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住房保障工作总结5篇

时间:2023-12-10 13:30:26 分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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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住房保障工作总结5篇

2023年住房保障工作总结篇1

一、xx年住房保障工作完成情况

xx年是我市住房保障五年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住房保障工作取得较大发展的一年。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5月1日,我市出台了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四个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制定了住房保障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7月初,市委、市政府确定了新的20项民心工程,提出全年为12.9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xx年,新建保障性住房585万平方米、9万套,租房补贴4万户,全年累计为13万户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比xx年提高了75%。

xx年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与往年相比,有三个特点: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为历年之最。新建保障性住房585万平方米、9万套,比xx年增加了1倍。二是住房保障受益面大幅拓宽。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由最低收入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租房补贴家庭达4万户,其中新增2万户,是xx年的7倍;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由拆迁家庭扩大到非拆迁的孤老、大病、残疾家庭;推出了限价商品住房制度,为广大非拆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了新的方式。三是政策创新点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组织建设了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可售可租,引导群众住房消费,增加租赁房源供应;鼓励有空置房的家庭向低收入家庭出租房屋,根据出租期限长短给予补助;对申请家庭由租到住房给补贴提前至取得补贴资格即计算补贴;建立会审机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但确有特殊困难的家庭,经区县房管、民政、街道等部门会审同意后可申领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及时改善住房条件,放开了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5年后方可上市销售的规定,拉动居民购房消费;等等。

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完善政策、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开展广泛宣传、妥善处理维护稳定工作等几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去年5月1日以来,我局会同市民政局召开了5次由市有关部门、区县政府、区县房管和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参加的全市性住房保障工作会、培训会、推动会和现场交流会,统一思想认识,推动工作开展。延龙局长除参加上述会议外,在政策实施的关键环节,还多次主持召开了18个区局长会议,进行重点推动。

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责任目标,由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xx年住房保障和拆迁安置工作责任目标的实施意见》,将xx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逐项进行细化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区县。明确建立考评机制,对各区县的工作完成情况实施目标考核,并组成督查小组,对18个区县的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二)细化完善政策

四项住房保障新政策实施后,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专项调查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确保政策制定贴近群众需求。

一是广开言路,分别组织召开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办事处基层工作人员以及享受住房保障和未享受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对住房保障政策进行了细化。如,在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住房面积认定上,对阳台、壁橱或者伙用的部分,都不计算住房面积;对老少三代或有异性大子女的家庭,住房面积标准提高30%掌握;原住房拆迁、出售超过1年的,可不计算现住房面积。在限价商品房申请人口认定上,增加了申请人未婚子女可以申购等等。

二是为解决低收入家庭市场租赁住房难的问题,开展市内六区存量空置房源调查和最低收入家庭租房意向调查,召开相关区县街道办事处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座谈会,多方征求支持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的意见和建议,为建立租赁房源信息库和建设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提供决策参考,使租赁房源供应贴近群众需求。

(三)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

按照高丽书记“下大力量抓好住房保障工作,为群众多建房、建好房,更好的满足广大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的指示,大力推动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

一是对应新建的5万平方米、1000套廉租住房,变集中建设为分散建设,采取由市内六区从在建的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配建的方式,用于向本区内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实物配租。配建的廉租住房已全部落实,配建资金也已划拨到位。

二是对规划建设的380万平方米、6.23万套经济适用房,克服了宏观调控带来的资金筹措困难,保证了按时开工建设。

三是对限价商品住房,开工建设了昆俞北路、张贵庄路、津滨大道南侧等7个项目、150万平方米、2万套限价商品住房,部分项目已上市推出。

四是启动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同时,积极协调中德储蓄银行落实了建设资金。

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一是完善保障性住房融资机制,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帮助开发企业解决融资问题。拟定了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建设的项目贷款融资方案,与中德储蓄银行就支持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达成了贷款总额为200亿元的合作协议,与建设银行就组织银团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危陋房屋拆迁达成了共识;二是加快前期工作,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立项、选址、规划设计、用地审批等各个环节的协调工作,确立了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批的“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大调度、协调力度,把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调控、监管纳入常规化管理,及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使保障性住房早开工、早上市、早惠及群众。

(四)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一是落实市政府《天津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小区的日常管理,将彩丽园、金堂家园、联建里以及瑞贤园、瑞秀园4个廉租住房小区全部交由所在区政府,实行属地化管理。

二是为提高审核工作效率,确保完成xx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成立了住房保障工作综合协调办公室,重点协调建设、规划、物价、民政等方面。主动帮助建设单位与相关部门联系手续办理事宜,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加快开工手续的办理。对各区在保障对象资格审核、实物配租、发放补贴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每天集中会审,当天解决不过夜。

三是为方便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开设了中低价租赁房源网页,免费提供适合低收入家庭租赁的房源信息,搭建信息平台。房源信息来自于各区县房管局、中介机构和有空置房屋的个人三方面,除网页外,还通过电视台视讯频道对外发布,为群众及时了解房源信息提供更加快捷的途径。

四是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核管理,对各区经济适用房申请要件审核、档案管理、系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建立被拆迁户明细备查制度,确保经济适用房用于保障拆迁家庭安置使用。

(五)开展广泛宣传

一是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集中宣传。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天津广播电台、天津电视台、天津日报、今晚报、人民网等媒体对住房保障新制度实施情况进行了报道,共刊播稿件314篇,录制专题节目60余期,群众热线节目30余期。二是制作了要点突出、形式生动的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政策宣传彩页50余万份,通过街镇、居委会向居民发放;统一制作了住房保障各类申请流程图,在区县和街镇受理窗口张贴,力争政策宣传到户、到人。三是在天津电视台视讯频道开辟住房保障栏目,全面宣传住房保障政策。

(六)妥善处理维护稳定工作

开通住房保障政策咨询热线,专人接听解答;积极协调,妥善化解盛世嘉园购房群众集体访事件;积极稳控经济租赁房住户集体访事件,避免“五一”敏感时期进京上访事件。完成局信访交办群众来信答复276件次,接待群众来人、来电咨询1xx余件次,完成网络信箱答复151余件次。完成有关建议提案答复23件,占全局承办工作的27%,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按照住房保障规划要求,提出了xx年住房保障工作安排,经21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确定了xx年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的工作思路。

xx年能够按期圆满完成任务,得益于各区县房管局的大力支持。各区县房管局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全体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狠抓实干,18个区县共受理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家庭2万户,超额完成了新20项民心工程中提出的向1.7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工作目标。各区县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多项行之有效的措施:南开区房管局专门成立了住房保障领导小组,从本区各房管站抽调工作能力强的房管员,充实到街道办事处,配合街道办事处做好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受理工作。在市内六区中,率先提前完成全年目标;河北区在完成年度廉租住房租房补贴任务的基础上,加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力度,对辖区内大病、重残等特殊家庭,采取上门服务,符合一批配租一批,全年共为316户“双困”家庭配租了廉租住房,居市内六区之首;河东区xx年承担住房保障责任目标为4080户,区局领导带头深入社区、居委会、居民家庭,广泛宣传政策,主动协调民政、街道等部门,开展“一站式”服务,圆满完成了任务;红桥区、河西区、和平区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发挥房管、民政、残联、街道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利用会审机制,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受益;津南区将年度任务指标分解到各镇,每个镇都有一名副镇长负责,责任到人,效果明显,在环城四区中,第一个完成了任务;北辰区充分利用区内拆迁任务量大的特点,深入拆迁片,现场开展政策咨询服务和租房补贴申请受理工作,使623户家庭享受了租房补贴,比年度工作目标超额完成24%;宁河县由主要领导亲自上手,主动协调民政部门、乡镇政府,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深入基层挖掘潜力,超额60%完成年度目标;大港区、宝坻区结合辖区内大多数低收入家庭居住在城乡结合部,住房条件较差,住房有效使用面积较小的特点,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入户丈量住房面积的方法,使这类家庭享受了租房补贴。

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与改善民计民生,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新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低收入家庭租房率还需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尚待进一步提升,保障房源调控能力有待增强等方面,这些问题和制约因素是今后我们在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中要重点研究解决的。

2023年住房保障工作总结篇2

20xx年,县房产局在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围绕年初制定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不断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锐意进取,圆满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目标,解决了一大批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逐步改善了城镇居民的居住环境。现将18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新开工目标任务按时完成:20xx年上级下达我县新建棚户区目标任务5100户。我县共分解为7个项目,共完成新开工任务5302套,完成任务目标104%。7个项目分别是:张玉皇安置区725套,目前已基本建成,正在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富康佳苑(赵集)安置区494套,旧县安置区(二期)412套,富民家园三期760套,八里安置区(旧县)996套,友谊安置区二期(开发区)1088套,城中片区安置区(永兴昂里湾)827套,6个项目正在主体施工,项目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2、续建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20xx年市政府下达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任务1436套,已完成1436套,占目标任务的100%。

3、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有序进行

20xx年底前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共15158套,截至目前,已完成公租房分配入住12852套,分配入住比例84.7%,20xx年度申请审核工作全面完成,房源已于12月底全面完成预分配工作。

4、租赁补贴发放按时完成

20xx年上级下达300户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我局实际发放305户,占年度任务的102%。

5、积极回复信访事项

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针对区城镇居民、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住房职工申请租赁补贴、实物配租来信来访,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抽调专人、对信访人逐一核实、调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规定程序申报;对不符合申报人条件的,当面解释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的相关政策,让信访群众知道政策,了解政策、读懂政策,按规定要求健全信访档案并回复。

二、房屋征收工作完成情况

1、房屋征收工作稳步推进

20xx年我局积极配合县政府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涉及户数约857户,面积约10万平方米;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涉及被征收户数2931户,面积约47万平方米。

2、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有序推进

我县对被征收的住户实行货币化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对于安置房无法满足部分被征收人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问题,我县实行购房券货币化补偿。20xx年我局购房超市共接收购房券户数763户,接收购房券金额5.6亿元,销售商品房套数约813套,销售总面积约9.77万平方米。

三、具体推进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我县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任组长,房产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规划、国土、重点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住房保障工作推进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了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

2、强化目标责任

接到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后,住房保障办公室逐一对任务分解,落实具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实行科长负责制,落实专人负责,紧盯项目实施单位,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汇报,对项目工期倒排、进度倒算,合理安排各项程序,交叉进行、同步推进,做到了程序不减、周期缩短,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同时抓好租赁补贴的申报受理、入户调查、部门会审、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和年度审核等关键环节,以精心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了租赁补贴按时发放。

3、强化制度、建设管理工作,我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明确分工,制定部门相关责任,要求限时办结,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推进。

2023年住房保障工作总结篇3

20××年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年度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年以来上级累计下达孟连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534套,实际建设1601套。其中,廉租住房797套;公共租赁住房804套。

截至目前,孟连县保障性住房累计竣工验收1453套,未竣工验收148套,未分配入住92套,现已分配入住1361套(含政企共建及乡镇政府投资部分)。截止目前,孟连县累计发放租赁补贴3226.1916万元。其中,20××年第一季度发放20户(27人),共计0.7371元;第二季度发放21户(29人),共计0.7917万元。第三季度发放19(23人)户,0.6279万元。

二、20××年至20××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20××年上级下达孟连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60套,2895平方米。由孟连县建设局承建,建设地点:孟连县原粮油加工厂,现已竣工并分配入住。

20xx年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共160套,8000平方米(实际建设168套,8000平方米,面积不增,增套数,(冲抵20xx年建设任务1套50平方米))。分别由县建设局新建10套;县教育局新建50套;勐马镇人民政府承建24套;景信乡人民政府改建25套新、新建8套(因审计发现建筑面积不符合标准已调整到20xx年实施,现正在办理前期建设手续);富岩乡人民政府改建25套;公信乡人民政府改建26套。除审计整改外,均已竣工并已分配入住。

20××年廉租住房建设任务200套10000㎡,实际建设261套13050平方米,分别由县建设局承建43套(实际建设44套,冲抵20xx年建设任务1套50平方米)、娜允镇中心完小承建20套、孟连县国营农场承建137套;收购回购廉租住房60套。现已竣工,并分配入住。

20××年实际廉租住房建设任务为210套,10500平方米,现已全部竣工并已分配入住。分别由县住建局承建50套,已竣工分配入住;玉龙红砖厂建设30套,1500平方米,该项目点房源用于预留过渡拆迁安置13套,按正常程序分配17套;澜沧金鑫公司承建40套,20xx平方米,现已竣工并分配入住;孟连县昌裕糖业有限公司承建100套5000平方米,建设地点:孟连县昌裕糖业有限公司住宅区内,现已竣工,并分配入住;孟连县水乡公司承建20套1000平方米,建设地点:水乡公司内,共1幢3层。现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

公共租赁住房共350套,由县住建局承建32套,1920平方米,建设地点:县人民政府大院内12套,20套调整到富岩镇建设,现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县水务局承建30套,1800平方米,建设地点:孟连县中勒水库,现已竣工验收,并已分配入住;玉龙砖厂承建50套,3000平方米,建设地点:玉龙砖厂内,现已竣工验收,并已分配入住;椿辉公司承建80套,4800平方米,建设地点:勐阿经济开发区,现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

20××年由云南方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公租房158套,20××年2套,9480平方米,建设地点:110kv变电站南侧,已竣工验收。20xx年12月份上报分配入住,20xx年审计发现该公司存在违规销售情况。现审计整改情况:政府已回购35套,并于20xx年2月27日已分配。其余125套于20xx年重新实施建设,分九个点建设(勐马镇卫生院分院公租房;勐马镇卫生院公租房;富岩镇卫生院公租房;公信乡卫生院公租房;景信乡卫生院公租房;芒信镇水管站公租房;芒信镇中心完小院公租房;勐马镇芒郎小学公租房;勐马镇政府公租房),

勐马镇政府公租房建设点正做一层砌砖(因电缆线影响导致进度缓慢);富岩镇卫生院公租房、公信乡镇卫生院公租房、芒信镇水管站公租房、芒信镇中心完小公租房均已竣工验收,并已分配入住;其余4个建设点已主体完工,待验收。

20××年下达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42套,公共租赁住房22套,132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由行健茶厂承建20套,1200平方米,建设地点:行健茶厂内,已入住(正在完善验收材料);由云南方维公司承建2套,120平方米,现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廉租住房由住建局承建120套,6000平方米(20套调整到20xx年景信乡实施,现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剩余100套于20xx年分配入住。

20xx年上级下达孟连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232套,均为公共租赁住房。其中210套为提前建设冲抵任务,建设地点在孟连县110kv变电站南侧(惠民小区);20套为新建,由公信乡人民政府承建,现已竣工,并分配入住。

20xx年孟连县无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20xx年上级下达孟连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16套,实际建设136套。其中,傣王府公司承建30套,1800平方米,建设地点在傣王府公司院内,自强商贸有限公司承建30套,1800平方米,均已验收,目前正在组织分配入住工作;景信乡人民政府建设任务12套,实际建设32套(含20××年调整任务),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景信乡派出所承建20套,1200平方米,已竣工验收并分配入住。

20xx年孟连县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棚户区建设任务为143套,建设项目:孟连县娜允古镇搬迁安置,全部为货币化安置,总投资5073万元,完成投资3888万元,已签订协议143户;20xx年孟连县棚户区建设任务200套,建设项目:孟连县娜允古镇搬迁安置,全部为货币化安置,总投资9070万元,完成投资4430.7万元,已签订协议127户。

20xx年由思茅区调整到孟连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64套,由孟连县公安局承建48套。其中:允昂山建设点32套,共2幢,

已竣工验收,完成投资643万元;勐阿派出所16套,已竣工并已分配入住,完成投资325万元;孟连县森林公安局承建16套,建设地点:允昂山,现已主体完工,正在室内外装修,完成投资294万元。

20xx年项目为调整项目,项目名称: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建设项目(方维地产公司审计整改调整项目),现整改情况:政府已回购35套,并于20xx年2月27日已分配。其余125套于20xx年建设实施,分九个点建设,4个点已竣工验收;1个点正做一层砌砖,其余4个点正在做室内外装修。

20xx年-20××年,我县无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

1、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到后期分配管理,我县一直暂无房屋中介(如城投公司),暂由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代为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建设点不集中,且无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导致各保障性住房小区“脏、乱、差”现象比较突出,我局已向孟连县人民政府请示交由孟连诚瑞城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但暂未批复。

2、住房保障股工作人员不足(共2人),从项目监管一直到后期分配入住、后续管理、维护修缮、租金收缴,还有历史遗留问题及审计任务等工作量大且繁杂,工作人员不足,导致工作效率低。

3、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导致工程进度缓慢,目前欠施工单位工程款累计3000余万元。部分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老化,在申请保障性住房租金用于维护修缮过程中,程序繁杂,批复周期过长,无法及时维修,给住户造成不便,同时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5、欠自来水厂水费142355.5元。主要原因是主管损坏导致漏水;另外是粮油加工厂70户及惠民小区1、2幢44户无水户表,导致至今无法收取水费。已请示政府,但未回复。

2、棚户区改造存在的问题:

(1)项目建设工作力量不足。办公室人员不足、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技术力量欠缺等问题开始不断显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项目推进。

(2)部分拆迁群众现有困难仍未得到及时解决。因项目前期工作时间跨度大,部分群众心理产生疲乏,对项目发展前景信心不足,担心搬迁后生存发展困难和现实可预见损失,产生了希望增加补偿取得生存保障的想法或持观望的态度,部分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群众因拆迁补偿价格较低,无力在安置区建房,因此,至今仍有部分群众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改进措施及建议

1、建立健全机构、强化分配管理,简化修缮资金批复程序

按照要求健全完善我县的住房保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不断提高后期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强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工作,认真排摸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对象的基本情况,对廉租住房和公租房用房住户及租赁补贴领取户要努力做到一年1次入户调查,逐步形成保障房住户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规范的小区物业管理。在申请维修修缮资金时尽量减少程序,减短周期,以便及时解决住房所反映问题。对于公共租赁住房,一是要根据《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制定相应的入住条例;二是要建立每户家庭的信誉档案机制;三是引进优质物业公司,实行规范化管理。

2、强化职能,加强调研

科学编制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棚户区改造与推进城市化相结合。优化盘活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合理利用,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有效实施城棚户区改造,最大程度地进行集中建设。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动员全社会力量,确保“十三五”城镇低收入住户彻底告别住危房的历史,真正住上安全房、满意房,过上好日子,构建和谐社会。

3、加大质量安全监督力度

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对违规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查处,把质量和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坚持领导力量不减,工作决心不改,目标任务不变,按照县委、县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抓好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百姓住有所居、社会和谐稳定。

4、对公租房住户入户调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

20xx年7月起,我局已对县城区五个公租房小区进行动态管理入户调查,每年重新复核公租房住户家庭收入、住房登记情况、车辆拥有情况,为规范后续管理工作,我局将逾期缴纳租金、转租转借、闲置、买车、买房等30余户住户进行清退,并已重新分配。

2023年住房保障工作总结篇4

一、上半年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一)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1、新开工项目。20xx年我区新开工项目共2个,计划改造974套。分别是,周边棚改项目一期800套和东侧棚改项目174套。截止20xx年3月底已实际新开工1284套,完成率131.83%,

2、基本建成项目。今年我区基本建成项目共3个,基本建成棚改安置房1360套,分别是镇及周边棚改项目栖凤苑安置小区496套,区周边城中村棚改项目、安置小区合计460套,经济开发区城中村棚改项目北安置小区404套。截止20xx年3月底实际基本建成棚改安置房1360套,完成率100%。提前完成全年新开工、基本建成目标任务。

(二)补贴发放工作进展情况

我区今年住房补贴发放目标任务为150户,根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我中心于今年4月份制定《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案》,并经区政府批准实施。截止目前,各街道正在受理、审核、录入公共租赁补贴申请家庭信息,预计受理400户。下一步,街道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资料送至区民政局审核。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督促区棚改项目一期、东侧棚改项目根据征迁地块制定征迁公告、决定,补偿安置方案。

2、与镇镇政府联系,启动棚改项目二期征迁工作。

3、督促安置小区建设单位要积极与规划、环保、质检、消防部门对接,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及时办理单体验收竣工报告。

4、完成补贴发放目标任务工作。

2023年住房保障工作总结篇5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开工率。2017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共12720套。截至目前,我市共开工保障性住房13305套,占目标任务104.6%,其中公租房开工套数4055套,城市棚户区开工套数9250套。

(二)基本建成套数。2017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工程类项目基本建成目标任务11412套,截至目前,已基本建成13329套,完成目标任务116.8%。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5355套,城市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7974套。

(三)分配入住数。2017年我市分配入住目标任务数4295套,截至目前,我市共分配9998套,完成目标任务232.78%。其中公租房分配5600套,棚户区改造分配4398套。

(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数。2017年我市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是20户,到目前我市共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0户,占目标任务100%。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制定工作规划。根据省厅要求,我市在《**市棚户区改造规划(20**-2017)》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重新拟定了《**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2017)》,计划主城区3年内改造棚户区3217户,改造面积50.46万平方米。原则上要求不再新建安置房,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购房券)进行安置。

二是强化督查调度。市委召开了专题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住房保障工作,市政府也通过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形式多次研究、调度住房保障工作。并调整了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担任组长,贵池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

三是完善政策措施。为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度,推进落实货币化安置。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池政办秘[20**]87号)和《**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17]44号),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四是加强后期管理。提请市政府修订了《**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池政[2017]1号),扩大了住房保障覆盖面。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进行细化,实行保障性住房统一房源筹措、统一资金使用、统一准入条件、统一分配程序、统一后期管理。对保障性住房建成后出租管理、退出管理、物业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落实后期管养职责和资金来源。

五是积极争取资金。2017年我市共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类专项补助、信贷、公积金增值收益7.41亿元。其中,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1000万元,争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2.04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2.5亿元,开发银行授信额度14.5亿元(贵池区10.1亿,站前区2.6亿,石台县0.6亿,东至县1.2亿),已使用2.77亿(站前区1.1亿,贵池区1.5亿,石台县1700万)。

《2023年住房保障工作总结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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