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工作年度总结模板7篇
年度总结是回顾过去、展望未来的重要环节,年度总结是一个自我评估的机会,通过它我们可以及时发现自己在工作中的问题,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小淘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工作年度总结模板7篇,供大家参考。
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工作年度总结篇1
20xx年度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农牧林业局、兽医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保障动物产品安全为己任,强化监督执法,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百姓食肉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检疫,加强兽药gsp宣传培训工作,全面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业务部门和局机关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按排部署,要求出栏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全年我市共有2万头只牲畜经产地检疫后出栏,超额完成了通辽市农牧局下达的任务指标。
二、屠宰检疫工作
肉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动物卫生监督所为把好这一关配备了业务素质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检疫员驻场实施同步检疫,对无证或证物不符的依法进行补检,绝不允许有病的生猪进入屠宰场宰杀,绝不允许病害肉流入市场销售从根本上杜绝了不合格肉上市,确保了百姓食肉安全。今年我市共有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活牛定点屠宰场、3个活羊屠宰加工场,全年共屠宰生猪0.9万口,检出病害猪1口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活牛0.18万头,屠宰加工活羊1.8万头。
三、兽药市场监管
加强兽药gsp宣传培训工作促进畜牧业发展,认真贯彻《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管理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管理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兽药管理制度》进行经营管理,不得经营假、劣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并要建立健全兽药购销记录,完善兽药经营单位管理档案。对全市兽药经营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检,维护依法经营环境通过此项专项检查,净化兽药市场,保护养殖户利益,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规范兽药市场经营秩序。
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为保障我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从3月25日起,市区销售的猪肉、牛肉必须在屠宰前经过检疫人员检测过“瘦肉精”后方可上市。监督所主要从三方面来做好“放心肉”的监测工作:一是加强对我市屠宰场“瘦肉精”的监测检查,生猪按全天屠宰量10%抽检,牛每头必检,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加强对我市生猪养殖场的检测,特别对规模养殖场加大检测力度全年共对规模养殖场抽检1386头,合格率达到100%.;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检疫员的检测培训工作。五、市场检疫监督
我所专派2名检疫人员对市场严格监管,控制各个商户进货渠道,绝不允许封锁疫区内的禽类产品流入我市损坏消费者利益。年内我所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多次配合检查农贸市场,对未经检疫的畜禽类产品进行了没收销毁处理,共集中销毁禽类产品50余公斤,货值1000余元,劣质羊肉40公斤,货值20xx0余元。为防止动物疫病传入我市,从源头上保证上市禽类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净化禽类产品市场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20xx年工作安排
继续认真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争取完成上级任务指标,加强屠宰检疫、运输检疫、市场检疫的.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sp宣传培训工作,在3月1日前配合通辽药监所完成我市兽药经营场所的兽药gsp验收。加强“瘦肉精”检测工作,严禁含有“瘦肉精”猪、牛肉流入市场销售。对动物饲养场监管加大力度,防止动物疫病传播。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做出了一点点成绩,但离上级对检疫监督执法管理工作的要求相差的还很远,做得还很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会更加努力,开拓创新,认真完成各项任务,为开创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工作年度总结篇2
2018年,浦江县卫生监督所以“积极履职、保障安全”为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的监管手段,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卫生等领域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的健康。
一、明确目标,规范行政管理。
按照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工作计划,理清卫生监督工作要点:一是加快卫生监督“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三是注重信息宣传,推进服务型监督模式的运行。
二、突出重点,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卫生监督体系及能力建设
1、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及基本装备。年初,为配合县城北区块拆迁要求,我所实施了办公楼整体搬迁,完成了新办公室改造,为职工提供了一个好的办公环境。为进一步提高我所卫生监督执法效率,今年上半年我所还完善了部分卫生监督基本装备,对部分台式电脑进行了更新换代,新配备了2台数码相机、2台便携式打印机,数码相机、录音笔、摄像机等执法取证设备均按照要求配备,此外我所还配备了一定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设备具体配备和使用情况均按照要求录入了《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管理系统》。
2、卫生监督协管。为更好地推进我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2013年我所重新制订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并按照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指导,分半年、年终、平时抽查三次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考核。
3、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及管理。建立了卫生监督员信息数据库,每人的监督员证号均与胸牌号一致,全体卫生执法人员均持证从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2013年我所制订了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并按要求开展培训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网络培训任务也于10月初提前完成。
4、依法履职,加大执法力度。我所共有编制18人,正式在编14人,其中有2人为2012年新进,设有综合办公室、医疗卫生监督科、公卫场所监督科三个科室,业务科室有执法工作任务是7人,2013年我所办结行政处罚案件60余起,罚款44.87万元,远超过人均办理5个的工作任务。
5、卫生监督信息宣传和信息化建设。成立了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要求完成了2013年卫生监督网络直报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新闻媒体报送信息,为我所各项专项工作开展营造氛围。
6、卫生监督应急处置。制订了《浦江县卫生监督所卫生应急预案》及浦江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台风、突发生活饮用水污染危害健康事件、医院感染暴发事件、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完善了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明。我所组织了1期培训班,对本所卫生监督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进行对相关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等内容。2013年11月,我所派代表人员参加市卫生监督所组织的一起医疗废物流失事件的应急演练,取得了全市第一名的佳绩。 为进一步巩固演练成果,我所参考市所演练的相关内容,组织全所人员进行了一次桌面演练,提高了全所业务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一年来,我县没有发生重大公共卫生应急突发事件。
(二)卫生监督业务工作
1、职业卫生监督
(1)《职业病防治法宣贯》。4月底,我所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在活动中,组织了业务学习暨宣贯会1次,开展宣传咨询2次,展出宣传版画8块,发放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 为我所开展的各项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国家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成立了浦江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浦江县2013年国家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浦江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督促县中医院按照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开展自查、整改,规范了县中医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此项工作取得了市局的高度肯定。
(3)浦江县印染、造纸和化工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原则,对我县印染、造纸和化工行业职业病危害进行了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了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了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促进了印染、造纸和化工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环境卫生监督
(1)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检测。成立开展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咨询活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周活动,浦江电视台《直通百姓》栏目对我所饮用水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为确保我县广大群众饮水安全,我所定期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自备水进行监督监测,并对监测结果按时进行网络直报。
(2)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2012年这项工作的基础上,我所仍然秉持“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工作思路,以“分类管理、分步实施”的工作步骤,积极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成立了所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截止目前,我县有住宿场所227家,已完成量化分级管理227家,其中星级宾馆2家,量化分级率达100%;普通旅馆225家,量化分级率达100%;美容美发场所436家,完成量化分级管理225家,量化分级率51.61%;沐浴场所102家,完成量化分级55家,量化分级率53.92%;游泳池2家,完成量化分级2家,量化分级率100%。
(3)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2013年,我所对部分住宿场所、理发美容场所、足浴场所公共物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合格率100%,各单位均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公用物品消毒工作。
(4)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专项行动。成立了游泳场所夏季保健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了游泳场所经营者及卫生管理人员宣传培训,分两次开展了游泳场所监督抽检,并及时将抽检结果进行了公示、网络直报,规范了游泳场所行为。
(5)开展文化娱乐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1月中旬,我所组织城区15家文化娱乐场所负责人召开了培训会,1月底,对各经营单位进行了错时专项监督检查,各文化娱乐场所卫生状况良莠不齐,大多数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并运作良好,从业人员持证率较高,公共场所通风良好,按要求配备消毒设施,设置有禁烟标识,并按要求进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信息公示。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我所执法人员当场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业主限期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核,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
(6)开展公共场所(足浴行业)卫生 “333”治理专项行动工作。1月底,我所组织全县31家足浴场所负责人召开了专题工作培训会,并与各单位签订了《浦江县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承诺书》,2至5月份,分阶段组织了对各单位信息公示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取得了实效,各业主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兼职)卫生管理员,在醒目位置禁烟标识标语设置率达100%,均按照统一的模板制作信息公示栏,并将卫生许可证、信誉度信息、检测结果信息在醒目位置统一对外公示。5月份,对 1家足浴场所卫生状况进行了抽检,样品合格率100%。
(7)开展第二类公共场所卫生“333”治理专项行动。5月份,我所参照足浴行业“333”治理专项行动操作程序,对我县2家经济快捷型酒店进行了专项监督监测,目前2家单位均达到了“333”治理要求,做到了“三落实、三合格、三公示”。此外,我所还对2家单位室内空气、公共用品进行了采样,共采样10份,合格率100%。
3、医疗卫生监督
(1)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我所将无证行医行为、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列为打击的重点,对一些典型案例及集中行动公开进行报道,对非法行医者形成有力的震慑。2013年我所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40起,其中涉嫌犯罪向公安机关移交6起,没收药品器械218箱(件),罚款448726.9万元。
(2)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我所成立了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人召开行动部署会,督促各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与各医疗机构负责人签订了《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承诺书》,组织开展了对2家二级医院及县妇幼保健医院 “依法执业守护健康”监督检查,同时针对各类医疗机构不同现状,我所结合工作实际,将对中小医疗机构分级监管工作与我县医疗机构考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经现场考评,评出规范级25家、合格级344家,对12家中小医疗机构进行不良行为记分管理。
(3)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2013年,我所开展了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我县共有放射诊疗机构21家,《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率100%,放射诊疗工作人员53名,《放射工作人员证》发证率100%,各单位均建立了放射诊疗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100%,我所及时将相关监督检查数据录入了卫生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
4、传染病管理监督
(1)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行动。经调查,我县仅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我所每季度分别开展了餐具抽检工作,针对抽检中出现不合格样本,我所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警告,并责令其查找原因,作出承诺,立即整改,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通过我所监督员多次监督检查,企业现已在餐具集中消毒各重点功能区均安装了监控设备,通过互联网与卫生监督所建立远程监控对接,我所对厂区情况进行了实时监控。
(2)结核病防控专项监督。此次专项检查主要对象为结核病诊治定点医院、非定点诊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我县共有定点诊治单位1家(浦江县人民医院),非定点诊治单位3家(浦江县中医院、浦江第二医院、浦江县妇保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16家,疾控中心1家。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按照要求对各单位进行了检查,从各医疗机构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医疗机构都能按照结核病管理制度要求落实,但部分基层医疗机构也存在随访、登记不及时的情况,卫生执法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进行限期整改。在工作过程中,我所积极与县疾病控制中心沟通、协调,建立联络反馈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3)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检查。3月份,我所开展了对医疗废物处置情况专项检查。辖区2家二级医院,16家乡镇(街道)卫生院,均实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使用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及容器、有医疗废物登记记录,实行集中处置,集中处置单位为“金华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此次专项检查我所还查看了8家民营医院,部分医院存在未建立医疗废物暂存点、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不全、医疗废物登记不全、医疗废物进行未进行分类收集等问题,我所执法人员已督促其进行了整改。
5、学校卫生监督
(1)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此次行动以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为检查重点,2月初,我所联合县教育部门下发了《2013年浙江省学校卫生工作自查表》,共同督促各学校完成了卫生自查工作;2月底,我所组织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召开了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部署培训会,依托卫生监督协管员力量开展了对中小学校的检查,督促各学校按要求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2)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2号行动。5月份,开展了中小学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监督监测工作,共监督检测了23所中小学校,其中教室人均面积符合的学校为16所,合格率为76.19%,课桌椅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8所,合格率为85.71%,黑板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3所,合格率为61.90%,教室采光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为18所,合格率为85.71%,教室照明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0所,合格率为47.62%,学生宿舍符合卫生要求的学校11所,合格率为91.67%。通过对各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的检测评价和分析,我所将存在的问题向各学校负责人进行了反馈,并作出技术指导,使各学校了解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对学生健康的影响,以便落实整改。
(3)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3号行动。9月份,我所开展校园卫生安全健康3号行动,通过调查摸底,确定了浦阳二小等17家中小学校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从检查情况看,抽查学校对学校饮用水的监督管理基本到位,均建立了相应的饮用水卫生管理等制度,配备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其中11家学校已使用浦江县仙华水厂的市政供水,占抽查学校的64.7%,6家学校使用所在地农村“甘泉工程”的集中式供水,占抽查学校的35.3%,14家学校为学生提供开水,占抽查学校的82.35%,2家学校提供桶装水,1家学校要求学生自带饮用水。结合我所“校园卫生安全健康1号行动”、“校园卫生安全健康2号行动”,并与年度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相衔接,已确保县辖学校的卫生监督年度覆盖率达到了100%。
6、爱国卫生执法
为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管理,履行《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中卫生行政部门的执法职责,提高我县爱国卫生执法能力,根据上级要求,我所成立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浦江塔山大酒店、浦江县顺风饭店和浦江县国际大酒店三家单位进行了抽查,检查发现,三家单位均与专职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单位签有外包协议,有专人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但相应制度和档案均不完善,对外包单位备案确认书和从事消杀作业人员的资格和培训的索证不齐全,消杀记录没保留(被外包单位带走),监督人员当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三家单位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规范管理,建立相应档案。目前,三家单位已反馈我所,外包单位资质和消杀作业人员资格培训的索证已全部到位。
7、卫生监督法制
(1)“法制卫生“建设。2013年,我所多举措探索“法制卫生”建设:一是重新制定了相关执法规范、制度,落实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二是严格行政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三是加强内部法制稽查工作,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四是扎实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2)加强执法能力,提升案件质量。为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我所研究制定了《浦江县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2013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8人案卷评查小组,所领导黄斌所长、徐承红副所长亲自参加具体评查工作,剩下6人从各科室办案骨干抽调,分四组对我所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8月5日期间已办结的38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评查人员仔细对每个案卷进行评查,填写案卷评查登记表,所办公室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向各业务科室进行了反馈。通过组织此次案卷评查工作,为我所办案人员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的机会,办案人员受益匪浅。
(3)贯彻落实原卫生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为提高我所卫生监督员的执法能力,2013年我所全体业务人员参加了市所组织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培训班,收益匪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程序》,7月份,我所自行组织了培训班,对新规范和程序进行了再次集体学习、讨论。
(4)卫生监督稽查。2013年我所按照上级要求对卫生执法文书使用情况、卫生监督人员着装管理情况、 “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稽查,从稽查情况看,我所各业务科室均已使用新文书,制作的文书完整、准确、规范并符合相应的要求,监督人员执行公务时,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着装,在执法活动中能做到依法行政,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上访、信访、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率达到100%,无进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承诺许可期限7个工作日,严格按照承诺要求办理许可件,服务信息依法进行公开。10月中旬,市卫生监督所对我所进行了稽查,对我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
(5)投诉举报处理。成立了所投诉举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工作管理规定》,完善卫生监督值班制度,确保“96301”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完善来人来信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和处理工作,2013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6起,均进行相应处理,并及时将结果反馈举报对象。
三、存在的困难
1、办公用房紧张。我所现是借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门诊部办公,总建筑面积约260平方米,远远不能满足办公需要,办公用房急待改善。
2、人员编制不足。我所2011年施行参公管理,核定编制数为18人,现正式在编14人,根据《浙江省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编制配备和经费保障参考标准》(浙编办〔2006〕8号)文件要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按辖区每万名常住人口配备0.6~1名的标准计算,我所远远达不到 最低标准(23人)。人员少,任务重,与现今执法要求矛盾突出。
四、下一步打算
1、继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2、积极争取县政府早日招录工作人员,积极争取卫生监督执法经费,提高执法效率。
3、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法律知识和对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
4、加强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5、坚持日常监管不松懈,探索监管的长效机制。
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工作年度总结篇3
自全区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以来,区卫生监督所始终坚持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睢阳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为主线,以“五小”行业专项整治为重点,按照《睢阳区“五小”行业基本卫生标准》的具体要求,深入将创国卫工作落实到实处,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成立创卫督导队根据xx部门承担的职责,睢阳区卫生监督所实行了创建工作xx负责制,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结合本单位工作实情,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在成立的领导组的基础上,下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督导队,队长由张洪生所长担任,证照科科长袁卫东、稽查科科长王玉峰为成员。督导队具体负责全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检查督导,以“五小”行业整治为重点,同时检查督导创卫饮用水卫生、其它公共场所卫生、宾馆饭店除四害督导、传染病监督的情况,包括经营单位卫生状况与整改情况。
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我们采取“责任到科、门店到人”的分片包抓工作机制,建立人员、路段、任务“三落实”的包片责任追究制,并对科室负责人签订《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管理责任书》,先由科室xx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然后移交地段负责监督员督促整改。对整治结束后仍然存在突出问题的,确保整改措施的到位。要求监督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监督检测频次,严防“五小”行业卫生问题回潮或反弹。目前,各项措施正在落实,长效机制正在形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创卫意识睢阳区卫生监督所为了做好我区创建工作,今年来,xx执法人员,加强宣传,向群众讲清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今年的宏伟目标之一,也是树立商丘新形象,扩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优化商丘投资环境、促进商丘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集中宣传和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法》的认识,解答消费者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指导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基本方法,宣传正确选购食品的常识,高考期间,重点加强了对考点周边餐饮业和考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宣传,随时处理群众xx案件,打击违法经营者,保护考生的考试期间的饮食卫生安全。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创卫工作按照《睢阳区“五小”行业基本卫生标准》的具体要求,将北海路、香君路和长江路“五小”整治作为全区开展工作的亮点街道,力争做到北海路“五小”行业户户按标准,处处为亮点的整治原则,以确保推进全区“五小”行业的全面整改。
首先xx卫生监督员对全区“五小”行业进行全面摸底清查,汇总“五小”行业底数;在整改过程中要求“五小”行业制度和卫生许可公示统一亮证经营;对台账记录不符合要求的经营业主采取主动指导记录并要求做到妥善保存;按要求对硬件设施(如消毒柜、保洁柜)进行合理添置。通过阶段整治,“五小”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小饮食店餐饮具消毒和卫生条件得到改善,食品安全质量得到有效提高。各种违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纠正,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和各种食源性疾患得到有效遏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根据标准要求,对卫生硬件设施进行了添置,公共卫生用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增强。“五小”行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卫生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卫生状况形势正朝有利于创卫的方向发展。截止目前,北海路凯旋路至归德路一段两侧的“五小”行业基本整改到位。香君路和长江路的“五小”行业均在陆续整改中。
截止目前,共开展专项大面积专项整治xx次,下达监督意见书xx余份,限期整改xx家,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册》xx余份。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xx件,正规发放率xx%。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年审xx件;共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xx件,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年审xx件。共对涉及餐饮、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xx人办理了个人健康证明。
四、再接再厉,深入推进xx年工作
1、加强公共场所、饮用水及窗口单位卫生。加强消毒设施建设,严把发证关。“五病”调离率达xx%,卫生知识培训率达xx%以上;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清除自来水取水点上游xx米至下游xx米的污染源,加强高楼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加强窗口单位卫生管理,火车站、汽车站设施齐全、干净卫生,候车室及售票厅等场所成为无烟场所。
2、加强食品卫生。从事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三证”齐全,不符合卫生基本条件的不能发证,已发证的由发证单位收回;有必要的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行业卫生状况达标率xx%以上;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和对早夜市摊担的管理。
3、抓好五小单位、才、公共场所除四害工作。抓好公共场所除四害的xx管理工作,层层落实好责任,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
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工作年度总结篇4
今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非洲猪瘟对养殖业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复杂形势,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对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农业农村局精心指导和中心党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一)行动方案制定情况。为全面落实省市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的要求,xx县畜牧中心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认真加强宣传,组织实施,推进养殖企业、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的落实主体责任。
(二)人员培训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批多次对官方兽医、协检员、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规模养殖场等群体采取微信、电话、周例会、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相关人员对“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的运用,计培训相关人员300人次。
(三)“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使用和产地检疫申报点情况。我县关注使用“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计xx人,其中官方兽医、协检员xx人,生猪贩运户xx人,畜禽养殖场(户)xx人。
为便于养殖场(户)申报检疫,我县设置产地检疫申报点59个,检疫出证点14个。
(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情况。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跨区域传播,我县积极推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实行调运生猪车辆可追溯管理。至10月20日,全县已有76辆运输车辆达到备案要求并完成备案,已加装gps定位系统的71辆。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有序进行。
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合计379家,其中生猪养殖场100家、肉牛养殖场17家、肉羊养殖场6家、肉驴养殖场1家,家禽养殖场254家、特种养殖场(梅花鹿)1家。依据《xx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遵循“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划分为均按a、b、c分类,其中a类监管企业44家,b类监管企业242家,c类监管企业93家。
(二)产屠检疫工作扎实开展。
1.产地检疫。在新冠疫情、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为适应新变化和新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要求全县官方兽医、协检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确保动物检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养殖业发展提供检疫支持和执法保障,为全县生猪复产保驾护航。截至10月底,计检疫生猪53.8万头;肉牛0.16万头;肉羊0.04万头;鸡1036.6万羽;鸭945.9万羽;鹅55.6万羽。计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2926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8570张。
2.屠宰检疫。全县设置屠宰厂2家,分别为xx县xx食品站和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向xx食品有限公司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2名,合计派驻官方兽医4人,协检员3人。2020年1-10月,xx县xx食品站合计屠宰生猪13599头,检疫生猪产品1255.7吨(“瘦肉精”检测1461批次,非洲猪瘟检测680批次);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合计检疫家禽产品62244.7吨。市场合计检疫肉牛产品69.6吨。全县合计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3700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1717张。
(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抓不懈。
为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制定了无害化处理报送检查制度、无害化处理电话抽查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现场抽查制度,对一次性死亡2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确保电话抽查率100%,现场抽查率20%。同时组织人员对2019年发放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进行自查,出动自查人员60人次,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行政村、每村随机抽查10户,每乡镇走访30户农户,全县抽查450余户,对抽查发现不具备奖补标准的13户266头病死猪,予以核减,计核减21280元。2020年审核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计285.352万元。
进一步推动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对参保的病死猪保险理赔时,无害化处理作为前置条件。对参加养殖保险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不予奖补,2020年1-10月xx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数量为4829头。
(四)“瘦肉精”监督检测全覆盖。
为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出栏和生猪屠宰环节加强“瘦肉精”等风险物质监测,按5%比例实行全覆盖抽检,截至10月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1551批次(生猪1461批次、肉牛90批次),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4460份(生猪4015批次,肉牛370批次,肉羊75批次),风险评估监测370批次。
(五)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有序。
截至10月底,我县跨省输入种猪的养殖场计17家,调进种猪29724头,调出种猪的养殖场计2家,调出种猪2900头;调进牛2156头,羊890头,家禽515.3万羽。
(六)动物诊疗工作更加规范。
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计4家,结合我县城市文明创建,考虑便民等因素,均授权犬只免疫,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定期开展诊疗机构年检、检查犬只免疫证明办理、免疫记录登记、疫苗采购、兽用处方笺规范使用等情况。全县已组织犬只免疫2235只,办理免疫证明2230份。
(七)生猪屠宰行业“扫雷行动”切实有力。
1.“二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官方兽医派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合计3人。要求驻场官方兽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如实记录屠宰检疫情况,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场静养12小时、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同时完善屠宰检疫档案管理。二是非洲猪瘟自检。xx县xx食品站购置pcr非洲猪瘟检测仪一台,配备专职检测技术人员,采用pcr快速检测方法,按照国务院“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截止目前,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680批,检测生猪13599头,未发现非洲猪瘟阳性产品。
2.私屠滥宰查处情况。在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县食安办出台了《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县市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全县乡镇集贸市场、猪肉经营摊点、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并发放违法行为告知书和宣传材料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车辆124台次,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6个,查获非法猪肉548公斤,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份,立案处罚3起,罚款2万元。有效地制止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维护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3.生猪屠宰场创建升级情况。xx食品站屠宰场建立在原乡镇屠宰点的基础上,卫生环境及硬件距标准化屠宰场存在较大差距,现xx食品站屠宰场正积极筹措资金对xx行业进行升级改造,已新建成冷库600吨,规划在现有厂区南部按3a级标准建设1500平方米标准化生产厂房,拟于2021年动工建设。
(八)各类专项整治任务成效明显。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畜牧水产中心印发《关于印发xx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并加强外省市进入我县市场猪肉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立案处罚4起,罚款3.88万元,2.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兽药饲料打假“春雷”行动,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县开展兽药经营企业资格清理和查处违规经营兽用疫苗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gsp制度执行和兽药追溯实施等情况。检查兽药经营企业70家,兽药饲料生产企业4家,畜禽养殖场(户)59家,立案查处4起,责令整改5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家,没收假劣兽药80盒、饲料添加剂20袋,货值1250元,罚款1.7万元。
3.开展蛋禽养殖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蛋鸡养殖企业违规使用禁用药、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等现象。通过举办蛋禽养殖规范免疫用药培训班和逐户监督检查等形式,计培训蛋禽养殖场(户)86家人次,检查蛋禽养殖企业63家次,与蛋禽养殖场(户)签订《xx县蛋鸡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书》86份,发放《致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200余份。立案处罚2起,罚款2.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
4.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为推动养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出台了《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建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录,通过树立典型、张贴告知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方法及意义,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建立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部级示范企业1家,无偿印制发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万份,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8983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畜产品31225.42吨。
5.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査工作。
根据《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一是排查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违规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和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生猪贩运经纪人;二是排查屠宰环节是否存在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是否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三是排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等。共检查养殖场(户)352场次,畜禽屠宰厂2家次,“瘦肉精”监督检测94批次,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现象。
6.开展畜禽产品质量抽检。
10月11日,配合农业部、省、市对我县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随机抽查,随机抽检10个蛋禽养殖场(户)、2个畜禽屠宰厂,计抽检鸡蛋10批次,猪肉3批次,猪肝3批次,禽肉5批次。对全县畜禽产品质量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7.开展养殖业污染防治。
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各乡镇畜牧站按照“四巡查一限改”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常态化污染巡查,以生猪存栏500头以下非规模养殖企业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直排及雨污合流等现象,同时对禁养区应禁未禁、已禁复养和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全县共排查833家养殖户,共排查问题127个,均已责令限期整改。
(九)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处成效显著。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切实把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10月份共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0件,罚款32.81万元。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案件29件,已结案25件,罚款23.05万元;生猪私屠滥宰案件4件,结案4件,罚款4.7万元;兽药饲料案件7起,已结案7起,罚款5.06万元。对其中1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法调运家禽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动物票证管理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计7500份,已使用3015份;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计10000份,已使用892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计5000份,已使用377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计5000份,已使用1709份;采购验讫标志(大)510万枚,已使用300万枚;采购验讫标志(小)1488万枚,已使用1200万枚。
(十一)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开展情况。
我县家禽类养殖场在全县规模养殖中占比67.6%,量多面广,部分家禽养殖场(大棚)存在建设粗放,养殖环境与周围美丽乡村格格不入,动物防疫条件存在一定差距,直接影响养殖企业发展与生存,为提升家禽养殖场(大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和养殖污染,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家禽养殖场规范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家禽养殖场一是以提升标准化禽舍为重点,按照“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环境友好化”的要求,依据动物防疫条件标准,引导家禽养殖场在圈舍周围建设围栏、铁丝围网等隔离设施,在围栏入口处建设消毒池,落实消毒区、生活区、养殖区、粪污处理区等分区管理,完善防疫、检疫等各项制度建设,整修破损圈舍(大棚),促进养殖场(大棚)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同时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提高养殖场(大棚)生存能力。二是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督促养殖场与粪污收集第三方签订粪污收集处理协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家禽养殖场落实“三净三达标三基本”工作要求,确保养殖场区实现环境整洁、整齐有序。三是引导家禽类养殖密集区(黄圩镇东北村肉鸡养殖密集区、山头镇蔡圩村蛋鸡养殖密集区等)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益、品牌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户等经营主体共同发展,鼓励家禽企业组建养殖合作社等产业联合体,用规模化、品牌化、差异化、全域化理念推动行业发展,精心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目前,全县254户家禽养殖场(户)均已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
(十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情况。2020年度多次通过会议、培训班、周例会等方式,不定期对执法人员、官方兽医、协检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轮训。学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并进行检疫知识测试,印制《动物检疫工作手册》100册,轮训执法人员、官方兽医、检疫员计280人次。
2.执法改革情况。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改革已经进入尾声,改革情况如下:一是编制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12名人员编制,划入农业综合执法5名编制,保留7名编制。二是人员情况。人员转隶3名,原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基本没有划转,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三是职能划转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职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相关职能划转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保留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屠宰场检疫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职能。
三、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动物卫生监督临时公路检查站运营情况。
xx县非洲猪瘟临时公路监督检查站设置于104国道与xx大道交叉口,与xx县治超站联合办公,从交通局、畜牧中心抽调专职人员9名,对进入我省我县的畜禽运输车辆查证验物消毒,对非法调运生猪的车辆从严查处,2020年度立案查处非法调运生猪案件计6起,罚款计17.39万元。
(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生猪存栏72.28万头,出栏79.63万头,占年生猪出栏保供任务111.2%,与县调查队统计数据基本持平,生猪产地检疫53.8万头,产地检疫率占71.8%。生猪屠宰场冷库建成库容600吨,目前零库存。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牧(养殖、屠宰环节)复工复产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我县37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复产376家,其中1家生猪养殖企业(xx养殖公司)正在改造,拟于年底复产。2家屠宰企业(生猪、肉鸭),xx食品站未受新冠疫情影响,正常屠宰生产,xx县xx食品公司于2月18日复产。
四、存在问题
(一)养殖场(户)申报检疫不到位。一是部分养殖场户不了解出栏需要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才能销售的要求;二是养殖场户因申报检疫需要提供养殖档案、实验室检测报告等材料,为避免麻烦存在故意逃检的行为;三是生猪贩运经纪人等中间商上门收购出栏畜禽,买卖双方私自成交,为节省时间和手续,不去申报检疫。
(二)检疫人员工作不主动。一是受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影响,认为检疫出证承担风险,尽量不开具检疫证明,或者随意设置障碍,让养殖场户“知难而退”;二是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后,检疫人员因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大幅度的下降。
(三)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功能剥离后,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综合执法改革后,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承担执法监督职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对畜禽养殖场(户)不申报产地检疫没有执法措施,将对产地检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五、2021年打算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产地检疫全覆盖。一是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利用网络电子媒体进行宣传,逐步提高养殖场户的守法意识,提升报检意愿;二是利用身边案例进行宣传教育,让养殖场户了解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起到警示作用;三是结合春秋两次防疫,对养殖场户进行防疫、养殖管理及法律法规培训,让其知法、守法,积极申报检疫。
(二)加强培训、提高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是检疫数量质量与绩效相挂钩,依据辖区养殖数量、监管任务,合理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兑现绩效报酬,奖励先进,督促后进,提升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检疫人员技能培训,综合提升检疫人员业务素养,要求检疫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进行检疫,不违规操作,减少被追责风险;三是做好检疫人员优秀典型的宣传,树立良好外部形象,营造社会认知氛围,提升检疫人员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营。我县已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现已开始试运营,力争在2020年底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推动病死猪之外的其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全县原则上不再实行深埋、化制等无害化处理方法。
(四)全力推行养殖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县养殖业范围内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出准入联动。
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工作年度总结篇5
我院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认真细致地完成着相关工作任务,在卫生执法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还存在许多不足,现总结如下:
1、我院工作人员根据平武县卫生执法监督意见书相关内容,严格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开展诊疗活动,门诊日志登记规范详细。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做好传染病、疑似传染病的登记报告,特别在今年甲型h1n1流行期间,我院在相关防控工作方面认真负责,每日定时到学校、工地对学生和工人例行检查,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表扬和肯定。
2、20xx年期间,我院工作人员在做好医院内部相关卫生工作的同时,经常到本辖区范围内的学校、政府、餐馆及食品个体例行卫生检查,同时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证进行核实,让广大学生和百姓能够得到安全的服务。同时督导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和饮水安全所做的工作。
3、同时为了提高我院的服务质量,我院工作人员加强了对本院的自查工作,对本院相关工作人员逐一考核,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发现了许多不足,如本院在医垃圾处理方
面还存在问题。就此情况,我院正在努力改善。本年度我院在卫生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不会放松,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努力,把工作搞得更好。
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工作年度总结篇6
一、深入开展医疗服务市场监督工作
(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存在的假医、游医和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的医疗美容活动。
(二)加强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和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使用伪造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行为,严肃追究违法违规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放射诊疗防护卫生监管。加大放射诊疗工作监督力度,规范放射诊疗工作,完善放射卫生监管运行机制。
(四)继续加大血液安全监督力度。加强对临床用血单位的监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从严监管,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五)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传染病防治专项整治。重点是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等。
(六)规范医疗广告市场秩序。加强医疗机构广告发布监管,对管辖范围内的医疗广告发布进行常态化监督监测,严厉查处各种利用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欺骗患者的行为。
(七)整顿和规范全县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终止妊娠及结扎手术的母婴保健医疗行为,查处违法执业行为。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查处大案要案。
二、深入开展“四创”工作,加大对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
(一)按要求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文明县城和省级园林县城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卫生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四创”工作的'宣传。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我县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
(三)加强公共场所重点环节卫生监督。重点对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许可、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档案以及卫生检测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开展公共场所使用集中空调单位的再调查,建立专门的集中空调管理档案,重点监督定期清洗、定期检测等。
(四)继续做好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日常监督的同时,对每一个被监督单位做好量化分级评分评级工作,适时调整其量化分级评价等级,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加大对b级和c级单位的监督力度。
(五)加强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认真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防止、杜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六)加大健康相关产品监管力度。开展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是消毒场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符合卫生要求。
(七)强化全县集中式供水的监督管理。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情况开展再次调查,全面掌握其基本信息变化并做好档案的信息更新工作。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严格监管,与县疾控中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20xx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八)加大对二次供水单位和自备水源单位的监督力度,做到底子清,档案明,覆盖全。
三、加强学校卫生监督管理,认真做好职业卫生相关工作
(一)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和卫生工作监督,重点开展学校饮用水、医务室卫生监督检查,突发公卫事件应急工作检查,学校教学环境与生活设施卫生检查。
(二)做好放射卫生监管工作。主要做好个人剂量监测、放射诊疗许可证的专项检查。
(三)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重点增强企业负责人及特殊岗位人员职业病防治意识。
(四)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四、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和案件审查工作
(一)加强内部稽查和执法稽查。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开展卫生监督员风纪风貌稽查,开展执法责任制、行政许可、执法行为的稽查,开展效能和服务调查测评。
(二)加强文书书写,提高案卷质量。按照卫生部新版《卫生监督文书规范》,严格要求,促进各类执法文书质量提高。依据《卫生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认真评查卫生行政处罚立案案卷文书质量,组织参加全市性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三)加强大案要案和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相关情况登记,严格落实快速反应制度,完善查处、反馈机制。加大投诉举报案件、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落实、有回应,突出社会效应。
(四)及时编制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并上报,严格遵守检查前及时上报涉企检查备案表。筛选审核上报20xx年卫生行政处罚指导案例。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继续探索更有效的技能竞赛、执法演练、案件评查方式方法,同时加强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指导,提升卫生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作风行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各项稽查制度,加强科室、个人的绩效考评工作,不断提高效能,以优良的作风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继续深入开展“四型”机关活动,切实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以“市内争先,县内创优”为目标开展各项工作。
六、统筹推进其它工作
(一)加强所务管理。全所干部职工要强化大局和中心意识,职能科室要切实履行好服务职责,保障工作顺畅运行。继续推进和完善综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观。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好资金、财产管理工作。加强接待、文印、车辆、水电和档案管理。抓好党务、党风廉政建设、计生、综治、环境卫生、安全生产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卫生监督文化建设。重点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在社会与监管单位的宣教和学习,同时加强向各级网站及新闻媒体对卫生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良好形象。
(三)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按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的要求,按时报告卫生监督信息。更新过期、改变的被监督单位信息,及时录入经常性卫生监督、案件查处、监督监测等方面信息,信息报告覆盖率、合格率100%。及时完成市、县卫生局20xx年重点检查计划和专项检查任务,按要求报送卫生监督信息和报表。
(四)加强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增强窗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提高办事效能和服务质量,方便快捷地为群众办事。
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工作年度总结篇7
卫生监督工作认真贯彻了20xx年全县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监督力度,加强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机构的保障职责,在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档案管理:
对我区的公共场所单位建立档案,建档率到达了100%。同时建立了公共场所电子档案。纸张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充分保障我区公共场所(各行业)经营单位资料完善性、安全性。同时做好档案日常更新,及时增减。有效做到档案资料最新化。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监督覆盖率、体检率和培训率。
2、结合我区的具体实际状况,对所辖区的公共场所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共监督户数10户,公共浴室1家,理发店美发5家,旅店业4家。监督覆盖率到达了100%。今年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家,发证率到达100%,监督检查10户次,体检人数15人,从业人员的体检率到达了100%。培训率到达了100%。
3、专项整治工作。自3月份起,在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发现主要存在问题是普通旅店、招待所无洗衣房和消毒间;采用空调的单位未落实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制度,部分场所工作人员无健康证上岗,极少数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即进行营业,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反复监督检查,责令整改。
三、自身学习。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在认真组织卫生监督员对《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的同时,建立严格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职责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素质,提高执法办案潜力。
四、存在问题
1、执法力度需进一步提高。
2、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