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恢复执行申请书8篇

时间:2023-05-29 13:01:05 分类: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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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恢复执行申请书8篇

不恢复执行申请书篇1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一、请求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已生效的x兰法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

1、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利息损失及诉讼费334806元;

2、被申请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的执行费用2621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事实及理由: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xx因拖欠工程款案件,业经贵院审结并产生了xx兰法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确定:被申请人xx于判决生效后10内给付申请人xxx工程款563553元;给付利息损失6608元,案件受理费10645元,三项合计580806元。判决于20xx年10月25日送达双方当事人,同年11月10日生效。在判决生效后,由于被申请人不自觉履行义务,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截止20xx年11月共执行回来24.6万元,因被申请人无能力支付,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支付能力时恢复执行。近日,被申请人作为债权人在申请执行xx工厂履行给付900余万元义务案件,且近期xxx工厂给付xxx390万元。这样被申请人就有履行能力了。为此,申请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232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恢复执行。

此 致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二○xx年五月十五日

不恢复执行申请书篇2

申请人:____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电话:_____

被申请人:____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电话:_____

案由:

对被申请人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我局已于年月日依法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该案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________(或者《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编号:_____)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送达被申请人。

迄今,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将申请你院强制执行以下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

此致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不恢复执行申请书篇3

申请执行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住所地:

身份证号 码:

联系电话:

被申请执行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住所地:

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 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 与被申请执行人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经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 号民事判决书, 判令被申请执行人 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 元及其人民银行 同期利息(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至全部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 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将判决内容写清楚即可]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 申请执行。执行 元案款后,贵院以被申请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 行为由,中止了本案的执行。

现经申请执行人调查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 行,故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232 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长沙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不恢复执行申请书篇4

申请人:董永志,男,19xx年6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四川省苍溪县白合乡白荫村村民。暂住西宁市。电话:13639765469.

被申请执行人:青海宏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西宁市建设巷4号。(现住址不详)

法定代表人:唐生侃,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事项:

恢复(20xx)北民二初字第122号民事判决书的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应付款项为102405.00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两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从20xx年9月21日开始计算)。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0月1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书,协议签订后,申请人如约履行了合同,但被申请人欠109551元一直未付,此款本系10余人农民工工资。无奈申请人于20xx年8月7日诉至贵院,贵院主持调解,于20xx年9月21日作出(20xx)北民二初字第122号民事调解书。该判决书生效以后,被申请人一直未能主动履行。后贵院无奈作出了终止执行的`裁定。至此使我负债累累 。10余人农民工兄弟工资至今未付清。今据网上查询得知。宏胜公司这几年一直正常运行,对外承揽工程中标金额达几千万,法定利润应足以履行判决书之款项。故有如上所请,望人民法院能尽快依法强制执行为盼。

不恢复执行申请书篇5

申请人:xx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地址:厦门湖滨北路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裁定中止xx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丁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作出xx生效民事判决,责成丁立即向申请人偿还贷款本金388888元及利息(暂计至xx年1月11日为66666。66元,以后至实际还款日止按合同约定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申请人已向贵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的申请,案号为xx号。案件执行过程中,20xx年9月9日,丁向申请人偿还了100000元,但仍有贷款余额288888元未还。

丁提出了分期还款并支付相应利息的申请,申请人原则上同意并就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贷款余额的贷款年利率为4。2075%,丁应于每月的21日偿还本息元,至2021年2月还清。

2、丁拖欠其中任一期本息的,申请人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并有权按上述贷款利率上浮50%计收利息。

3、申请人主张提前收回全部贷款本息的,有权申请恢复本次强制执行程序、请求处置址在厦门市新宝成花园单元的抵押物,并以所得优先受偿。

丁口头表示认可申请人的安排并承诺按期还款。

基于上述情况,本案暂无继续执行的必要,根据民事诉讼法232条的`规定,申请人请求贵院中止本案的执行,如被执行人未按期还借款的,申请人再请贵院继续执行本案,请贵院核准。

此致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不恢复执行申请书篇6

申请执行人:

姓名xxx,性别x,民族xx,出生年月xxx,住所地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被申请执行人:

姓名xxx,性别x,民族xx,出生年月xxx,住所地xx,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申请执行人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xx元及其人民银行同期利息(自xx年xx月xx日开始计算至全部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xx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将判决内容写清楚即可]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申请执行。执行元案款后,贵院以被申请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中止了本案的执行。现经申请执行人调查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故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2条,特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此致长沙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xxx

xx年xx月xx日

不恢复执行申请书篇7

申请人:杨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南通市xx号,联系电话:1825251xxx7。

被申请人:中国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南通市xx号,负责人:杨xx,职务:总经理。

申请执行根据:

(20xx)开民初字第0232号民事调解书

申请执行标的:

一、强制执行被申请人中国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给付申请人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理赔款计人民币40959元;

二、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20xx年11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双倍计付);

三、本案的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执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经贵院主持调解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由贵院于20xx年11月1日作出(20xx)开民初字第0232号民事调解书,由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25日前给付申请人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理赔款计人民币40959元。前述履行期间届满后,被申请人并未依约向申请人履行给付款项的义务,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早日执行完毕!

此致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不恢复执行申请书篇8

申请人xxx,女,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

申请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住xx。

申请人xx,男,x年x月x日出生,住xx。

被申请人贾xx,男,x年x月x日出生,住xx。

被申请人李xx,男,x年x月x日出生,住xx。

上列当事人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经x市x区人民法院于x年x月x日作出(x)x民初字第xx号一审民事判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贵院给予强制执行。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事项分述如下:

请求事项:

1.强制被申请人履行x市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赔偿款xx元及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918元;

2.由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已于x年7月24日作出(x)x民初字第2225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书,贾士伟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申请人赔偿费69870.5元,李大均承担连带责任;贾士伟与李大均在履行上述义务的同时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918元。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及国家法制的严肃性,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贵院依法强制被申请人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x市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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