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企年度工作总结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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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企年度工作总结篇1
一年来,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深入贯彻xx市《xx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深化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意识。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委政府一级工作目标。
我镇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配齐配强了工作队伍,积极保证依法行政工作所需经费。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责任目标细化到领导、到办所(中心)、到人,层层负责。二是完善了考评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按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健全制度,加强学习,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以规范的制度管理队伍,以充实的学习强化队伍。用一支作风硬、纪律严、业务精的队伍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1、健全规章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按照规范化服务性政府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依法行政,努力铸造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三、努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
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制和长效机制,提升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法管理、快速反应;完善体系、提高效能;改善条件、保障运行”的原则,制订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维护社会稳定应急预案、大规模事件应急预案,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四、规范行政执法。
1、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制度作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民事纠纷及时进行处理。
2、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案件。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建立健全领导接待日制度。
3、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送区委、区政府备案。
4、努力完善下乡组进村入户工作,为每位工作人员配备群众联系干部工作卡。
五、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提高了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认识,充分了解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工作努力,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二是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深入人心,各科室、各单位在开展行政工作中,切实做到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正确地行使了法律赋予的职权,履行好政府公共服务管理的职能。
三是行政效能得到了提升,依法行政成效显著,治安环境、社区居住环境、人文环境等都有了很大的改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项建设协调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
六、20xx年度工作意见及打算
一年来,虽然我镇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实际工作中执行起来有偏差,行政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是要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要继续将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的宣传教育,促进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的形成。
二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规章制度。要结合现有的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管理体制。尽快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逐步实现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主动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是深化“三务公开”。将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进行统一规范。并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对好的建议、意见予以采纳,同时将信息反馈群众,做好沟通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
总体来说,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镇党委政府的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大力度,争取明年再上一个新台阶。
依法治企年度工作总结篇2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
1、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组织了权责清单、审批项目的调整,以方便行政相对人为导向,梳理优化行政许可流程,对权责清单所有事项编制职权流程图,推动权力事项运行依法、公开、透明、规范,逐步实现运行流程标准化、环节透明化、信息公开化。重新修订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网上办事大厅窗口服务。上半年,接收审批申请共8项,符合受理条件并完成审批的8项,办件信息均按规定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北、信用xx和市人防办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同时录入企业归集和协同监管平台。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市人防建设管理实际,成立以办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通过明确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规则设定、实施方法等,由负责落实具体项目监管的单位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或统一制定随机抽查工作具体方案或实施细则,注重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明确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形成具体操作规程,规范人防领域市场主体行政执法行为。上半年,利用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抽查3次,涉及抽查事项2项。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坚持民主科学决策。严格落实《xx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决策执行与后评估、监督与责任追究等进行全面规范,力求用制度保障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依照《xx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要求,我办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用法律顾问对我办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增强我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听证等涉法问题的法律把握能力,提高法治工作水平。上半年,我办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及规范性文件10余份,接受口头、电话及邮件咨询月平均3次以上,并建立了每周三上午坐班制度,来我办进行现场服务,代理我办1起行政诉讼案件。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强化行政监督。落实国务院深化改革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了对重点项目建设、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的全程监督,从源头治腐。办党组重视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作用,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干部选拔任用,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检查,主动通报工作情况。强化行政监察,防止权力“错位”、“越位”和制度上的漏洞、缺失,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半年来,市人防办未发生重大行政违纪违规案件,确保了一方平安。
2、强化执法监督。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所属的6个县市区人防办2020年度的易地建设费征管用情况进行了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内容包括:执行人防审批政策情况;是否提高或降低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是否违反国家政策减、免、缓征收易地建设费;是否存在以收代建现象;易地建设费专款专用情况。
四、坚持开展普法工作
1、努力提高人防系统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法治知识讲座,开展宪法、监察法、人民防空法等普法宣传,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法活动,在电子屏幕上进行普法学习教育,组织学法知识竞赛,全面普及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提高全市人防系统干部法治知识水平。邀请省人防办政策法规处处长来我市市委党校授课,宣讲人防法规政策和人防基本知识。全市人防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履职、依法办事的观念明显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管理人防事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2、努力做好公众人防法律法规知识普及。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制定《xx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各科室的普法职责。在抓好人防系统自身学习的同时,抓住人防重大活动契机积极普法,注重利用人防网站、人防宣传刊物和大众媒体,采取传统与现代结合的办法,多种形式传播法律知识。各县市区还在初级中学开展人防知识与法制教育。今年以来,还开展了人防法制知识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依法治企年度工作总结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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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企年度工作总结篇4
(一)开展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梳理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保持对规范性文件动态梳理。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罗湖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等要求,需对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废止和延期实施。2021年度我局无相关情况,将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2、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为进一步理清我局职责和权力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规范运行,2021年我局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按时按质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做到清理流程不缺,权责项目不漏。
3、从严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编制局内《执法处罚裁量标准汇编》《行政处罚工作操作指南》,汇总整理水务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执法处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裁量标准执行,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化、专业化。
(二)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服务改革
1、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的有力举措。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从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在深圳市政府在线网站管理平台、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平台和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主动全面、及时准确录入行政审批与服务、行政处罚与行政检查基本信息,切实做到全流程公示。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记录运行机制,为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记录仪,在行政处罚的调查询问、文书送达、听证程序、行政检查等环节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推动阳光水务执法。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为确保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科学合理,严格依照《罗湖区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等议事决策制度,实行行政执法决策集体讨论全覆盖,切实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
2、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便民政府。为推进便民利民服务,让群众少跑路,我局进一步精简水务行政许可(服务)办理流程,压缩审批材料,对非关键和非必要的材料均实行“容缺”受理,减轻申报单位负担;压缩审批时限,水务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均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84.46%,其中行政许可类型压缩94.43%,行政服务类型压缩56.36%,切实践行行政服务(许可)事项减材料、优程序、压时限的承诺。
3、充分发挥执法职能,持续落实河湖“清四乱”,严抓水事违法行为。一是对于公共利益、舆情关注、信访投诉、转办案件等方面的案件高度重视,强化执法监督,充分发挥执法职能,以执法行动保障水污染治理成效。截至2021年11月3日,已立案110宗,拟处罚金额80.8万元,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110份,约谈生产经营单位138家次。二是持续结合《深圳市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落实区管河道、水库日常巡查,将涉河违建、非法围河围湖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重点河段、水库加强水质监测及巡查,及时制止黄泥水入河、污水偷排漏排等行为并开展溯源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筑牢法治防火墙
2021年以来,我局作出的重大决策均通过局领导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决策过程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一是严格加强对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把关,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内部审核,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邀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专业意见。二是严把合同审查关,制定并印发《罗湖区水务局合同审查指引》,构建完善的合同审查机制,对合同审查、签订、备案、归档等各环节予以详细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共出具285份法律意见书,其中合同审查的法律意见163份。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1、保持投诉渠道畅通。在我局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放置投诉举报箱,在官方网站公布电子信箱及热线电话,积极回应群众的投诉、举报。通过转办交办、来信来电等方式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处理反馈,确保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信访、投诉、举报共计428宗,主要涉及工程类、供排水类等问题。其中412件已办结,16件正在办理中,412件信访件均及时受理、按时办结,未出现超时办理情况,未出现因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舆情。2021年至今无水务重大信访案件,辖区水务信访形势稳定。其中我局凭在处置“东晓花园供水异常无法满足居民日常使用”问题时表现出的处置能力 ,荣登《2021年第二季度罗湖区网络舆情应对能力排行榜》第二名。
2、认真接受上级和其他部门监督,做到及时解决督办事项。市民群众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反映的涉及水务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落实四个“第一时间”,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查明责任、第一时间处理,安排专班落实案件办理。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完成了由我局主办的交办案件3个、协办案件2个。及时有效处理市民群众关切问题。
3、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公平公正防线。我局始终坚持依法配合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践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我局本年度无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案件。为保障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政府层级监督的有效衔接,在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等监督活动中,全力支持并配合调查了解情况、收集证据等工作,彰显司法权威。我局协助处理区人民检察院案件2宗,均已在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予以回复,目前正在跟进处理中。
(五)“谁执法、谁普法”,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1、优化执法工作方式。执法不缺温情,处罚更需教育。在执法工作中,谨记惩教结合的理念,进一步优化执法工作方式,由处罚趋向教育,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简单采取处罚手段、一罚了之,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通过发放法律风险告知书明确告知法律风险。截至目前我局共放派发法律风险告知书30余份。与此同时,2021年9月在桂园街道城市广场疑似存在废液流入河道问题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局在约谈环节增加对当事人《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内容普及环节。在充分宣传和引导下,帮助指导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不断提升群众执法满意度,达到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效果。
2、强化普法教育,提升法律意识。为提高全局综合法治素养,通过线上线下普法的模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我局定期开展“法律课堂”特色讲座,围绕水务行政执法、水务建设工程等专题进行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与法制教育网执法培训和民法典学法考试,参加《水土保持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考试;通过订购相关书籍、组织法律宣讲等形式,学习基本法律法规和水务专业法律规范,更新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目前学法考试人员已全部完成学、考,优秀率为100%。
3、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我局于2021年3月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宣贯工作。结合“中国水周”,我局在罗湖区鹿丹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举办“排水有秩序,流水清如许”主题讲座。邀请律师讲解《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围绕贯彻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坚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排水工程规划和建设,规范排水设施竣工验收、移交手续,实行排水户分类管理,完善建筑小区排水管理,强化排水设施和排水行为管理,加强对排水设施的保护,法律责任的变化等方面展开法律知识普及与讲解;围绕新安全生产法,我局要求水务工程各参建单位及水务设施管养单位积极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直播讲座学习;积极向水务企业、在建工地、经营性排水户等大力宣传普及新《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等法规知识,2021年以来,累计派发100余份《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等宣传折页。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
一是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构。为加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统筹指导,制定《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机构及规则》,研究部署、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全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研究解决水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结合市、区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职责,各科室、直属单位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是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市、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为安全管理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四是健全风险预判与评估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月度形势分析会议制度,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每季度组织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定期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分析、研判罗湖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并部署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七)紧抓防控疫情与法治同行工作。疫情期间,我局及时部署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辖区生产生活供排水保障等相关工作,加强水务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做好建设工地、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防汛安全等重点水务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水务保障。同时多途径在辖区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增强企业和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八)健全“双随机”制度,完善事后监管机制。我局制定并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公平、有效、透明”原则,有序开展随机抽查专项活动,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我局对辖区单位进行随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将抽查结果于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平台和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随机检查工作持续推进中。
(九)强化纪律管理,解决依法行政观念不牢固、“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强化纪律管理,增强执法人员底线意识,无依法行政观念不牢固、“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情况。在执行公务时、在案件处理中、在处罚建议时均按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市、区两级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标查找我局在行政执法与案件归档方面的不足,对照问题抓整改,对照经验抓质量,规范日常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卷归档管理工作,目前,我局行政执法案卷工作须进一步的提升。
我局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现行法律法规更新速度较快,我局现有规章制度与上级的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后续将根据业务实际,进一步规范我局规章制度,与时俱进,与法同行,增强制度的前瞻性。二是法律法规学习模式较为单一。部分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存在吃不透、生搬硬套的情形,后续需要优化法律法规学习方式,强化法治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能力及水平,提高工作人员法律适用能力,以更好地满足执法工作的需要。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及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多方位、多层次、多途径的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水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普法宣传,使护河、护水、节水意识深入人心,提升群众对水务管理的认同感,在增强自身水务法治意识的同时,主动投身水务管理工作,成为水务管理的参与者、践行者。
(三)深化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增强基层执法力量。加强水务领域职能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增强基层水务执法能力,严厉打击水务违法行为,提高水务行政执法效力。
(四)完善规章制度,保障有法可依。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新完善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查漏补缺,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实践可操作性,从而有效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五)健全执法机制建设,推动执法规范化。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探索推进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和水务监管方式,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完善管理措施,提高公共服务和执法水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进全区水务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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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企年度工作总结篇6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1、成立机构,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委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湘潭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政策法规股。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加强对水利局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制定《湘潭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方案》,明确水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创建目标、主要任务、具体步骤、工作措施及要求等,同时,制定了《湘潭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表》,对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分工条款化、具体化,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责任到人,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水利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委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自督办。我局将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列入局直各单位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在2021年度考核办法中,专门设置依法用权、依法治水管水和依法办事等考核事项。
3、服从上级,认真完成上级交办各项任务。认真对照县依法治县办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举措,强化重点推进,按时完成了涉及县水利局的任务。根据《2021年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和《中共湘潭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压紧压实责任,2021年度法治工作各项任务均已完成。
(二)依法履职,优化环节。
1、以落实整改任务为突破口优化涉水营商环境。完成了市、县优化营商环境交办任务。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工作,持续深化“只进一窗、只跑一次”改革,一窗受理办结,减少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缩短80%,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6个工作日内办结,年度平均办理时效为2个工作日。全年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32件,回复群众咨询532次,满意率100%。疫情期间开展线上线下政策宣讲,实地走访调研企业、解决企业问题,全力推动政策落地,提高了群众获得感,受到市场主体普遍欢迎。
2、以深化审批改革为着力点优化涉水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认真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监管实施细则调整完善工作,根据权责事项调整变化和局机关和局直单位权力运行监管工作实际,共动态调整权责事项监管细则8项,全面取消中介审批服务事项和取消中介服务机构,将水利业务全面推向市场,由市场决定。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县水利局告知承诺制事项共1项。取水许可等证照已全部完成电子证照转化。
3、以加强日常检查为主抓手优化涉水营商环境。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制订抽查计划,明确抽查清单,开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的填报、清理工作,清理2项非县水利局监管职责范围内事项。充分运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发布监管行为信息,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和智能化水平,全年共发布监管信息8条。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1、抓基础,完善法治建设制度。做好涉水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持涉水法规正确应用和执行。积极开展长江保护法、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制定及水法学习贯彻工作。
2、抓日常,加强文件管理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实行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股审查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1、集体议事,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湘潭县水利局党委议事规则》,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2、从严把关,严格审查标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建章立制,明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时限、方式、工作机制。严格审查标准,树立审查权威。建立台账资料,做到合法性审查档案一事一档。全年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5件,实现应审尽审、依法合规。
3、注重效果,健全顾问制度。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21年度,县水利局实现全过程依法行政,2016年开始,在全县率先落实了水利局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全局工作依法推进。2021年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县水利局聘请1名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为县水利局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承担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多件涉法事务的处理,为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水利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1、强调程序公正,规范执法程序。程序正义是法治建设的根本途径之一,在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上,县水利局及时通过市信用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重大执法集体研究,并切实做好法制审核,并由局政策法规股出具《县水利局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
2、强调纪律要求,加强人员管理。组织参加2021年度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统一考试,举办两期水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切实加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素养和能力。
县水利局严格要求执法人员,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必须遵照法律要求依法履职,禁止乱作为和不作为现象。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全部获得了行政执法证。2021年度无一起投诉。同时,我局主动配合司法部门做好依法委托权力下放乡镇等措施,把依法规范和委托的执法职权落到实处。
(六)加强监督,完善机制。
1、建立制度基础,健全监管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为价值导向,加强水利工作依法全过程监管。
2、主动接受监督,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切实加强涉水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推进信息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七)加强学习,提升素质。
2、突出法律应用,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民法典》专题法治讲座,并对“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水管水兴水能力”提出具体要求。局分管负责同志为全局干部职工作《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专题法治讲座。
3、突出责任落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订《2021年全县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1年县水利局普法责任制清单》。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法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水法规宣传氛围。
(一)法律素养不高。碎片化学习居多,缺乏系统学习,缺少知识体系,理解停留表面。
(二)执法水平较低。平时简易执法没有问题,但涉及办案的时候,在法律文书的书写,办案程序的细节上把握不够。
2022年,县水利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抓整改促提升,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以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推进水利发展高质量。
(一)以提升素质为出发点,加强法律学习应用,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智力基础。系统的学法用法,把法律意识贯穿水利发展每一步。
(二)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从各个方面入手,预防问题的出现,涉水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一直是一个难点,在人员培训机制、执法机制等高效处理上,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举措,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水行政执法队伍,着力推进依法治水浓厚氛围的建设工作。
依法治企年度工作总结篇7
20xx年,xx区交通局紧紧围绕“推进交通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理念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服务广大群众。
一、高度重视交通法治工作,组织保障到位
成立了以局长董晓云为组长,分管领导段礼全、谭灵、吴柯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把行政执法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经常听取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汇报,定期召开法制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做到了机构健全、责任到位、分工明确、工作有序。
二、严格交通执法工作自律,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把关新增执法人员准入,认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学法活动,加强执法证件管理,推进执法作风建设,打造了一只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执法队伍,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认真落实执法监督工作,坚持执法责任追究,实行执法奖惩并行机制,以构建科学合理的执法评议考核体系推进交通局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在行政执法方面,始终保证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都依法取得了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做到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努力使执法卷宗文书规范整洁。
三、落实完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努力做到公开透明
交通局严格按照行政审批制度的要求,对法律法规设立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全部进入行政审批大厅开展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全面公开许可项目,公开办件流程,办理情况等,实行阳光办案、阳光许可;严格遵循政务公开制度,全部许可项目在区政府有关网页公示,提供免费查询和下载。
20xx年办理的交通行政许可件中,无一起违规审批许可行为,未出现任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四、加大法制宣传经费投入,提升法制宣传影响力
xx年,交通局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5次,投入法制宣传经费5万元,进一步加大了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到场镇、车站、码头开展宣传工作,累计发放了《公路法》、《xx市路政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xx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手册复印资料2万余份,让广大老百姓知晓交通法律法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还积极参与重庆新闻广播电台《阳光重庆》栏目,对老百姓关心的交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答,全方位的对xx区交通进行宣传,为交通行政执法营造了良好氛围。
依法治企年度工作总结篇8
20xx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xx市政府法制办的支持、指导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重要进展。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做法
根据上级和市委要求,市政府印发了《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并对严格执法组工作进行了安排,督促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承担并履行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相关工作任务,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执行《xx市政府工作规则》、《x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xx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xx市关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细则(试行)》。近两年,共组织9个重点项目进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其中8项全部为低风险(可以实施),1项为高风险(暂不实施),风险评估率达100%。在城市规划、价格管理等方面多次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充分应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切实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实质性推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市委、市政府聘用2名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市政府还设立了法律专家库,其中,专业律师6名、公职律师1名、公职法律顾问39名;27个政府部门、11个乡镇党委政府聘用了法律顾问并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切实发挥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为依法决策提供服务。20xx年,专业律师代理市政府出庭应诉3件;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决策5项;为市政府出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告9份。
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发了《xx市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权责一致、依法确责、公开透明”的原则,完成了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依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权力的有关文件,动态管理“两个清单”。20xx年度共取消行政权力15项,20xx年,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再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20xx年第6号)文件精神,推进放管服改革进程,结合xx市流程再造清理工作中涉及到的行政权力事项的增减变
化情况,共取消行政权力事项36项(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确认8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税费减免1项、其他6项);变更行政许可事项1项;承接行政权力事项6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监督检查1项)。现我市已将清理后保留的3290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237项、行政处罚2398项、行政强制178项、行政征收20项、行政征用6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确认72项、行政奖励45项、行政监督检查169项、年检9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复议4项、税费减免2项、其他133项)向社会公布。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逐步落实规范行政裁量权、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规定。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开、有效。综合执法局汇编了《xx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程序、依据及标准》等管理制度,对执法人员进行定岗、定责、分段、分片管理。水务局等单位及时对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程序、违法案件处罚项目和标准等进行公开,力求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具体、通俗易懂,有效提升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禁执法辅助人员、聘用人员等无执法资格人员单独执法。制发《关于公布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确定第一批市直42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执法部门名单并在政府网站公示。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等工作的通知》),经过清理,我市现有1139名行政执法人员。环保局、综合执法局等单位相继组织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综合和专业法规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了执法能力水平。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按照《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要求,指导各部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等具体操作问题。同时加大督办和考核力度,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列入政府督办事项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目标。市级25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共2955项抽查事项已全部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市场主体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占比均达100%。
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做尊法守法的表率。
按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要求,落实了应诉负责人出庭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办理行政案件。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明确应诉责任主体,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按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上半年,各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12件,出庭应诉率稳步提高。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再造工作流程,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增加网上办理事项,确保实现“最多跑一次”。市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放管服”各领域改革。积极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线上线下功能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目前,24个单位的243项行政审批事项可以在网上办理,并可以在手机app上看到办事环节。
深化“四零”创建,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市直机关工委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月活动”,录制播出了“‘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电视承诺”系列节目20期。政务服务中心借鉴哈尔滨市便民服务大厅经验,统一印制了各个窗口的《办事指南》,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配置了叫号系统、电子触摸查询系统、手机加油站、无线网络等便民设施。
落实失信“黑名单”和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联合信用惩戒制度,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此项工作,信用联合惩戒制度目前主要集中在国家层面,我市尚未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涉金融等领域失信黑名单未有涉及我市的企业。我市在“信用xx”网、“信用黑龙江”网公示信息总量共计705条(其中包括行政许可信息693条、行政处罚信息12条);涵盖环境保护局、民政局等13个部门。
二、存在问题
部分执法部门缺乏法律专业人才。
少数单位对窗口授权不够到位。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有待深入推进。
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安排
督促各单位强化综合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
要求各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动态调整“两库”机制。
继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绩效考核,切实为市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
继续深化“四零”承诺服务,认真学习浙江、江苏等六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经验做法。
聚焦窗口突出问题抓整改,围绕全面推进“四零”承诺服务创建、逐步实现“最多跑一次”。
加快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采取有效措施,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工作提升高度。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严把窗口人员入口关,打造一支业务优良、作风过硬的政务服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