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8篇
活动方案应该考虑到参与者的参与度和互动性,以提高活动的吸引力和参与度,一个详细的活动方案可以帮助我们预测和解决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下面是小淘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8篇,感谢您的参阅。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1
按照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通知》(宁工商消字〔20xx〕20号)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3月1日至3月16日,其中3月10日至16日为集中宣传周时间。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一是在各局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的基础上,市局将适时组织基层工商执法人员、“一会两站”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消费维权能力。二是以工商所为单位,深入到农村、社区、市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印发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标语、发布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真假商品鉴别等形式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三是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消法》实施20年来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维权成就,曝光20xx年度消费侵权典型案例,公布消费投诉热点,发布消费警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四是在“3·15”当天,协调相关执法部门进行集中宣传,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展示各部门消费维权成果,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
(二)开展座谈表彰活动。一是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邀请消协理事单位、有关专家学者,“一会两站”负责人、经营者和消费者代表进行座谈,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消费维权工作的开展。二是认真落实《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一定比例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维权积极性。
(三)加大消费维权力度。一是按照《xx市工商系统消费者申诉举报办理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间,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结,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办理质量。二是监督指导市场、商场、超市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积极处理消费纠纷,强化“快速通道”系统应用,充分发挥维权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按照市局《关于做好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二是按照市局《落实市人大对食品安全法审议意见的整改方案》要求,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三是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流通领域重点商品抽样送检工作,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
(二)落实值班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安排业务骨干值班,认真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及时高效办理中央电视台12315热线转办的案件。
(三)强化信息沟通。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和报表,发现重大突发问题,要在妥善处置的同时立即上报。请于2月28日、3月17前,分别将活动安排、总结及统计报表发送到市局消保科何献东和市消协沙聃oa邮箱。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2
20xx年“3.15”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搞好20xx年“3.15”活动,维护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关注食品药品安全,树立科学消费理念。
二、指导思想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1日至3月15日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9:00-11:30)。一是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在湘东大市场开展“3.15”宣传活动。二是制作2-4块宣传展板,重点宣传有关食品药品、保化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和整治成果。三是展示收缴的假劣食品、药品,提高群众鉴别能力。四是开展政策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咨询,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受理投诉举报。具体工作由食品药品检验所负责,办公室配合。
(二)开展检查和集中销毁假劣食品药品活动(3月11日至3月14日)。一是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检查,检查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查处违法行为;二是结合餐饮春季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查处无证经营、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使用伪劣食品或原料的餐饮服务企业和学校食堂;三是及时查处投诉举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组织人员对20xx年度没收的假劣食品药品进行集中销毁活动。检查工作由各股室队所负责;集中销毁活动由稽查大队负责,办公室配合,邀请县内主要媒体进行报道。
(三)在攸县广播电台主要栏目连续宣传餐饮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合理消费(3月12日至3月14日),向老百姓宣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普及“科学饮食、合理用药”知识,提高老百姓自我防范,科学理性消费意识。具体工作由餐饮服务监督股、药品监督股、保化股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各股室队所要充分认识“3.15”系列宣传活动对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形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关注食品药品监管、确保饮食用药安全”活动主题,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落实。
(二)注重活动实效。机关各股室队所要通过宣传造势、咨询服务、打假治劣、受理投诉申诉等形式,全面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风采。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载体及时加强宣传活动的跟踪报道,力求“3.15”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认真总结经验。认真做好今年“3.15”系列宣传活动的总结,3月16日将宣传活动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3
一、活动名称:
“3q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
xx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xx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xx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常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xxxxxx),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xxx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xxxx;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xxx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xxxxx)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xx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xx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4
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在3.15宣传日活动来临之际,为了深入贯彻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县人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结合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3.15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市场服务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成效被社会进一步认知,人民群众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切实营造全社会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2日至3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下乡巡回展示宣传活动
由食品药品稽查局组织执法人员利用乡镇赶集日(3月12日),深入部分乡镇以出动执法车、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食品药品经营者及消费者展开广泛宣传。寓宣传引导于服务之中,以点带面,引导食品药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树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活动
各乡镇(街道)食药所(3月12日—3月15日)积极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市场、进超市“五进活动”。围绕食品经营门店普及电子一票通、特殊食品实行专区专柜销售、冷冻冷藏类食品实行冷冻冷藏、流动送货车和流动餐饮车实行备案制、餐饮服务单位打造“明厨亮灶”工程等内容开展正面宣传,使广大食品药品经营者和消费者进一步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加安全消费信心。并要求各自根据辖区实际,选择一到两个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使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开展3.15宣传日活动
稽查局3月15日在文化广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展示牌、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销毁假冒伪劣产品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解答群众在食品药品安全和健康方面的疑问,增强科学饮食安全用药的意识,提高辨别假劣食品药品的.水平。鼓励群众发现假劣食品药品及时拨打12331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重于泰山的强大社会声势和公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开展新闻宣传活动
局机关负责全方位收集巡回展示、专项整治、宣传日活动的相关信息资料,认真梳理、整合,制作专题片,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新闻报道。
五、活动要求
1、局属各单位、乡镇(街道)食药所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活动,严禁走过场。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组织严密,效果显著。
2、活动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局属各单位、乡镇(街道)食药所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精心策划,形成企业积极响应、群众主动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氛围。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5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为主线,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能为动力,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服务区域发展。
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 ,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1)将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消费知识、业务公告等工作在qq群周村工商 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网络媒介同步开展;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淄博晚报》、《鲁中晨报》、《今日周村》、《山东卫视》、《淄博电视台》、《周村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周村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为:
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
具体安排是:
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周村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周村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 新消法 打击防范传销 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淄博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 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 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
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3月12日,在区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销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由消保委秘书长总结、授课,南郊分会负责召集人员、安排会场。
6、各消保委分会于活动期间分别在辖区开展宣传活动
各分会要因地制宜,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庄等活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农村分会以大集现场宣传为主。具体活动由各分会分别实施。
7、纪念日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时间:3月14日上午9:00-11:00
活动地点:国际家具会展中心(淄博市周村区周隆路2573号)
参加单位:
区消保委、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司法局、邮政局等部门。
活动形式: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业务人员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相关投诉。
8、组织 3.15 志愿者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实施:
(1)西城分会组织大街古商城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活动;
(2)南郊分会组织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南营分会负责组织淄博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9、开展家具、餐饮、商贸流通、汽车销售等企业诚信经营倡议活动
活动形式:
筛选确定诚信承诺企业,协调参加现场活动,组织现场签订倡议书、授牌等相关活动。四大类企业承诺倡议书及参加承诺单位名单将在《周村电视台》滚动播放,在《今日周村》专版刊登,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全覆盖发送。
组织实施:
(1)区消保委和区食药局筛选确定30家餐饮服务企业。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6
一、 活动背景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 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主题是“消费与安全”。 大学生作为一个愈加重要的消费群体,对于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护上却在一定程度上处于盲目和劣势的状态,近年来关于大学生的侵权事件更是屡见不鲜。
二、 活动目的
为迎接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20xx年“消费与安全”主题,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观念与维权意识,保护我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推动我校党政建设、团学工作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南昌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理学院外语学院学生会、学生会和生食学院学生会决定在全校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三、 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5
四、 活动地点
休闲广场、一食堂门口、各个食堂
五、 活动承办方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权益部、理学院权益部、外国语学院 权益部、生食学院权益部
六、前期准备:
(1) 召开3.15活动专题会议,商讨活动具体细节;;
(2) 联系各班班长和生活委员并由他们向班内征集与本次活 动有关的手制画报;
(3) 各学院在活动前制作并张贴本学院相应楼栋的宣传海 报,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同步宣传;
(4) 获得物业、食堂、热开水部门经理对本次活动的支持以 及沟通协调好“走进食堂”活动的相关细节;
(5) 制作主题横幅;
(6) 审批休闲广场、主教门口等场地;
(7) 租借帐篷、展板、桌椅、音响设备等器具;
(8) 制作活动流程表、“走进食堂”活动登记表、宣传单、调 查问卷;
(9) 搜集权益小问题,制作题目箱;
(10) 准备答题小礼品;
(11) 安排活动主持人员、发言人员及拍照人员;
(12) 各学院安排“走进食堂”活动引导人员;
(13) 准备餐券;
(14) 请各学院主席团人员、部长、校评议部考评小组
(15) 联系新闻部门人员对活动全程进行采访记录;
(16) 准备签名和心愿墙所需的展板、便利贴、油性笔;
(17) 3月9日各楼栋张贴宣传海报;
(18) 3月10日收集各班制作的画报并整理,评出前三名的.作 品
(19) 3月14日进行活动物品的最后确认;
六、 活动流程(以下活动均在网络平台上同步宣传)
(1) 早上7:30-9:20各工作人员在休闲广场集合进行场地布置工 作;
(2) 9:30宣布活动正式开始;
(3) 工作人员在场地周围派发活动宣传单,维持秩序;
(4) 9:30-2:00活动现场分为五个板块 分别为“食堂经理面对面”
“物业经理面对面”“权益知识竞答”“电器维修”“权益心愿墙” 于此同时进行的还有学生权益画报展、权益调查问卷填写、权益横幅签名等活动
(5) 2:30将活动现场搬至一食堂门口;
(6) 3:45-6:30;活动现场分为五个板块 分别为“食堂经理面对面”
“物业经理面对面”“权益知识竞答”“电器维修”“权益心愿墙” 于此同时进行的还有学生权益画报展、权益调查问卷填写、权益横幅签名等活动
(7) 6:45收拾现场; 走进食堂
(8) 早10:40在各食堂门口集合,由各食堂引导人员介绍注意事项;
(9) 11:00活动正式开始;参观食堂工作流程,对食堂内部进行进一步的了解,进行现场沟通,更好地解决同学们的疑问,并在活动过程中进行拍照纪念
(10) 活动结束后派发餐券;
七、人员分配:
3月15日
(1) 物品搬运:
(2) 横幅悬挂:
(3) 传单派发:
(4) 维持秩序:
(5) 调查问卷:
(6) 维修电器:
(7) 有奖竞答:
(8) “走进食堂”报名:
(9) 心愿墙:
(10) 画卷展览:
(11) 横幅签名:
(12) 拍摄采访:
(13) 引导人员:
(14) 维持秩序:
八、活动物品:
(1) 宣传海报、班级画报、宣传单、流程表;
(2) 双面胶、绳子、剪刀、卡纸、便利贴、油性笔;
(3) 小礼品;
(4) 横幅、展板;
(5) 矿泉水;
九、注意事项: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7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推动社会共治,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省消费者协会决定于20xx年“3.15”前后,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宣传工作效能,为全面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今年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记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携手共治,畅想消费”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积极引导科学消费的理念,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宣传新《消法》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使“年主题”成为引领科学消费的一面旗帜;大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对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等方面意义重大。大力消协组织的新定位、新职责,推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取得的成果,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可以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子电器、食品安全、服装鞋帽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可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
各地要积极联合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发布会、人物专访、专板专栏、纪念文章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扩大社会影响力。
4、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积极开展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 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继续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并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中。
6、 组织开展公开评议消费热点活动。
“3.15”前,各地要结合当地消费者投诉热点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挑选1–2行业组织开展消费热点评议,并上报省消协。省消协将根据各地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全省消费热点公开评议,批驳不合理的消费论调、观点和舆论,遏制以错误理论为指导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具体要求
1、2月30日前各市将“3.15”活动方案和开展的消费热点评议内容上报省消协,并在当地开展好消费热点评议活动。
2、3月30日各市要将“3.15”活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消协。
3、各地要开拓创新纪念活动,既要开展的有声有色,又要丰富多彩;同时,室外活动要注意安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篇8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丹阳经济发展新跨越,促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发展,市政府决定于20xx年3·15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一、指导思想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要紧密围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积极弘扬3·15精神,大力宣传国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采取行政机关指导、行业组织联手、新闻媒体宣传、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参与的方式,有效促进社会消费和谐,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马耿良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陆云飞、丹阳工商局局长魏国荣任副组长,各消委会主任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地点:云阳路26号,电话:86522200,联系人:邓俊炳)。xx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杭志虎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活动内容
(一)进行宣传教育。3·15前后,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集中进行消费维权新闻发布。积极宣传20xx年“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精神和意义,宣传我市行政管理机关、消费者委员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和成果,宣传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知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年主题活动中来。
(二)开展咨询服务。3·15期间,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集中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向消费者提供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科学健康消费知识;咨询现场向消费者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大力宣传2011年年主题,提倡建立文明的消费方式,积极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文明消费、依法理性维权。
(三)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3·15期间,要结合宣传贯彻20xx年年主题精神,组织召开一次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宣传贯彻年主题,以及进一步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开展市场监督检查。3·15期间,要积极开展市场监督检查,特别是农资市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12315机构和消委会的基层网络组织要整体联动,恪尽职守,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做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
(五)编印纪念3·15特刊。3·15期间,市消委会与上级消协将联合编印纪念3·15特刊。特刊主要内容为:宣传全市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消费者投诉热点、消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消费指导、侵犯消费者案例、消费维权先进典型等。
(六)开展送法“五进”活动。3.15期间,要充分发挥消委分会及社区、镇(村)投诉站的作用,广泛开展送法到农村、到社区、到企业、到学校、到军营等普法活动,大力宣传《消法》、《食品安全法》、年主题。
(七)组织社会测评。针对消费领域的不合理消费现象,聘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点评,对某些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公开披露,并在全市范围内对装饰装修行业服务质量进行公开承诺和社会测评活动。
(八)组织企业公开承诺活动。3.15期间,要认真组织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企业联盟、省(市)诚信企业、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活动,进一步加强企业自律行为,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开展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活动。要充分发挥消委会组织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影响力,与社会形象好,诚实守信的经营服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拉动消费,提高企业经营能力。
(十)组织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消费者代表,对纪念3·15活动进行视察和监督,营造消费维权氛围。
四、活动形式及时间安排
1、3月初,各地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宣传年主题精神,并广泛征求与会代表对20xx年维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2、3月1日~20日期间,开展送法活动。
3、3月1日~20日期间,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专项市场执法检查。
4、3月15日,发行纪念3·15特刊。
5、3月10日~15日期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分局)和相关部门、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服务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镇区要加强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积极配合,动员工商企业、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广泛参与。
2、各部门、各镇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活动方案,丰富活动内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
3、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活动总结,于20xx月22日前书面报市20xx年3.15纪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