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监督工作计划优质5篇

时间:2023-07-14 10:05:18 分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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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监督工作计划优质5篇

请监督工作计划篇1

为了加强全县学校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及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学校卫生各项工作,改善教学卫生环境,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二、工作内容

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检查的重点是: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全面掌握我县学校及托幼机构供水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设备卫生状况及学校开水供应情况,有效防范传染病的发生。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加强对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在宣传健康知识的同时,注重季节性、传染性疾病及个人卫生防暑等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提高个人疾病防范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在春季和秋季学校开学之际,积极协调县教育体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到位。检查结束,完成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二)在开展好专项检查的同时,认真做好学校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特别是对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重点监督,做到有问题不放过,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并做好现场检查痕迹管理工作,规范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请监督工作计划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坚持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建立职责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推动全省卫生监督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每年完成的任务不低于国家、省规定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目标。

到201x年底,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卫生监督协管员队伍建设明显加强,管理制度和运行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更加规范,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

3、 工作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规定,开展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病例(包括疑似病例)、食品污染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

(二)公共场所卫生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开展巡查,督促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预防性体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及时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水质抽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开展供水单位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对学校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巡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对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进行登记;发现可能患有职业病的,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六)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所有医疗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要求,落实有关工作,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成立卫生监督协

管项目领导小组,由副局长张伟阳同志任组长,局监督股股长刘国旗、监督所所长冯秋改同志任副组长,监督所周鹏飞、梁红亚、张占召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督股,具体负责对项目的管理、规划、考核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在县卫生行局领导下,县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辖区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方案、工作制度、服务规范等,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置1个卫生监督协管站,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2名),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具体落实。实行“十统一”管理,统一机构名称、统一竞争上岗、统一标示标牌、统一服装样式、统一制度职责、统一工作手册、统一实施标准、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统一绩效考核。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一经聘用不得擅自变动,因工作需要变动协管人员的报经卫生局批准方可调换岗位。

每个村卫生室作为1个卫生监督信息点,明确1名执业人员兼职卫生监督信息员,在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指导下,承担相应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

(三)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每月各乡镇监督覆盖率不低于20%)、饮用水安全监督、学校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年监督覆盖率不低于100%),协助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卫生指导等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档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转交的案件进行查处。各乡镇指派责任卫生监督员(责任监督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指导和督导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

(1)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职责、工作措施。

(2)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

(3)开展医疗卫生机构、饮用水安全,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县卫生监督所,各项工作季度巡查率100%。

(4)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在每月例会前上报本月巡查信息。

(5)负责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交办的有关事项。

3、村级卫生监督协管机构:按服务规范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安全、职业卫生危害和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报告。协助上级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每年培训不低于20个学时。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乡级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还要组织对本单位职工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五)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2)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3)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规定

(4)卫生监督协管投诉接待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案件交接制度

(6)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7)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8)卫生监督协管日常巡查制度

(9)卫生监督协管考核及奖惩制度。

2、 档案规范化

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分类管理、一事一档: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设置、聘任、实施方案、专项检查等,每年度按日期顺序装订成册。

(2)专项工作:上级文件、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工作资料、工作图片、工作总结等一事一档装订成册。

(3)投诉举报、转交案件: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批转、结果反馈等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4)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图片影像资料及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对本单位职工及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签到册、课件、图片资料及试卷。按顺序每期装订成册。

(5)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学校(含供水、传染病防控)四大类进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每类监督档案中应包含:监督对象底册资料、巡查登记表、监督笔录、意见书、巡查照片、月信息上报表、季度小结。

3、 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县卫生局专用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每月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资料、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事实要及时上报到县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县卫生监督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站,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六)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201x年我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为人均30元,其中卫生监督协管经费为人均1.25元(占4.17%)。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七)工作考核

县卫生局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划和考核细则,将考核项目、内容、标准细化量化,定期组织对各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协管项目经费。县卫生监督股具体负责对乡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对村级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负责对村级卫生监督信息点进行考核。原则上县级对乡级、乡级对村级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以适当方式公示考核结果。

(八)督导检查

建立并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督导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经费保障、办公条件、人员培训、档案管理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做好相关记录;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请监督工作计划篇3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制定xx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打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对局属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等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开展情况;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台账档案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及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暨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的召开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要时段及专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应急队伍建设、装备储备等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分析及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工作落实情况;行业职业健康工作落实情况。

(二)对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企业资质情况(包括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性);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情况(包括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年度控制指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落实情况(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其他分管领导的职责落实情况,安全专职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责任制签订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落实情况;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监管情况;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提取及使用情况;企业所属设施设备的投入、维护、检测及运行监控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包括按时召开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工作会议,从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安全例会学习,重要时段的安全宣传);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包括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台帐、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台帐等);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各类预案的制定、演练、救援装备及队伍建设等);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落实情况;“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各类档案、台帐的建设情况;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请监督工作计划篇4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

通过组织组织丰富多彩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镇、村一级政府工作人员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新职能的认识,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单位负责人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识。

(二)调查摸底阶段(1-3月)

认真安排部署,通过进店入户、掌握情况、全面排查、发放监督意见书和安全承诺书等工作方式,对辖区范围内所有食品药品单位进行集中排查摸底,更加全面、精准地掌握辖区内食品药品单位基本情况。

(三)整治规范阶段(3-12月)

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开展整治规范工作,以粮油、蔬菜、水果、豆制品、食品药品小企业小作坊、卤制品、肉类食品、奶制品、保健食品和儿童食品、药店、卫生站药品等为重点品种,并以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市场流通、餐饮等主重点环节,以农村集镇、校园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及季节性消费为重点时段,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进行深入打击。

(四)检查总结阶段(12月)

总结前段时间工作过程当中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请监督工作计划篇5

2018年xx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坚持科学监管理念,探索创新适应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监管工作机制,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解决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的重点突出问题,全面提xx市波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水平。

主要工作目标是:以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试点为契机,将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全面上升到政府工作层面,净化xx药品市场秩序;以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为重点,依法履行食品监管职责,确保队伍和职能的平衡顺利过渡;以网络信息化监管为手段,大力推进“智慧监管”,探索监管方式的深刻变革;以“科技防腐”为载体,全面加强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内部纯洁稳定。

一、积极构建宁波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工作。以宁波被国家局确定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试点地区为契机,按照国家局《关于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支持,加大经费物资和人才队伍建设投入,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建立政府药品安全例会、药品安全部门联席会议、相关部门的定期沟通制度,完善药品安全协调机制。市局将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试点工作调查研究,完善工作方案,做好统筹协调,圆满完成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的试点工作。

(二)强化基本药物安全全程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市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建立包括基本药物生产品种、生产能力、招(中)标情况和生产状况等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数据库,完善药品安全追溯体系。二是及时掌握全市基本药物的流通配送和使用情况,加强对基本药物在库储存、运输和冷链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的监管,建立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反馈机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通报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情况,确保基本药物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三是加大基本药物抽验力度,确保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全覆盖抽样。

(三)继续实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完善联合打假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加强对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假药违法行为和通过寄递渠道销假售假行为的查处,适时开展市场专项检查。二是加大严重危害宁波药品市场安全的突出敏感问题的查处力度,开展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采购和销售含特殊药品成份复方制剂行为检查,打击网络购药、非法药械广告、地下非法流通药品、非法销售处方药等行为,查办一批大、要案,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充分发挥96311举报投诉平台作用,扩大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投诉奖励制度,扩大举报范围,扩展案源。四是加强药械广告监测工作,完善监测设施配置,及时处理和移送违法药械广告。

(四)加强药品市场安全源头控制。一是强化药品生产风险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疫苗和注射剂药品等高风险产品质量监管,探索企业风险自查,主动开展研究与强化监管相结合的模式。进一步做好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医院制剂和药包材等监管。二是规范药品市场流通秩序。全面推进“创建药品安全乡镇(街道)”活动,争取列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挂靠”、“走票”和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成份复方制剂行为。三是研究制定和实施适应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市特点的药品零售企业设置、验收规定,从开办人资质等方面探索提高药品零售市场准入标准,完善药品经营市场退出机制。

(五)创新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机制。一是全面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把好医疗器械生产、一类产品注册准入关。二是继续加大对高风险产品和低信用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生产企业检查覆盖面达100%;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四大类重点监管企业覆盖面达100%。三是巩固牙科诊疗单位、口腔义齿生产企业、医用电气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成果,跟踪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免费体验类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夸大宣传功效、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四是推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探索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

二、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一)继续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在机构改革未到位之前继续履行好综合监管职能,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和协调组织机构建设,按照《浙江省实施t;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的要求,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厘清管理和监督职权,逐步完善部门职责明晰、协调联动、合力监管的工作机制,切实消除监管监管盲点,实现全覆盖无缝监管。继续完善全市年度食品安全报告发布机制,发挥食品安全权威信息发布的引导和教育作用,利用检验检测结果信息,探索建立与商品供应地政府交流机制。

(二)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程。一是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程提出的要求,做好责任分解,落实地方和部门的责任。科学制订市本级评价性抽检工作方案,完成抽检任务。依照《宁波市食品检验管理办法》,加强对县(市)区和各部门的督促指导。二是充分发挥食品检测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实现全市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发挥食品检测数据的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开展信息评估和信息预警,及时向监管部门和公众提供食品安全预警和警示。

(三)协调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整顿。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部门责任,认真做好全市食品安全整顿的组织牵头工作。协调解决整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对突出问题开展督查督办,组织各地各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明查暗访。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做好评估和总结工作。加大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力度,

(四)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根据法律规定,在市、县机构改革到位后,继续加大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摸底调查,掌握详细的资料,开展保健食品评价性抽样工作,对减肥类、辅助降血糖类、缓解疲劳类等保健食品进行重点关注,对检验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待新的监管职能明确后,依法履行好保健食品全程监管和化妆品的监管职责,逐步建立全程监管机制。

三、不断打牢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

(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法规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药品监管立法工作,组织开展《宁波市药品零售监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活动。二是深化执法监督,规范包括处罚、审批、认证等行政行为自由裁量权,完善市局系统行政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三是加强法制人员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审批事项检查,组织案卷检查评比,建立法制员每季度例会制度,对典型案例、复杂重大案件法律适用进行讨论,提高运用法律解决监管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继续对近几年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进行疏理,完成行政处罚案例库建设。四是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完善电子审批工作,积极推进审批事项网上申报的全覆盖,探索管理内控标准化建设。五是继续做好“扩权强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市局组织县级局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市、县局之间的管理权限,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二)加强检测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一是提高药品抽验靶向性和有效性,加大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中药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药品不良反应及临床不良事件涉及的问题品种的抽检力度,积极开展中成药及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研究检测工作,并逐步实现检验检测数据共享;充分发挥快检车、快检室和快检箱作用。二是改革创新药品抽验方式,适当加大抽验数量,加强对进口药品抽验力度,进一步探索监督抽验药品由政府补偿的新模式。三是做好新药检大楼调试、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及药检所全面搬迁工作,积极做好省计量认证及国家实验室认可准备工作。四是全力做好口岸所申报工作,积极参与国家药品评价性抽验工作,积极参与国内外药品检验检测技术的合作交流,拓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食品)、化妆品等检验检测领域,努力提升药检所的综合实力,以适应口岸药检所及国家实验室认可的需求。

(三)加强药品网上监管体系建设。一是适应市场经济特点和政府监管需要,认真总结近年来信息化建设工作经验,谋划制定下一阶段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二是在全市建立药品生产企业数据库和包括工艺处方的在产药品数据库,药品生产质量信息和监管信息全系统共享。三是全面推广实施药品流通网上监管系统的完善升级工程,建立起监管功能齐全、日常使用正常、管理规范有序、药品流向清晰、销售封闭可控的药品流通网上监管新模式,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管的效率。四是继续完善药品储运温湿度在线监控、药师在岗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五是加强信息化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定出台系统信息化使用管理相关规定,规范管理相对人及监管部门的信息化使用行为,积极探索药品网上监管与现场监督检查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舆情应急机制建设,针对宁波食品药品输入型城市的特点,建立有效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处置和反馈机制,依托专家队伍和信息化共享平台手段进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处置能力。二是充分发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作用,加强与卫生系统的配合协作,积极发挥药品不良反应评估专家库的作用,努力探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新机制。三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的应急预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建立食品药品风险评估制度,形成及时、通畅的药品事件报告制度和有效的药品风险事件评估程序,形成指挥统一、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基础保障体系建设。一是不断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街道)、“四无社区”和“药品安全乡镇”等创建活动,打牢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的基础。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和各地宣教中心,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科学饮食和合理用药安全认知水平,增强消费者的防范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三是进一步探索建立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发挥消费者市场选择作用和媒体舆论监督作用,促使企业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四、全面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管理教育。一是继续完善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和机制,继续实施新一轮专门化监管队伍培训,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处室,开展争创“群众满意办事窗口”活动,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和机关民主评议活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三是加强队伍管理,狠抓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规范办事规程,确保政令畅通;在干部职工队伍中大力宣传系统内外先进典型,逐步建立“岗位竞争、绩效考评”动态管理机制,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才成长机制。

(二)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努力夯实监管队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二是认真抓好《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以构建“制度加科技”有效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突破,进一步做好“科技防腐、科技促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深化工作,实现“智慧纪检”和“智慧监管”。三是充分发挥驻局纪检组织作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各项任务,在基层局试点的基础上,努力做好全系统推进工作,为提升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科学化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三)进一步做好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职责。按照法律要求研究食品消费环节、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管新职能,加快保健食品、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资源整合,根据机构改革需要,适时研究许可事项运作机制,争取职能机构人员“三定”的最佳配置,采取有力措施将机构改革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系统上下队伍稳定、思想稳定、工作稳定,实现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稳妥过渡。

2018年的工作,我们将围绕落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来开展,进一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一手推进改革,一手抓好监管,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基础,努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推进机构改革,确保监管体制和职能调整稳妥有序

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相关方案,积极推进机构组建工作。在职能调整未到位之前,立足现有职能,继续强化“三品一械”监管,规范和净化“三品一械”市场秩序。在职能调整过程中,做好职能的交接和工作的衔接,避免出现监管空档和混乱现象,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实现平稳过渡。新职能调整到位后,要正确履行好职责,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加强相关业务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地履行好新职能。

二、积极推进市场整治,着力提升打假治劣成效

一方面,要以敢于担当的责任,持续高压的态势,最为严格的执法,重拳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打好食品安全“三大战役”,扎实开展“三品一械”安全“清网”行动,不断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为我市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另一方面,要健全完善多部门、全方位联合打假机制。进一步加强横向、纵向之间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监管和联动执法机制,提升打假成效。如,在打击网络违法销售行为方面,强化与电信、邮政、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在食品安全整治方面,强化与公安、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积极推进电子监管,以信息化建设促进监管方式转变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村居创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有效落实

进一步扩大药品安全村居试点,力争在每个乡镇建立3—5个试点。总结推广全市药品安全村居创建工作经验和典型,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活动内涵,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同时,将食品安全纳入创建内容,整合协管人力资源,重新聘请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培养壮大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队伍,持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村居创建活动,推动“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得到有效落实。

五、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强化监管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准确把握保障质量安全和激发产业活力的给合点,加强政策研究,制定实施有利于我市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和措施,着力促进我市海洋生物资源、高端生物保健食品、生物基础材料、农业生物科技以及新一代中成药品开发,加快我市中药及中成药、生物医药、海洋药品等新兴产业发展步伐,积极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突出做好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以项目建设为龙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有的放矢地帮扶企业,加强技术指导与信息服务,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龙海化妆品产业、漳浦医疗器械产业、诏安和东山的海洋生物产业集聚发展,壮大产业集群。

六、积极转变干部作风,打造高效廉洁的监管队伍

围绕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加强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和督促检查,重点在治庸、治散、治懒、治奢、治贪等方面下功夫;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纠正“四风”问题;根据建设“一网一库两平台”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确保“两个安全”目标的实现。

管理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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