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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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篇1
结合已经结束食品卫生安全周专题教育活动,我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在全园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明确责任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园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李正海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任成员。李正海负责幼儿园平时卫生情况检查,从事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的业务工作;班主任负责本班幼儿健康教育、宣传、卫生状况的监督工作。做到机构、人员、设施到位,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层层落实,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行之有效地进行,使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为了使每个教职工增强自己的责任感、使命感,幼儿园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了《食品卫生法》、《关于转发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法律法规,让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真正明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道理。要求各班利用安全教育课、健康宣传栏等形式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三、多种渠道,宣传教育。
1、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广大全体师幼对食品安全知识的认识。
2、每班一节以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课,让幼儿进一步了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
四、结合实际,制定措施
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还需要我们继续加大力度。为此,我们将加倍的努力,在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幼儿园对食品卫生安全的意识,切实树立“幼儿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
(二)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求各班在活动月结束后仍然要利用健康教育活动、多媒体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幼儿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增进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
总之,我园将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持之以恒地抓好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幼儿园一方平安。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篇2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食药监办食﹝20xx﹞16号文件《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按规定及时对辖区内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1、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总体情况。
本辖区共有学校食堂31家、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农村学校食堂24家、托幼机构食堂10家。有2家学校食堂、2家托幼机构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大部分学校食堂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好。
2、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于3月5日通知全旗各学校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工作,自查时间为7天。结合年初工作计划和局里工作部署,我局于3月12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按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的原则,对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重点突出、不留死角,检查共出动检查车1台,专项检查人员4人,共检查9天。
3、本次检查的具体情况及结果
本次共检查学校食堂31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有1家农村学校、1家城镇学校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有9家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符合要求,索取的食品检验报告非当批次报告,各学校餐具消毒执行情况较好,绝大部分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学校食堂每餐食物留样率100%.
本次检查托幼机构食堂40家,其中2家未取得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工作,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场所设施、设备不全,主要为餐具清洗,消毒池不健全或无粗加工用洗肉池、洗菜池,有9家托幼机构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
在检查中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使用亚硝酸盐及是否制售冷荤凉菜情况进行了检查,无违规操作现象。
4、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农村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不健全,不能满足加工操作要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农村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及托幼机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要求现象较为突出。另外,加工程序不合理,工用具没有明显标识现象也较多。
本次检查采取拉网式检查方式,以农村学校为重点,以采购食品原料索证、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是否健全为主要检查内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意见书,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各学校按要求建立并落实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人食品安全责任制,有效的排查了食品安全隐患,全面提升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篇3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全校师生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我校根据县药监局、教体局食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我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扎实的自检自查,现将我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要求,我校从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八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了整改。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整治工作机制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起来,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具体工作
1、自查了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核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之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自查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食堂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3、自查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是否整洁。积极主动、科学有效地做好传染病防控措施,认真核查了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4、自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有效;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当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5、自查食堂索证索票和食品添加剂等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肉、米、面、蔬菜、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及散装食品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严查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6、自查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食堂清洗消毒是否到位。以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它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7、自查食堂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和豆角行为,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深入开展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后勤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将相关资料整理、保存好,以备检查,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等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是认真开展全面排查。组织本校的相关人员对学校食堂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三是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等监管工作,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督促排查,降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篇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根据《安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安食安办发〔20xx〕3号)文件要求,对我乡学校及校园周边摊点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就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乡及时召开了由安监办、学校校长、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内容,制定了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方案,安排部署了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内容及时间,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食安办、卫计、农业、畜牧、学校、卫生院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检查
强化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各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以中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龙台食药所对全乡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要求各经营单位建立严格的质量档案,从严审查进货渠道销售条件,强化日常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各村(独居),乡直各单位都精心组织好宣传活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通过悬挂标语、会议、宣传资料以及街上、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组织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宣传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乡食安办将继续做好全乡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硬件、制度、管理等各方面继续进行全面检查,将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总结篇5
20xx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县食品工作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这个中心,扎实推进食品安格化监管网络体系建设运行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效机制,大力开展重点食品综合整治和生产、流通环节集中治理,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强化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一、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大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一)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形成严密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1、健全基层监管体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进一步强化乡镇(区)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实行行政首负责制。全面深入推进食品安格化监管工作,健全各网格工作制度,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业务进行培训。督促各乡镇(区)扎实开展日常巡查,重点对无证食品单位实施动态跟踪和有效监督,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巡查内容及时、全面、有效,并及时在二级网格建立基础数据库。畅通食品安格信息通道,一级网格定期报送信息,二级网格中乡镇(区)食安办按照食品生产经营业态、持证情况等对一级网格巡查收集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进行分类梳理,切实查找隐患或突出问题。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进一步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三级网格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网格高效运转,做到问题能发现,事态能控制,突发事件能解决。
2、加强食品安全执法联动机制建设。县食安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健全例会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重点工作,针对当前食品安全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解决措施。县食安办与各乡镇(区)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监管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二)加强食品安全过程监管,提高各环节食品安全质量水平。
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改革方案未出台实施之前,县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继续按照现行监管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市场监管。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环节: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检验检测、风险应急、标准化生产及认证体系;推行蔬菜产地准出管理试点工作;推进农资经营标准化示范点创建;加大蔬菜、瓜果、食用菌例行抽检力度;组织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从事研究、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禁用农药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的“黑窝点”。
畜禽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环节:规范兽药饲料市场经营行为,组织开展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违禁、假劣兽药行为;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组织实施“瘦肉精”监测计划,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严格执行产地准出和准入;强化定点屠宰动物疫病检疫,实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态审核,严格执行凭证入场、凭证屠宰、同步检疫、凭证出厂制度;严格执行外来畜产品“双证”报验制度;依法查处注水、逃验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病害肉”不上市,“注水肉”不反弹;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市场水产品及产地水产品的抽检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开展“放心肉”体系建设,加大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力度,强化生猪屠宰监管。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委托加工行为、食品加工、标签标识、回收食品、出厂检验、生产环境等监督检查;规范获证企业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自查和核查工作,全面加强食品添加使用登记、食品企业首席质量官、有奖举报以及食品退市、召回、销毁等制度落实管理;强化查处食品标签标注不规范行为,严厉打击假伪假冒伪劣食品、未经许可生产食用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行为;制定实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检测计划,严格抽样及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开展小作坊食品安全基本要求告知活动,进一步健全食品中加工小作坊监管档案。
食品流通环节:建立健全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强化食品中退市和销毁监管;继续推进食品流通领域“票证通”系统应用和“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活动;深化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重点违法行为;加强流通环节抽检和快速检测;加强食品摊点群建设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摊点群诚信经营和自律管理制度;强化学校周边等重点场所食品流通摊点巡查工作,依法取缔无证食品流动摊点。
餐饮消费环节: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继续开展a级食堂创建工作,加大幼儿园、中小学食堂创建力度;全力打造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点活动;引导理性消费,探索创新消毒餐具监管模式,提高消毒餐具监管水平;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食品和重点单位监管,预防集体食物中毒;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以及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三)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
1、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月17日组织开展重点场所治理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食品企业外租厂房仓库、中小学周边、超市等问题多发易发的高风险场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深化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整治,严密防范系统性风险发生。
2、开展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违禁超限”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禁超限”违法行为。继续深化食品添加剂、乳及乳制品、食用油、鲜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酒类、农业投入品、食品包装材料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县食安办1月份开展了元旦新年春节专项检查、开展草莓及农产品专项整治;2月份开展了打击“地沟油”专项行动;3月份开展了食品安全“行”及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4月份对农村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规范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以及农村自办宴席等全环节生产经营行为。5、9月份开展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突出加强农村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以及无办学资质单位的食堂整顿治理,明确量化治理指标,落实治理措施,全面提高学校食堂安全保障水平;6月份对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专项检查,7月份开展了涉毒奶粉专项整治、皮蛋质量专项检查;8月份开展了夏季炎热时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10月份开展了“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11月份开展严厉打击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活动、配方乳粉专项检查等;截止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4300人次,检查食品企业13590户次,查处违法行为66次,涉及货值9.04万元,罚款20万元。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1、严格市场准入,严把食品行业许可关。提高许可质量,建立健全许可档案。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监督检查覆盖率,做到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
2、发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主观能动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设备、严格生产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着力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诚信管理。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档案,实施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违法违规企业公示制),落实违法企业及其管理人员行业退出机制。要充分发挥食品相关行业协会作用,推进行业自律。
(五)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积极应对食品安全舆情。
1、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预警能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整合,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共享,提高风险监测信息利用效能。
2、加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管理。规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及处置工作,健全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受理、登记、转办、处置、报告以及回复等具体管理措施,确保投诉举报案件全部得到受理处置。
3、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处置。强化属地管理,落实环节监测和处置责任,对媒体和网络出现的食品安全舆情,迅速组织核查和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起恐慌和炒作。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送法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及食品安全行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日”、“科协宣传日”等活动,在县城和相关乡镇开展了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向民众散发《食品安全法》等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4万余册,通过散发宣传资料,现场讲解食品安全日常科普以及在购买到假劣伪冒食品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等知识,并积极兑现“消费者实行有奖举报”的庄重承诺,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如食品安全简报,报、电视、政务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进行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常识及工作动态。
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一)对各项工作进行扫尾。本年度即将结束,接下来的一个月对各专项工作、整治工作进行提高、巩固,完成预期计划。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做好机构改革过渡期的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食安办与县直食品安全职能部门、乡镇(区)的工作联系,督促、指导开展食品安全各项治理和整顿工作,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机构改革过渡期内食品安全。
(三)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对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梳理,补缺补差,做好迎接上级对我县食品安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准备工作。同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细则,组织开展各乡镇(区)、县食品安全各职能部门本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