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条令用条令心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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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令用条令心得篇1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按照支队党委的要求部署和大队的具体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心得体会报告如下:一是坚持从严治警。
?纪律条令》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其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
同时其又赋予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对下一级公安机关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权限,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
二是加强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
公安民警是公务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纪律条令》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有利于推进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且解决了一些地方在公安民警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与软的问题,对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制度化建设的需要。
?纪律条令》的出台,填补了公安机关纪律建设方面的空白。
?纪律条令》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衔接,与《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等相配套,既体现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制度化建设的要求,又为进一步推动公安队伍正规
学条令用条令心得篇2
我告别了那个令我回味无穷的中专生活,迎来了这个多姿多彩的大学生活,整个暑假我的心情都难以平静,对这个陌生的环境我充满了太多的好奇与满心的期待,时间飞逝,金秋的九月我进入了大学的校园,心中充满着激动和欣喜,结交了一群新的好友,迎来了大学的第一课:军训。军训是大学生活的起点,对我们这些刚踏入大学殿堂的莘莘学子来说,也是一个新的挑战!
"军训",多么可怕呀,令人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对军训产生了恐惧感,然而军训对于我们这种娇生惯养的小孩也是很有好处的,我记得当我领到军训服装的时候心情无比激动,回到宾馆就迫不及待的试穿,系上腰带,带上军帽,站在镜子面前真不敢相信那就是我,身穿军装,感觉很神奇,自己就像一名勇敢的战士,所有的困难在我面前顿时都变成了浮云,于是我下定决心要好好地听从指挥完成这次军训,以后的每天我都服从指挥,和同学,老师,还有教官走完了短短七天的军训时光,欢送教官的那天晚上,我们都落泪了,因为满心的不舍顿时油然而生。
回想那短短的七天的军训时光,不得不承认:军训是辛苦的,但却辛苦的美丽,辛苦的动人,辛苦的让人难以忘怀,军训虽然很苦,但我们是幸运的,教官是可敬的,同学是可爱的,班主任是美丽的,辅导员是可亲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在训练时,我们和教官在烈日下同甘共苦,他们对每一个动作都要求严格,一发现我们的动作不规范,不到位,便细心的给我们讲解,纠正我们的错误,尤其是第一天我们站军姿,让我们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苦和累,但我们无需抱怨苦和累,因为教官面朝太阳比我们背朝太阳还要辛苦,军训时的辛苦和劳累,是在磨练我们的意志,一种不屈不挠的意志,它带给了我们一个尊严,一种力量,俗语说:“不经历风雨,何以见彩虹,没有一份寒彻骨,哪来梅花扑鼻香。”大一军训心得500字篇四
为期十五天军训结束了在这十五里,我们有喜、有泪、有欢、有苦,真乃五味具全了。军训让我们洗涤去许多的酸甜苦辣,我愿意记得这些军训中的生活将是我生命中的美好回忆。
军训的日子就把自己当部队的军人看待了,在这里有中命令是绝对的服从,在这里有种纪律叫:绝对严明。虽然条条框框,却把人训练的堂堂正正,犹如中国的汉字,横平竖直,坦荡有力,在这里没有个人的魅力,只有团结的力量,在这里没有婉转的歌喉,却有高歌荡气的回肠。
军训的日子虽苦,却像咖啡一样可以品尝出浓浓的滋味。我原先认为不行的,它却考验了我并告诉我要坚持到底,胜利终将属于有信念的人。每天的军姿站立,我知觉的时间已不在是时间,纵然两腿发酸却换得一身挺直。每次的坚持到底都会让我超越自己的感受。有过斜风细雨的洗淋却没有潮湿我火红的心,有过炎炎夏日的直射,却没有像晒黑皮肤一样,晒着我的执着。如果没有这种训练,我都不止到片刻的休息都会成为一种施舍,与平时休闲时间相比,那叫做真正的“奢侈”。
军姿展现的是军人的风采,也展现出的义愤从容之美,坚定之心,硬骨傲苍穹,笑傲风霜雪,你会觉得有股浩然正气贯长虹。如果青春是精品,那么军姿就是美丽。
也是军训让我体会到了军人的感受,当身边响起“说句心里话”时,我的眼中蓄满了泪水,我想当兵的人多少个日日夜夜听到这首歌也会黯然落泪吧。他们放弃了家的温暖,亲人的怀抱。这不能不说是伟大的业绩,他们是和祖国的星星一起,熠熠闪耀在我们上空的云层之上。我已经没有理由抱怨生活的枯燥与乏味。每天要过得充实有意义,有益于别人,有益于自己。因为有这样一个群体肩负着比我重十万倍的责任。因为有种生活比我艰苦十万倍。我也应该以军人的姿态展现在诗人面前。
军训只是逝去了我青春年华的一点点,但逐渐长达成熟的我更加渴望保有持久身的军训体验。军训磨练了我的意志,把我们的部分生活推到了极限,是我的精神随之焕然一新。它将会延伸到我人生的每个春夏与秋冬。军装最美丽,军歌最嘹亮,做军人最自豪,而军训的日子就像风雨过后的泥土,先辈洗刷,然后拙见沉淀直至溶入我生命的最底层。
学条令用条令心得篇3
我们站立,跨步,蹲下,几乎把昨天教过的动作都练了一遍,才开始教新动作——齐步走。刚开始我以为齐步走就是像初中军训一样闹着玩玩,但分步动作简直又累又硬。我们迈开双腿,将右手伸出,左手向后,背上的肌肉绷紧,努力维持左右手的位置。没过多久就汗流浃背,大汗淋漓,但动也不敢动,生怕一动就会招致教官的“喊报告”惩罚,而且还会汗如雨下,滴得全身湿透,双眼如同蒙上一层厚雾,周围迷迷蒙蒙,加上太阳的毒晒,大脑犹如天花乱坠,差点摔倒。终于到了休息时间,我们盘腿而坐,在阴凉处吹着凉爽和谐的风。时不时有几位教官喊命令喊得嗓子破音,逗得我们哈哈大笑。
中午,我们填饱肚子,唱起了军歌。军歌的音调时而激昂,时而低沉。但大家的声音却是低迷,无奈的。教官无奈地也跟着我们一起唱,他唱的激情满满,但每一句都不在调上,却还是硬着头皮教导我们。大家似乎也被这种声音感染了,一次比一次更精神饱满,甚至沉浸在了歌词当中。这又让我想起了昨晚的那场电影,心里更加坚定要认真训练了。
今天的训练有苦有甜,却让我启发了一个道理:“我们既要在困难中前进,也要在众人与欢笑之中保持团队的团结。更重要的是勿忘国耻,爱恋家国,有一颗赤子丹心”在生活中,我们何尝不是在践行这一理念呢?在困难中不奋力会退后,在团体中不团结会挨打,身处一个地方却不能接受就会落伍。今天,在玉城,我也要践行这一理念,好好学习,培养道德品质,成为一个利己利国的国家栋梁。
学条令用条令心得篇4
来源:八一评论微信公众号
5月1日,我军新一代共同条令正式施行,标志着人民军队正规化、法治化建设揭开了新的历史一页。适应时代之变、改革之变、战争之变,新的共同条令回答了军队正规化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规范和丰富完善了我军内务建设、纪律建设、队列生活的基本制度和内容要求。本期文库收录了解放军报“贯彻落实新条令,塑造军队好样子”系列谈,共六篇,希望有助于大家更深入地理解和学习新修订的共同条令。
01
立起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军硬标准
——“贯彻落实新条令,塑造军队好样子”系列谈①
■冯定汉
5月1日,我军新一代共同条令正式施行,标志着人民军队正规化、法治化建设揭开了新的历史一页。
条令条令,条条是令。共同条令是军队建设的基本法规、军人行为的基本准则,规范内容最具基础性,适用范围最具普遍性,贯彻落实最具全面性。共同条令,共同遵守。无论是陆军、海军、空军,还是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武警部队;无论是机关、院校,还是基层连队、边防哨所;无论是将军,还是士兵;无论是平时,还是战时,都要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之成为习惯和养成。
“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当前,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出现新演变,军队使命任务有了新拓展,官兵成分结构和思想行为方式呈现新情况……适应时代之变、改革之变、战争之变,新的共同条令回答了军队正规化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规范和丰富完善了我军内务建设、纪律建设、队列生活的基本制度和内容要求。新条令既宏观统筹又微观把握,既指向鲜明又严谨具体,具有较强的时代性、规范性和操作性,立起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军硬标准。
新一代共同条令立起备战打仗鲜明导向。军队是要打仗的,一切工作都要向打仗聚焦。《内务条令》总则中专门增写“聚焦备战打仗”条目;在“军人职责”条款中,增加“不怕牺牲、提高打仗本领、冲锋在前、忠诚勇敢”等内容;新增军事训练管理章节,明确军人应当严格执行通用体能训练标准。《纪律条令》充实作战研究、战法创新以及参加维和、反恐、护航等方面的奖励条件。这些新增内容,有利于激发官兵训练热情,破除各种和平积弊,营造军要务战、兵要思练的浓厚氛围。
令严方可肃军威,命重始足整纲纪。这次修改,进一步规范官兵关系、礼节礼仪、军容风纪、着装管理、对外交往等方面内容。新条令明确规定军人不得酗酒、不得违规喝酒,增加对免职人员、转业(退休)待安置人员、赴国(境)外执行任务人员等管理规范,充实违反政治纪律、违规选人用人、重大决策失误、监督执纪不力等处分条件,提高对义务兵擅离部队、失泄密等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体现了全面从严的要求。
一流军队要有一流军队的形象。世界各大国军队,大多都是秩序正规、讲究礼仪的军队。新条令集中对升国旗、誓师大会、凯旋、军人退役、迎外仪仗等17种主要仪式进行了规范,并首次明确在多种仪式中可以邀请军人亲属参加,在相关仪式中设置鸣枪礼环节。这些修改,有利于展现大国军队形象,激发官兵战斗精神,进一步增强军人的职业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和家庭成就感。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贯彻落实新条令,关键是要不折不扣、坚定不移地落到实处。凡是条令规定要做的,坚决无条件执行;凡是条令规定禁止的,绝对不能违反。只要各部队坚持训管一致、教养一致,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全员额落实不落一人、全时空落实不留死角、全过程落实不搞变通,不断提高对共同条令的执行力,就一定能够塑造出军队好样子、军营新面貌、军人新形象,锻造出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钢铁长城。
作者系《内务条令》课题组组长、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军事法制综合研究中心主任
解放军报2018年5月2日06版
02
靠铁的纪律凝聚铁的意志
——“贯彻落实新条令,塑造军队好样子”系列谈②
■聂文新 赵琳
纪律是军队的命脉。陈毅元帅概括说:纪律是军队战斗力的测量器,又是团结内部的轮带和锁钥,纪律严明,共同遵守,人人生活都愉快,能做到各尽所能,千金散尽还复来。
新修订的《纪律条令》,着眼确保军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保证军队高度集中统一,着力体现新时代纪律建设成果,首次对军队纪律内容作出集中概括和系统规范,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作战纪律、训练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廉洁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10个方面内容写入新条令,重点解决奖惩条件老、少、缺等问题,补齐短板缺项,规范行为边界,突出纪律规定的刚性、严肃性和约束力。《纪律条令》的贯彻实施,必将极大地凝聚部队铁的意志、锤炼部队铁的作风、锻造部队铁的队伍,使部队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向前进。
用兵无常法,治军有铁律。一支军队的力量,不仅要看人数、看武器装备,还要看纪律性。纪之不严,必生怠惰;律之不明,必怀异心。拿破仑曾经讲过,两个马木留克兵绝对能打赢三个法国兵,而一千个法国兵则总能打败一千五百个马木留克兵。单兵的骑术和剑法再精,没有严格的纪律一样吃败仗。纪律对于一支军队,犹如空气之于生命。离开空气,人就不能存活;离开纪律,军队就无法生存。就像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里那醒目的诗句:“没有纪律,我们会像散沙一般,被敌人一粒一粒,很快地踩碎。”严明的纪律是我军的传家宝,严格遵守纪律是每个军人的自觉行为。“这个军队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所有参加这个军队的人,都具有自觉的纪律。”
我军历来重视纪律建设。早在红军初创时期,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1930年,红军制定了《中国工农红军纪律条例草案》,这是我军历史上首次规范军队纪律的法规。在三大条令中,《纪律条令》不仅诞生最早,也是修订次数最多的,至今已经是第17次修订。这次修订,进一步规范了纪律内容,优化了奖惩项目,完善了奖惩条件,按照新体制调整了奖惩权限,涵盖了纪律建设的方方面面,使条令更加完善、更加科学,操作性更强,更适合部队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列宁说:“战争就是战争,它要求铁的纪律。”未来信息化战争,对军队决策的科学性、指挥的统一性、行动的准确性提出更高要求。纪律不严明,肯定打不赢。只有做到军令如山、守纪如铁,才能催生出无坚不摧、无往不胜的战斗力。无论时代如何发展、条件怎么变化,我军严守纪律的优良传统不能丢、落实标准不能降。
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凡是条令明确的,都必须不打折扣地执行;凡是条令规定不能做的,绝不能打“擦边球”、碰“高压线”。纪律硬如“铁”,谁碰谁流血。每名官兵真正自觉地坚持纪律约束,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我们这支队伍就能“上下同欲”,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系《纪律条令》课题组组长、成员
解放军报2018年5月4日06版
03
仪式,承载多少光荣与梦想
——“贯彻落实新条令,塑造军队好样子”系列谈③
■赵晓冬
仪式,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最普遍的一种文化现象,可以传递某种价值与精神。
每一名军人从踏进营门的那天起,无时无刻不在接受仪式的感染与熏陶。入党宣誓、誓师动员、授予奖章、奏唱国歌,这些仪式使官兵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教育,最终成为官兵的价值取向、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军队仪式,展示军队的作风与形象,承载军人的光荣和梦想。
仪式作为先进军事文化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军诞生而成长,在战火硝烟中不断创新发展。革命战争年代,一场雄壮的战斗仪式,就是一种强大的精神鼓舞,往往能让勇士们忘却痛苦和恐惧,坚定必胜的信念,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赴汤蹈火、视死如归。
礼,因时而立,因事而制。为适应时代之变、改革之变、战争之变,新修订的《队列条令》对我军仪式的基本制度和内容要求进行了丰富完善。立足原有的3种仪式规定,结合军队的相关法规要求,参考部队的普遍需求建议,按照聚焦实战、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新条令增加14种仪式,初步形成了具有较强时代性、系统性、操作性的仪式规范体系。
随着国家利益的拓展,军队的使命任务也相应拓展,仪式的内容也理应随之拓展。为适应部队赴海外执行任务渐成常态的现实,新条令规范了誓师大会仪式,码头送行、迎接任务舰艇仪式,凯旋仪式等;结合我军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情况,针对部队改并转频繁的实际,新条令规范了组建仪式、转隶交接仪式等。这些仪式规范,有助于服务备战打仗需要,为部队建设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次刻骨铭心的仪式,往往胜过千言万语。此前,三军仪仗队请“十佳标兵”父母进军营,战士们的一句“家长同志,请您检阅!”让多少人热泪盈眶,让多少人激情澎湃。类似这样的仪式,不仅让官兵家属感到骄傲自豪,也能有效增强广大官兵从军报国的光荣感与使命感。新条令规范了军人退役、军人葬礼等仪式内容,并规定:在晋升(授予)军衔仪式、授奖(授称、授勋)仪式等7种仪式中,可以视情邀请官兵家属参加。这些仪式规范,将进一步增强官兵和家属的荣誉感、自豪感,进一步提升部队的凝聚力、战斗力。
新条令对仪式的规范,既突出通用性、又体现军兵种特色,注重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例如,码头送行、迎接任务舰艇仪式规范来自海军,但并不限于海军部队,随着我军联合执行海外任务的情况不断增多,这两种仪式会在更多时机和场合使用;首次单飞、停飞仪式规范来自空军,但并不限于空军部队,海军航空兵、陆军航空兵的飞行人员也会涉及。此外,新条令明确规定:其他仪式的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这实际上是一个授权性条款,从基本法规的层面确认了军兵种相关规定的效力。
仪式不是可有可无的点缀,而是必须执行的命令。曾几何时,少数单位缩减仪式程序,轻视仪式教育,淡化仪式氛围,削弱了仪式的庄重感和严肃性。如今,新条令对于组织仪式的时机、场合、程序和要求,均作出明确要求。各部队应当充分重视仪式作用,认真贯彻相关要求。如此,方能有效激发官兵忠于国家、勇于献身、敢打必胜的精气神,为推进新时代强军伟业注入强劲动能。
作者系《队列条令》课题组长、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国际军事法和军事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解放军报2018年5月7日06版
04
与网共舞,充分释放新规“红利”
——“贯彻落实新条令,塑造军队好样子”系列谈④
■但洪敏
使用智能手机有什么规范、网上购物应注意哪些要求……这些都是全军官兵关注的热点,也是部队管理的难点。新的《内务条令》把上网的刚性需求、管网的硬性要求、服务的柔性诉求结合起来,对手机和互联网的使用管理以及官兵的信息行为作出了系统规范。
新的《共同条令》发布后,看到其中有关手机和互联网的使用新规,有的官兵欢欣鼓舞,有的官兵心存疑虑。欢欣鼓舞者,源于这一新规的“暖度”;心存疑虑者,源于对执行中可能“打折”的担心。要让这一新规“红利”精准落地见效,就必须准确理解其基本意图,深刻把握其精髓要义。
过不了网络关,就过不了时代关。当今社会,手机和互联网已经深度融入官兵生活,对军队、军营、军人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实践证明,对于官兵高度关注的手机和互联网使用问题,如果执意不让用,或明知不可禁、禁不住还要作硬性规定,不但达不到管理效果,还会损害部队纪律和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新的《内务条令》按照“放开使用、有序管控、安全保密”的思路,取消了因工作需要并经团以上单位首长批准方可使用的限定条件,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登记备案制度,明确“基层单位官兵在由个人支配的课外活动时间、休息日、节假日等时间,可以使用公网移动电话”,以更好地满足广大官兵享受亲情、感知社会、学习交流、提高素质的合理需要,使官兵有更多获得感。
开禁并不意味着彻底的放开。军队是有纪律的武装集团,官兵使用手机和网络,不可能像社会公众那样随意,需要作出必要的限制,特别是堵塞安全漏洞的技术和保障手段彻底解决之前,施以一定程度的管控尤为必要。从世界范围看,各国军队对智能手机和互联网没有绝对的禁止,也没有绝对的放开,近年来一些外军对官兵使用电子产品还有管理收紧的趋势。为确保秩序正规、安全保密,新的《内务条令》在明确手机和互联网可用的前提下,也清晰画出管网用网的“红线”“底线”,列出了“负面清单”。特别是对注册网络账号、使用新媒体和网购等信息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在涉密场所应当设置禁用标志和存放设施,配置有效的技术管控设备。这些规定,体现了正面引导、疏堵结合、宽严相济的管理理念,既有利于维护官兵信息权益,也有利于维护部队的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
鉴于全军不同类型单位情况千差万别,在手机和互联网使用管理方面难以做到统一规范。为充分发挥各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新的《内务条令》授权旅(团)级以上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使用公网移动电话的管理办法。但授权性规范不等于任意性规范,不是可作为可不作为,更不能乱作为。只有以开放、自信、包容、创新的理念和为官兵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把该放的放开、该管的管好、该禁的禁住,才能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土规定”“土政策”,切实维护新条令的严肃性权威性。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善治是良法落地见效的关键。手机和互联网使用的制度“红利”能不能落地见效,严格执行十分关键。各级单位党委、领导和机关应先学一步,熟练掌握这些新规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考虑在先,经常性地加强教育引导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对那些明目张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抓具体落实反而另搞一套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处理,绝不姑息迁就,确保这一制度“红利”最大限度地释放,确保安全保密、有序管控的各项要求有效落实。
作者系《内务条令》课题组副组长、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军事管理法规研究室副主任
解放军报2018年5月9日06版
05
用好正面激励激发强军动力
——“贯彻落实新条令,塑造军队好样子”系列谈⑤
■聂文新 张双喜
水不激不扬,人不激不奋。新修订的《纪律条令》,既有军队纪律10个方面主要内容的“正面倡导”,又有更加充实完善奖励条件的“正面激励”。贯彻落实新的条令,用好正面激励,有利于调动官兵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强军兴军的巨大动力。
人都有对尊严、荣誉及自我价值的追求。在人生的征途上奔跑,不能缺少理想信念这个内在驱动,也不能缺少激励表彰这个外在动因。一个好的激励制度,能实现“自利性”和“利他性”的统一,实现“物质欲”到“精神欲”的转变,实现“小我”到“大我”的升华。
军人肩负着卫国强军的光荣使命,最讲求崇尚荣誉,也最需要正面激励。有对荣誉的追求和向往,有激励制度的引导和催动,军人就会“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就会“为国捐躯,虽死犹荣”,就会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赴汤蹈火、万死不辞。我军是一支具有强烈荣誉感的军队,争当先进、争做标杆是革命军人高尚境界的鲜明标志。用好正面激励,可以激发强大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战争年代,一句“下一场硬战,还交给你们打”,可以让一支部队热血沸腾、舍生忘死;和平时期,一面流动红旗,可以让一个连队一个班顽强拼搏、矢志前行。这,就是激励的力量。
?纪律条令》是我军实施奖励、正面激励的依据,也是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治军规矩。《纪律条令》的此次修订,着眼确保军队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保证军队高度集中统一,重点解决了奖惩条件老、少、缺等问题。比如,首次对军队纪律作出集中概括和系统规范,解决了现行条令表述碎片化的问题;新增“八一勋章”奖励项目,作为军队最高奖项;增加树立打仗思想、培育战斗精神、强化练兵备战、研究作战问题、创新战法,以及参加维和救援、反恐维稳、海上护航、中外联演联训等奖励条件,等等。规范纪律内容、优化奖惩项目、完善奖惩条件、按照新体制调整奖惩权限……条令的换代升级,使我军激励制度更加正规化、科学化、系统化。
新时代,战鼓催征;新征程,使命如山。无论是深化改革推进机制“二次创新”,还是提高科技创新对战斗力发展的贡献率;无论是应对和化解各种风险,还是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无论是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还是提高基于网络信息体系的联合作战能力、全域作战能力,都需要官兵不惧挑战、担当奋进。贯彻落实条令,用好正面激励这个好传统、好方法,鼓舞官兵迎难而上、开拓创新,以奋斗者的激情和姿态肩负强军重任、干好强军事业,我们才能克难攻坚、攀登高峰,更好地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青年官兵是我军的主体,也是实现强军梦的主力。他们朝气蓬勃、富有激情,内心有红色的种子,同时也需要制度的导向和激励;渴望在军营干一番事业,同时也期盼得到部队的认可和肯定。赏一善而天下之善皆劝,赏一人而天下知所趋赴。用好《纪律条令》的激励手段,让走在前列的标兵部队、矢志强军的精武人才得到相应的荣誉和褒奖,就能催生更多的精兵劲旅、更多的打赢人才。
历史中蕴藏着前行的智慧。解放战争时期,我军普遍开展立功运动,大张旗鼓地表彰英模和先进。“有功报功,论功行赏”“功劳跟人走,功劳寄回家”“有了功劳不骄傲,功劳上面加功劳”,那场轰轰烈烈的立功运动,激励官兵奋勇争先、杀敌立功,极大提高了部队的战斗力,为赢得战争胜利蓄积了强大能量。虽然时代变了,但这种鼓励建功、有功必赏的正面激励,永远不能少、不能缺。
从小小的记功簿,到猎猎飘扬的荣誉旗、闪闪发光的军功章,从各部队不同的激励方式,到全军统一的荣誉激励制度、科学规范的奖励措施……这种变迁,体现了我军正规化建设的进步。贯彻落实好新条令,以褒功嘉勋擂响强军战鼓,我们必将在强军兴军的伟大征途中创造不平凡的新业绩。
作者分别系《纪律条令》课题组组长、成员
解放军报2018年5月11日06版
06
履行军人职责担当如山使命
——“贯彻落实新条令,塑造军队好样子”系列谈⑥
■冯定汉
军人的职责重于泰山,神圣而光荣。学习贯彻新的共同条令,首要的是牢记职责、忠于职守。
军人职责,历来是共同条令规范的重要内容。新颁发的共同条令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强调军人要树牢职责意识,严格履行职责。
广大官兵是部队建设的主体,是战斗力的“刀尖”。只有每名官兵理解熟悉职责,严格履行职责,做到忠于职守、不负重托,才能保证整个军队系统协调有效地运转,进而忠实履行使命任务,担当强军重担。
“天地生人,有一人当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职责,从一般意义上讲,是职位与责任的统一。军人职责,是军人在其职位上所应承担的责任,也是军人在战斗训练和执勤工作等公务活动中的行为准则,具有法定性、政治性和强制性等特点。
军人职责的本质属性是法律义务。在国家立法层面,《国防法》明确规定,“现役军人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在军队立法层面,《内务条令》具体规定了军人的职责,都是军人职责法定性的表现。对军人职责采用立法的形式明文规定,使其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和广泛的约束力,不仅有利于全体军人在公务活动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更有利于军队担负起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如山重任。
革命战争年代,子弟兵“不吃一个苹果”;进入新时代,指战员选择“最帅的逆行”,都是人民军队政治性的鲜明体现。我军是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下的武装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军人的职责,鲜明地体现了我军的性质、宗旨、使命,以及党、国家和人民对军人的基本要求。作为一名军人,忠实地履行职责,就是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扎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的思想根基。
军人生来为战胜,其使命特殊、任务特殊、作用特殊,强制性是履职尽责的重要保证。军人职责由法律明文规定,军人是否履行职责便形成了执法、守法与违法的区别,不履行职责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对严重违反军人职责,给国家的军事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并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通过《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和《刑法》有关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的规定得以体现。
人民军队肩负着“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的重大任务,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钢铁长城。“自古军旅多艰险,从来为武少安闲。”军事职业从来就与安乐和舒适无缘,而总是与“苦、累、险、忧”相伴。广大官兵只有认真学习贯彻新的共同条令,坚持把履行职责作为行为准则、价值追求,自觉维护核心、听党指挥,不畏艰险、甘于奉献,推进改革、矢志强军,能打胜仗、不辱使命,崇德向善、崇严尚实,才能成为“四有”新时代革命军人,无愧于人民的爱戴、社会的尊崇。
作者系《内务条令》课题组组长、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军事法制综合研究中心主任
解放军报2018年5月14日06版
学条令用条令心得篇5
“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的所长,我深知自己的使命与责任,将带头遵守《条令》,严管队伍,做到宽严相济、惩防并举、德纪同施,把对标“高线”和坚守“底线”紧密结合起来,有所为,有所不为。同时,将形成的理念运用于实践,知行合一,做一名听党指挥、绝对忠诚的党员干部,带领全所同志抓好公安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