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费申请书6篇
社会在不断发展,我们使用到申请书的情况越来越多,写好申请书也是为了让我们能够将自己的诉求清晰的表达出来,下面是小淘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保全费申请书6篇,感谢您的参阅。
保全费申请书篇1
异议人:吕建林,男,1975年9月1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288号,现住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蚕桑村6组3区191号,身份证号码:332521197509130019。
贵院在(20xx)杭西商初字第127号民事裁定书的执行过程中,误将异议人所有的号牌为a730ye的宝马牌轿车,当作该案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查封,异议人依法提出本执行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中止执行,解除对异议人号牌为浙a730ye的宝马牌轿车的查封措施。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在办理浙a730ye号牌的小型轿车过户登记时,发现贵院依据(20xx)杭西商初字第127号民事裁定书对该车辆进行了动态查封。异议人认为该车辆属异议人从潘金霞购买所有,贵院不应将该车辆作为该案潘金霞的财产进行查封。具体事实理由如下:
20xx年3月25日之前,潘金霞就已经将浙a730ye号牌的轿车转让给了异议人,异议人向潘金霞支付了转让价款,潘金霞将车辆交付给了异议人。20xx年3月25日,异议人取得了浙a730ye号牌的轿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办理了机动车转让手续。但因杭州市于开具发票当日发出《杭州市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杭政函55号),()该通告第六条规定,自20xx年3月26日零时起至20xx年4月25日24时止,全市暂停办理小客车的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因此异议人无法及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之后,异议人也取得了之江公证处于20xx年4月15日出具的杭之证确字第2668号公证书。该公证书也证明了异议人在20xx年3月26日0时之前办理了机动车转让手续。
异议人认为,虽然异议人未能在贵院查封之前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变更登记,但均系杭州市政府突然出台新规定造成的,并非异议人的原因,且异议人已经在政策规定的日期之前开具了发票,办理了转让手续,也实际由出卖人交付占有了所购车辆。因此异议人已经在20xx年3月25日之前成为浙a730ye号牌轿车的所有人。贵院在此之后对该车辆进行查封属查封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中止标的的执行。
根据上述事实理由,异议人特依法向贵院提出异议申请,望贵院依法中止对浙a730ye号牌轿车的执行,解除查封措施。
此致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
年 月 日
保全费申请书篇2
申请人:______建筑设备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130号院2号楼1单元7层14号,法定代表人:黎关青,电话:18537195889。
被申请人:郑州顺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高新开发区冬青街22号,法定代表人:余羲军,电话:1308xxxx。
被申请人: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原名: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西宏达路北五环大厦4层,法定代表人:杨书岭,电话:_。
被申请人:____,男,汉族,_年_月_日出生,住:河南省潢川县仁和镇凌集村余湾组,身份证号:4130241xxxx,电话:1318xxxx。
申请事项:
申请查封被申请人余西根所有的房权证号为_的房屋。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已经于20_年_月_日向贵院提起诉讼。但是,被申请人有转移资产之嫌,其行为可能危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情况紧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致使申请人利益受损。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特请求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余西根所有的房权证号为1401106264的房屋(截止20xx年12月23日,三被申请人欠申请人_元)。如果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被申请人的财产如下:
余西根所有的权证号为_的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2号24号楼2单元6层602室的房屋;
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如下:
李翠芳(身份证号:_)所有的房权证号为_的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9号1号楼1单元22层146号的房屋;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保全费申请书篇3
申请人:xxx,男,xxxxxx生,汉,身份证号:xxxxxx
住址:惠州市xxxxxx号
电话:xxxx
被申请人:惠州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惠州市xxxxxx楼
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惠州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惠州市xxxxxx号房的房屋一套,禁止该房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备案、办理产权、转让等确权或变更行为。该房屋未备案,未办产权证,所属楼盘的预售许可证号:惠市房预许(20xx)xxx号,开发企业:惠州市xxx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诉讼主张的价值xxxxxx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转让位于惠州市xxxxxx房的房屋,约定被申请人提供xxxxxx户型供申请人回迁。经了解,新建成的位于惠州市xxxxxx房只剩下第xxx层未售出,现申请人为了保障能按协议实现权利,特提请贵院对该房屋作出保全。
此致
惠州市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保全费申请书篇4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县支行,住所地xx县xx镇万寿街中段。负责人郭武山,行长。电话:(办电)
被申请人:xx县通大摩托车有限公司,住所地xx县xx镇。法定代表人董德中,董事长。电话:被申请人:董德中,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住xx县xx镇。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对被申请人位于xx县xxxx红旗街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建房字第号)予以查封。
事实和理由
2**年某月某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xx县通大摩托车有限公司发放贷款50万元,到期日为20**年某月某日,贷款以被申请人董德中所有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昌房字第号)抵押。贷款到期后,贷款本息均未按期清偿。现该笔贷款抵押房屋处于建凌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范围内,其周边房屋已经拆除,申请人的抵押物处于极不稳定和不安全状态之下,风险极大。
现申请人已对被申请人就该笔贷款向你院提起诉讼,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利不受损害,保证本案裁判的有效执行,特向你院提出保全申请,同时申请人依法提供相应担保。
此致辽宁省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县支行
20**年某月某日
保全费申请书篇5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因王某诉b公司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贵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发()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将申请人银行存款30万元予以冻结,现申请人对上述裁定不服,依法申请复议。
复议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3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与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原告王某和被告b公司都从来没有过业务往来,申请人不是上述拖欠租赁费纠纷一案的当事人。另外,经贵院通知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出庭的北京市a公司与申请人亦为不同的民事主体,产权各自独立、财务也各自独立核算(见申请人营业执照)申请人作为上述案件的案外人,贵院()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将申请人的银行存款30万元予以冻结显属错误。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特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某民初字第1111号《民事裁定书》,并将申请人被冻结的30万元银行存款予以解冻。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全费申请书篇6
xx:
申请人;_____,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市______号_____号楼_____单元_____室
被申请人:_____,男,汉族,____轿车驾驶员,_____年_____月日出生,住址,_____市______路_____号______室
___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为鲁__________轿车车主,住址,_____市___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室
申请事项
1.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_____所有的_________轿车予以查封。
2.保全数额____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xxxx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__________路与_____路口,申请人_____与被申请人驾驶的鲁__________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人被送往医院治疗。期间,申请人医疗费用支出_____元,被申请人在支付部分费用后,便拒绝支付剩余费用。申请人认为,本次事故给申请人还造成了误工、营养、护理、交通等损失。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遂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所有的车辆予以查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贵院提出保全申请。
申请人特提供担保物:___轿车_____车主,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申请人:xxx
日期:20xx 年 x 月 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