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申请书8篇
想把申请书写得规范,就必须在动笔之前了解清楚它的写作要求,伴随时代的改革,你们利用到申请书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以下是小淘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公司登记申请书8篇,供大家参考。
公司登记申请书篇1
注册号
项 目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 称
住 ??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万元)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一般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营业期限长期 / 年长期 / 年
股 东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备案事项 □董事 □监事 □经理 □章程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公司登记申请书篇2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备案范本)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或注册号住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设立
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填写)万元□发起设立职务公司类型□募集设立□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
年
□长期
申请执照副本数量*照号码
个备注
名称或姓名
股东(发起人)
5
股东(发起人)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拟变更内容
□备案
名称
增设分公司
注册号登记日期
登记机关成员
清算组
负责人
其他
联系电话□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6
公司登记申请书篇3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股东(发起人)”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发起人)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可以参照“设立栏”之“股东(发起人)”格式附表填写原登记及拟变更内容。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写公司注册号,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无需填写此项。
10、 “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公司登记申请书篇4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企业组织形式、登记事项的发生变化需做出的变更手续。
具体变更项目有:公司名称、公司住所、法人股东、注册资金、出资方式、出资时间、股权转让、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登记机关。
(一)、变更公司名称
注意事项:
如果您想办理公司名称变更,应首先取得新名称的核准。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同意名称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变更公司住??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住所使用证明(一般应为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
注意事项:
法定代表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被锁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人员任职限制黑名单的人员,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根据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
(四)、增加注册资本
注意事项:
1.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中,货币部分不得低于总额的30%,但不要求增加的注册资本中应有不低于30%的货币。
2.在原有注册资本已全额缴足的情况下,公司又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资部分可按设立时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分期缴付,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其余部分可在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类企业不超过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5年)
3.原有注册资本尚未缴足但按期缴付的,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时应缴纳不低于增资部分20%的出资。并可按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缴纳原有出资,原有注册资本未缴足部分的出资时间不得超过企业设立之日起2年(投资类企业不超过设立之日起5年)。
4.以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税后)转增注册资本的,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中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5.以股权出资增加注册资本的,请参阅《如何办理股权出资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五)、减少注册资本
注意事项:
减少注册资本应先在全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向工商部门提出减资申请。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公开发行的报纸减资公告报样;
6.公司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的说明(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7.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8.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六)、变更实收资本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变更出资方式
注意事项:
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非货币出资不能变更出资方式且变更后的出资方式中,应有不少于30%的货币出资。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公司变更出资方式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八)、变更出资时间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公司变更出资时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九)、股东转让股权
注意事项:
股东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可不用提交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
6.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外埠国有产权转让的,可依据国有产权属地政府有关规定,提交规定的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转让交割文件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转让批准文件;
7.股东发生变化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8.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十)、变更经营范围
注意事项:
如果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先取得相应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相应的许可文件。
(十一)、变更股东名称(姓名)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由于股东名称(姓名)变更而修改相应章程条款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7.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十二)、变更营业期限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营业期限变更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十三)、变更登记机关
注意事项:
因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而变更登记机关
变更流程:
1.按照上述变更地址等需提交的材料和注意事项,向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初审通过后,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将为申请人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领取《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同时,迁出地档案管理部门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档案管理部门;
3.待迁入地登记机关收到档案后,申请人正式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全部变更材料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受理通过后,5个工作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示例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公司登记申请书篇5
一、公司设立资料要提供哪些
首先,准备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相关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等等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它是指全体股东在股东成员中指定某个成员作为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的代表,或者全体股东共同委托股东以外的人来代理股东进行申请登记注册活动的证明文件。该文件的形式应是委托书,该委托书应由全体股东盖章或者签字。股东是法人的应加盖印章,股东是自然人的,应签署姓名。
3、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重要文件,其内容应齐备,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要求。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真实、合法的证明。具有法定资格的资机构应是经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应是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资报告应明确载明股东人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其中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同时提交经注册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能证明自己的法人资格的文件。如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社团法人的社团法人登记证等。能证明自然人身份的,应当是《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的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这里应提交两种文件:一种是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一种是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证明文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
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适用情况: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
备注:对于初创企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最适合的企业类型,原因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要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法律层面上就把公司和个人的财产分开了,可以避免创业者承担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2)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成本低,机构设置少,结构简单,适合企业的初步发展阶段。
(3)目前成熟的天使、vc,几乎都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投资方案。直接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在未来引进投资过程中也会比较顺利。
三、股份有限公司
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成熟、大规模类型公司,设立程序较为严格和复杂,不太适用于初创型和中小微企业。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
四、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适用情况:适用于风险投资基金、公司股权激励平台(员工持股平台)。
公司登记申请书篇6
1、名称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2、住所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3、经营范围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7)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4、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验资报告;
(6)三次减资公告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5、经营期限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6、投资者名称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投资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4)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7、法定代表人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4)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8、股权变更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1);
(3)董事会决议;
(4)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加盖股东公章);
(5)股权转让协议;
(6)合营他方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声明;
(7)股权受让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
(8)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9)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9、董事(监事)备案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和原董事(监事)的免职文件;
(4)董事(监事)会成员名单;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10、增设分支(办事)机构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11、撤销分支(办事)机构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分支(办事)机构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12、其他事项备案
(1)实缴注册资本:
a.《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b.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
c.营业执照正、副本。
(2)股权质押:
a.《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b.审批机关批准文件;
c.董事会决议;
d.投资各方同意的质押合同;
e.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3)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合同、章程修改:
a.《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b.董事会决议;
c.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d.新合同、章程;
e.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
公司登记申请书篇7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7条的规定,设立公司设立申请人材料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二、公司设立登记程序
公司设立人首先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及其相关非货币财产的资产评估报告;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其中,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对于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1条、第22条。
由此可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申请文件有,一方面其实是一样的要求,只是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人的称谓不同而已;在前者称为股东,在后者则称为发起人。当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文件有所不同,主要是增加了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其中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开发行股票的,还需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三、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由此可见,公司经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就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进而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四、公司登记
所谓公司登记,是指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法人团体资格确认的一种法律宣告,是一种公示和监督法律行为。公司登记在本质上仍属公司设立行为,是公司设立这一系列行为的最后一个阶段,而公司成立则是公司设立和公司登记的法律后果。
公司登记申请书篇8
名 称××××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名称:预核 × 字[×] 第 × 号 联系电话:略
住 所:北京昌平沙河镇松兰堡
邮政编码:102206
法定代表人:姓 名××× 职 务:董事长
注册资本:20xx(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方式:发起设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机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铲土运输机械、道路机械、建筑机械、工业车辆等工程机械系列产品及零部件
营业期限长期√ / 年
申请副本数量 1 个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 月 × 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4、营业期限:请选择“长期”或者“xx年”。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提供的一份公司设立申请书范本,相信大家阅读过上文后,对如何书写此类文书一定有了自己的认识,如果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的专业律师,我们将尽快为您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