的每一个步伐,正如雕刻师手中的刻刀,将“公平正义”的信仰,深深地雕刻进时光的年轮,也必将雕刻在人民群众的心中。
圆法治中国梦心得体会篇6
毋庸置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公正司法的根本目标,这个根本目标在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中被屡屡提及。但实现司法公正并非易事,古往今来多少奉法者为之前赴后继、始终不渝。
要让法官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任何信任、能力、成绩都不能代替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强化对审判权的监督,法院系统深入打造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即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公开,文书上网、网上拍卖、庭审直播等改革举措纷纷成为司法热词。以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司法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持,我们国家的司法行政系统正在通过建立严厉完善的监督机制,努力让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能经受起历史与法律的检验。
让司法者心无旁骛,首先要解决合理需求。司法改革是一个不断满足司法者合理需求的过程。中办、国办专门下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要求保障司法人员正常履职,给予司法人员合理稳定的经济待遇,并特别指出要保护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严厉惩处威胁、伤害司法人员的行为,维护司法人员的职业尊严。司法改革还设立司法人员的分类管理机制,让不同的司法岗位都有实现自我价值的途径和发展空间,员额法官检察官、辅助人员、行政人员都有各自评价体系、晋升渠道,只要努力工作都无后顾之忧。
让司法者心无旁骛,更要填补制度漏洞。司法制度的不健全、不科学,会让司法者无所适从、瞻前顾后,尤其是刑事案件公检法三家对证据标准的不统一,既不利于彼此的配合,还会消减彼此的制约,埋下隐患。刑事庭审的虚化弱化也是制约庭审功能发挥、影响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证据获取方式违法、侦查起诉违背程序、法官未审先判、证人出庭率低等现象,都要求加强刑案庭审的实质化,进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案件只有以审判为中心,让庭审结论成为最终裁判的核心依据,法官的裁判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让坚持疑罪从无、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成为可能。
解决了司法者的基本需求、排除了权力的不当干预、填补了制度上的漏洞,是给司法工作进行更加深入的改革提供的基本前提。无论是司法案件的简繁分流、公益诉讼还是基本解决执行难,都是建立在阳光下的心无旁骛之上,夯实实现公平正义的坚实基础。
相关阅读:
圆法治中国梦心得体会篇7
近期,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的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中央电视台陆续播出,社会各界反响愈发热烈,全国各地干部群众对法治话题的讨论也更加深入。
十八大以来,法治精神融进民族精神血脉,法治文化注入国家文化内核,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推进,法治力量深入人心,全民守法正在成为现实。民众的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更是法治中国的精神支撑。十八大后提出全面从严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实保障。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向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向砥砺前行。
专题片从法治的意义、立法的依据、执法的公平公正、全民守法的必要性等方面深入浅出的将 “法治中国”的巨幅画卷铺开在我们的眼前。
依宪治国、以法为凭、循法而行、持法为刃、以法筑堤……立案登记制的推出缓解了普通民众的“三难”问题,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要求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检查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有效减少“公地悲剧”的发生。
法律生命力在于执行,除了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还需要做到执法必严。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也需一代代人的接续奋斗。
圆法治中国梦心得体会篇8
当前,继大走访之后,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在江苏全省各地迅速展开,编织“责任网”绷紧“安全弦”,扎实推动隐患排查和矛盾化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然而,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加之各种利益诉求多样化、复杂化,上访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也成为困扰各级政府加强社会创新治理的一大难题,更是目前基层每天面临的一项非常棘手的工作,其成因与广大群众“熟人社会”传统处事方式和法治观念入心不深、信法意识不强有很大的关系。全面依法治国,让群众信法而不信访,必须真正树立起法律权威。
全民守法必须树立法律权威。法律是国家制定,反映社会公众意志和共同利益,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在全社会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使法律在人们心目中享有崇高威望、具有高度信仰和普遍认同,法治精神渐入人心,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人人尊重法律、服从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正逐步形成。
全民守法必须树立法治信仰。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要在全社会树立起法律红线意识,崇尚法治,对法治有敬畏之心,让法治成为一种“国家信仰”。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执法机关要公正执法、严明执法,要让违法者受到严惩,付出沉重的代价,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管用,凡事以法律说了算,遇事找法、办事循法,让群众依法办事不再难、打得起官司、降低群众依法维权的成本,真正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才能让信法不信访成为社会的共识,依法维权才会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坚持崇法尚德,法治信仰才会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