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寒潮应急预案优质7篇

时间:2024-06-29 11:41:04 分类: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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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寒潮应急预案优质7篇

防寒潮应急预案篇1

一、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在冬季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和交通畅通,正确应对冬季期间可能出现的雨雪、大雾、凝冻等自然灾害,高效有序地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制本次应急预案。

二、雨雪、大雾、凝冻危害程度分析

1、雨雪、大雾天气对交通安全有很明显的影响。综合考虑到便道实际情况,易导致追尾、相撞等车辆伤害事故。

2、由于冬季天气寒冷,易造成雨雪凝冻现象,可能导致现场机械设备和临时用电设施损坏及现场交通事故的发生。雨雪、大雾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构成威胁。

3、大雾天气时,户外施工作业会因为能见度低而影响正常工作,增加事故发生几率。

4、随着冬季到来,潮汐有可能变化,枯期水位降低对新船下水作业尤为重要,因此更要密切关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冬季施工“防雨雪、防凝冻、防大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长:左志建(总经理)

副组长:xx(副总经理)xx(总办)

成员:xx、安环部全体人员。

2、成员职责

组长:

(1)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

(2)检查督促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

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组织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4)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组长因事不能及或授权情况下,代理组长职权,应对应急救援作业。

组员:

(1)现场组织人员负责组织小组其他成员进行抢险工作;

(2)协调人员负责联系各相关单位控制现场动态发展,维护现场秩序;

(3)抢救人员应根据伤者情况,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

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并及时送往就近医院,使伤者接受进一步治疗;

(4)负责指挥现场交通秩序,以使伤者能及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5)负责材料物资的准备、保管及维护,物资消耗后及时补充;

(6)负责施工现场用电,并在发生触电事故时负责对触电人员进行解救及初步治疗;

(7)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学习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能迅速准确地做出反应,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掌控一切,把可能发生的各种损失降到最低。

3、应急电话

四、控制保证措施

1、冬季施工时,要采取防滑措施。生活及施工道路、脚手架子、坡道经常清理积水、积雪、结冰,斜跑道要有可靠的防滑条。

2、各种车辆机械:注意水箱防冻处理,严禁使用明火烤油箱,防爆炸,确保车辆、机械正常运转。

3、及时听取天气预报,对施工现场的电闸箱等机械设备提前做好防雨雪的保护,雨雪天气之前对不使用设备拉闸限电。

4、冬季施工中,凡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穿胶底鞋,防止滑落及高空坠落。

5、雪后发现路面有积雪、结冰现象,立即组织施工人员清理道路,并对重要路口路段进行清理并安排交通疏导人员,指挥交通,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6、雨雪过后要及时清理积雪、冰渣,检查电源、电线是否有损坏漏电现象,如发现用电设备存在损坏应及时修复,避免发生触电事故。注意各项机械设备防寒工作及施工人员防寒工作。

7、如有大雾天气,室外工作人员应停止施工,等大雾消退,方能继续施工。

8、安环部安全员负责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巡查,坚决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建立及保持应急预案的快速反应能力。

9、施工用电及防火

(1)严禁自行乱拉、乱接、乱搭电线。

(2)严格按照正确方式安全用电,配电箱远离火源。

(3)在用电高峰期应特别注意作好安全用电管理。

(4)做到“人走电断”,严禁大功率用电设备在无人看管情况下长时间工作。

(5)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裸线。电线铺设要防砸、防碾压,防止电线冻结在冰雪之中。大风雪后,应对供电线路进行检查,防止断线造成触电事故。

(6)用电设备采用专用配电电箱。强电源与弱电源的插销要区分开,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电源开关,控制箱等设施要统一布置,加锁保护,防止乱拉电线,设专人负责管理,防止漏电触电。经常移动的机具导线不得在地面上拖拉,不得浸入水中,应架空绝缘良好。电工做好线路的布置、收理、巡视工作。

(7)严禁在宿舍采用电炉取暖和用木柴烧火取暖,若有火种迹象,立即制止,防止火灾。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严禁用明火取暖,制定防火安全注意事项,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8)风雪天要加强对高压电力线和通讯线的巡回检查,保证施工用电和通讯正常使用。

五、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1、当发生紧急情况时,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应急领导小组须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立即拨打120联系当地医疗机构,运送伤员;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扩大。

3、在救援人员赶到之前,事故发现者应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或组织周围员工对伤员进行抢救。

4、事故现场除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应立即组织疏散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5、提前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保证人员、物资车辆的救护工作,做到随时出现险情,随时有效的投入到抢险工作。

六、应急预案保障措施

1、加强值班和信息沟通。在雨雪、大风、降温天气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联系渠道,随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随时报告。

2、物资保障。行政人事部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到周到细致、及时到位、保障有力。

3、技术保障。生产保障科及时准确的了解天气情况,及时做好防雨、防雪、防大雾技术准备工作。

4、宣传教育。安环部和行政科对现场作业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工人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

防寒潮应急预案篇2

为保证雨雪低温天气城乡居民的正常用电,我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做好雨雪低温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及时制定了特殊天气保供电应急预案。

一、成立雨雪低温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职责:

副组长:

成员:

(生产技术部主任)职责:抢修工作技术负责,制定电网运行方式。

(市场营销部主任)职责:做好用户的协调、解释、服务工作。

(安全监察部主任)职责:做好应急工作的安全监督工作。

二、各供电所、变电站、保线站、检修中心、调度所针对雨雪低温天气,修订切合实际的保电应急预案,并成立特殊天气应急突击队。

(一)各站所重点工作

1、保线站、供电所重点工作:组织人员对陈旧线路、交叉跨越、负荷较重线路进行重点巡视,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因天气原因造成的故障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抢修,并及时汇报公司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需要公司增援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各班站应储备充足的抢险材料,做好物资调用工作,同时做好应急车辆的保养工作,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2、变电站重点工作:做好变电设备防寒防冻和防污工作,注意充油充气设备的油位气压变化。加强设备巡视,从接到此通知起,各站要增加设备巡视次数。同时保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以便迅速消除事故隐患。

3、调度所职责:

(1)掌握电网运行状态,根据故障现象判断事故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

(2)正确下达调度命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有效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保证主网安全和重点区域、要害部门的电力供应。

(4)协调电网、用户之间的恢复,提出合理可行的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

(5)指挥电网操作,恢复电网供电和电网接线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

(6)及时将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向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4、检修中心职责:组织做好事故应急抢修人员分组工作,准备足量的.备品备件。做好车辆以及检修、试验设备的日常保养,以便抢修时及时使用。

(二)事故分类确定应急指挥组组长

1、一般区域内配网事故由所属供电所所长现场应急指挥。

2、一般变电事故由本站站长进行现场应急指挥。

3、发生输、变电事故由公司副经理王文进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保线站、工程科、检修中心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4、发生较大配电网事故或大面积停电事故的由公司经理张生智进行现场指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行动小组组长,在应急状态下必须服从应急指挥组的统一调度,其职责按已启动应急程序要求各司其职,履行分管安全职责,确保其职责范围内安全有序。

为了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全力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和重要企事业单位的用电,要求公司各供电所、变电站、保线站、调度所尽快制定本班站的应急预案并上报生产技术部。

防寒潮应急预案篇3

为加强全乡中小学幼儿园对气象灾害的有效预防,最大限度地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金寨县教育局文件《金寨县教育系统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金教办〔20xx〕12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铁冲乡中小学和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在校园内或由学校牵头组织的集体外出活动。

本预案中的气象灾害,指由于受台风、暴雨、暴雪、低温、寒潮、大风、高温、雷电、大雾、霾等天气气侯事件的影响,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较大社会影响的气象灾害。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各校要及时接收市、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及其办公室通知和县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到早预警、早分析,科学判断、及时响应、积极处置、有效应对,最大程度地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校在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校长负总责。县教育局对各校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各校根据不同灾害预警等级,以及本地实际,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加强与教育、气象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的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做到资源共享,保障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三、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成立金寨县铁冲实验学校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领导组(见附件),铁冲实验学校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二级机构负责人和村小、幼儿园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全乡学校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善后工作;组织制订完善学校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学校防灾检查,督促各校及时处理影响防灾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指挥命令;重大问题及时向铁冲乡党委政府、县教育局请示报告;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应急响应及其它气象灾害预警、应急处置等重大事项;遇重大灾情时统一按县教育局通知下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指导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负责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学校灾后救助;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救护组、安置组、保障组。

(二)工作小组职责

1.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铁冲实验学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兼任,工作小组人员由学校二级机构负责人组成。负责与铁冲乡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联系沟通,及时接收通知信息,起草下发文件通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善后工作,及时向铁冲乡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有关情况;负责新闻发布工作,按照铁冲乡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要求对媒体发布消息和宣传报道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督促指导各学校制定应急预案。

2.救护组负责组织、联系医疗救护,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

3.安置组负责转移、安置受伤的学生、教师等相关人员,临时解决受灾人员的吃、穿、住问题,做好死伤者家属善后事宜。

4.保障组负责筹备和解决防灾、救灾所需的物资和经费,统一保障救灾现场工作人员的吃、住、行需求。

(三)铁冲实验学校所辖中小学幼儿园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1)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向铁冲实验学校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备案。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关注天气预报。

(2)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家校工作群、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3)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易滑坡的地质灾害点,做到逐点检查。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校园围墙、围栏、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铁冲实验学校办公室。

(4)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县教育局、当地政府、铁冲实验学校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按要求制定本学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启动本校应急预案。

四、预警分级与应急响应

(一)预警级别

按照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和紧急程度,气象灾害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蓝色)、较大(Ⅲ级、黄色)、重大(Ⅱ级、橙色)和特别重大(Ⅰ级、红色)四级。

(二)应急响应级别

按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严重性和影响程度、范围以及气象灾害预警级别,气象灾害应急启动级别设定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有危破旧校舍或地处易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隐患点的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2.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前组织力量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受大风、降雨、雪灾等恶劣气候影响的,领导小组和学校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均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学校和师生及社会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

(四)应急响应启动

根据县教育局发布的预警或解除预警信息,学校决定启动或解除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

(1)接到灾情消息时,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所辖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

(2)学校领导小组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

(1)接到灾情警报时,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部署防灾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组织指挥学校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所辖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本预案做好危险地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学校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及时制订预防措施,并进行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加固措施;靠山、靠水、有危房的学校落实抗灾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i、ii级)

(1)接到紧急警报时,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根据上级要求,动员部署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所辖学校传达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本预案转移危险地师生,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及时上报防灾情况。

(2)学校领导小组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县教育系统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请求上级支援,并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做好学校停课、师生撤离、贵重设备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五)应急响应行动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所辖各学校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按照各自职责和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和行动。

1.暴雨

根据降雨强度、降雨总量、影响范围和持续时间,暴雨预警划分为四级:

(1)蓝色预警(Ⅳ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五十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四十毫米以上;

蓝色预警响应:

负责所辖学校应急响应的组织落实,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按县教育局的暴雨预警信息通知,暂停一切室外活动。

(2)黄色预警(Ⅲ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一百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六十毫米以上;

黄色预警响应:

负责所辖学校应急响应的组织落实,并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在危险区域的学校,可视严重情况,在逐级上报同意后,采取停课措施,并组织师生转移。

(3)橙色预警(Ⅱ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一百五十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八十毫米以上;

橙色预警响应:

在县政府、县教育局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所辖学校,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在接到县教育局的停课放假通知后,通知各幼儿园和小学停课,中学随时做好停课准备,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校学生安全。

(4)红色预警(Ⅰ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雨总量达到二百毫米以上,或者其中1小时降雨量达到一百毫米以上。

红色预警响应:

在县政府、县教育局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所辖学校,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在接到县教育局的停课通知后,通知各学校停课,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校学生安全。

2.暴雪

根据降雪总量和持续时间,暴雪预警分为四级:

(1)蓝色预警(Ⅳ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雪总量达到十毫米以上;

蓝色预警响应:负责所辖学校应急响应的组织落实,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及时传达县教育局发布的预警信息。

(2)黄色预警(Ⅲ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雪总量达到十五毫米以上;

黄色预警响应:负责所辖学校应急响应的组织落实,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通知所辖各学校停止室外活动,提醒有特殊体质学生注意安全,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3)橙色预警(Ⅱ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雪总量达到二十毫米以上;

橙色预警响应:在县政府、县教育局统一指挥下,铁冲实验学校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所辖学校,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做好停课准备,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校学生安全。

(4)红色预警(Ⅰ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雪总量达到三十毫米以上。

红色预警响应:在县政府、县教育局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所辖学校,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在接到县教育局停课通知后,及时通知所辖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停课,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寄宿制学校学生安全。

3.低温

根据县教育局和气象部门发布低温预报和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做好预防措施,通知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停课准备。

4.大风、台风

根据风力等级,大风、台风预警分为四级:

(1)蓝色预警(Ⅳ级):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平均风力达六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蓝色预警响应:

及时向全体师生员工传达县教育局向有关直属学校通报的预警信息;做好应对防范准备。

(2)黄色预警(Ⅲ级):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平均风力达八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黄色预警响应:

负责所辖学校应急响应的组织落实,并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通知所辖各学校暂停室外教学活动,提醒师生员工做好应对防范措施,确保上下学途中安全。

(3)橙色预警(Ⅱ级):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平均风力达十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橙色预警响应:

负责所辖学校应急响应的组织落实,并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根据县教育局调整上下学时间或者停课的通知,及时通知所辖学校,避开大风时段,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校学生安全。

(4)红色预警(Ⅰ级):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平均风力达十二级以上,或者阵风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红色预警响应:

负责所辖学校应急响应的组织落实,并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灾害发生地各学校除全寄宿制学校外,一律停课,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校学生安全。

5.高温

根据日最高气温,高温预警分为二级:

(1)橙色预警(Ⅱ级):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37℃以上高温;

橙色预警响应:

负责所辖学校应急响应的组织落实,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所辖各校停止室外活动,提醒有特殊体质学生注意安全。

(2)红色预警(Ⅰ级):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40℃以上高温。

红色预警响应:

负责所辖学校应急响应的组织落实,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通知所辖幼儿园和中小学校根据情况调整上下学时间或者停课,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在校学生安全。

6.雷电、冰雹

按县教育局、气象部门发布雷电、冰雹预报和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措施建议,做好预防措施,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7.大雾

根据能见度大小,大雾预警分为二级:

(1)橙色预警(Ⅱ级):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能见度小于二百米的雾;

组织所辖学校,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停止室外活动。

(2)红色预警(Ⅰ级):预计未来24小时出现能见度小于五十米的雾。

组织所辖学校,进入相应应急响应状态,停止室外活动,提醒学生上下学途中注意交通安全。

8.重污染天气

重污染天气,是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污染天气。根据上级有关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实施应急响应。

(1)蓝色预警(Ⅳ级):通知所辖各学校学生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特别要提醒体弱、易感学生做好防护;

(2)黄色预警(Ⅲ级):在执行Ⅳ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通知所辖学校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做好师生健康防护。

(3)橙色预警(Ⅱ级):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通知所辖学校可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4)红色预警(Ⅰ级):在执行Ⅲ、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通知所辖学校学生留在室内,停止一切户外活动。

当接到红色预警,经请示县教育局同意后中小学、幼儿园(完全寄宿制学校除外)可根据情况采取临时停课措施。

在临时停课期间,按照“停课不停学"的原则,学校应通过网络、校讯通等途径与未到校的学生及家长保持联系,提出可参考的合理化学习建议;学校教职员工必须正常到校,对家中无人照看和因其他原因到校的学生,学校要组织其在教室上自习或在图书馆、体育馆等室内场所活动,教师要做好监管看护工作,但不得授课。

(六)应急机制

1.通信联络

进入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状态后,学校应向县教育局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应急联系人、联系方式,保证通信畅通。

2.信息报送机制

学校发生突发气象灾害事件后,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3.指挥和协调

预案启动后,学校应当按照县教育局现场指挥部的要求统一开展工作。必要时,县教育局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协调工作,提供相关专业咨询,供现场指挥部决策参考。

4.紧急处置

(1)基本应急处置

气象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各学校应先期组织应急处置,并根据需要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努力减轻气象灾害的损失。

(2)应急处置措施

重大或特别重大的气象灾害发生时,请求县教育局气象灾应急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学校指导学生疏散,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视情协调请求当地有关部门的支持,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对学校师生进行重点保护。同时学校应向学生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5.新闻报道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警情况,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向县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气象灾害防御指挥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7.应急响应结束

接到县教育局和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解除应急响应状态通知后,通知所辖各学校,解除应急响应状态。

五、灾后处置

(一)灾情核实

学校应会同当地有关部门核实气象灾害评估结果,报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灾害救助的依据。

(二)调查总结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调查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报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

防寒潮应急预案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粮食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哈尔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延寿县范围内暴雨、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重大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专项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

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依法依规、协调有序、信息资源共享的原则。根据气象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分级负责,以属地管理为主,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本区域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延寿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最高决策和指挥机构,负责全县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指挥、决策部署、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气象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信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延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国网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延寿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延寿县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突发气象灾害应对工作需要,指挥部将临时增加有关部门和单位。

2.2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主要领导兼任。主要负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各项决议、决策和工作部署;根据指挥部决定,启动、变更或终止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组织实施气象灾害的综合协调应对;及时进行信息收集、核实、传递和报送;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机制。

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3.1县委宣传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气象灾害事件新闻发布。协调媒体弘扬各部门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采取的积极有效措施等正能量事件。

2.3.2县发展和改革局:做好气象灾害防御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和重点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安排灾损毁设施修复等相关工程项目,协调落实建设资金。

2.3.3县教育局:组织学校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进行校园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根据避险需要适当调整教学秩序,必要时根据气象预警防御指引和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部署学校停课或提前放学;组织做好气象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气象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3.4县工信科局: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协调通讯运营企业做好通信网络保障。

2.3.5县公安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灾区社会治安稳定,维护抢险救灾的现场秩序;组织警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协助灾区群众安全、快速转移;维护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车辆通行,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2.3.6县财政局: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规范,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相应资金支持,负责筹措拨付严重气象灾害抢险救灾补助资金。

2.3.7县自然资源局:与县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组织开展由气象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提供相关基础地理信息和测绘服务。

2.3.8延寿生态环境局:与气象部门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会商,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负责气象灾害影响地区的环境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

2.3.9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区范围内危险房屋隐患整改和居民安全撤离工作,及时组织人员排除道路和低洼地段积水;因气象灾害引发城市内涝时,负责管辖范围内排涝工作和城市排涝设施的安全。

2.3.10县交通运输局:督促运营单位做好气象灾害防御;负责优先运送抢险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受灾人员撤离提供交通运输工具;负责组织、协调水毁公路(桥梁)的抢修复工作,为抢险救灾提供运输保障。

2.3.11县水务局:负责水情、汛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和工情信息;做好水利防洪设施的巡查和汛情预警。

2.3.1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和调运,协调化肥等生产资料供应,参与农作物旱情、墒情监测,开展病虫害监测分析,指导农民做好抗旱、防寒、防霜的灾前准备,及时发布农业灾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2.3.1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协调对救灾所需成品油料紧急调拨。

2.3.14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督促属地文化旅游管理部门,指导辖区内各旅游景区、酒店等采取应急措施保护景区游客安全;指导受灾旅游景区主管部门,做好景区内由旅行社组织的旅游者安全撤离工作;指导旅行社妥善安置旅游者;指导旅游企业对行程推迟、暂缓或取消的旅游者做好解释说明和相关服务工作。

2.3.15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医疗救护准备工作,负责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2.3.16县应急管理局: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联席会商机制及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充分利用网格员广泛宣传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进行灾害信息收集及应急情况反馈。逐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及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2.3.17县林业和草原局:与应急、气象部门联合发布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的巡查、监测和预警,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野外火源管理、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

2.3.18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和气象信息发布;承担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全程气象服务保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承担重大灾害性天气跨部门的联防工作;组织开展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为县政府指挥应急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等。

2.3.19国网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延寿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检查、电网运营监控和电力调度,及时调集力量排除电力设施危险和故障,保障电力正常供应。

2.3.20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延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延寿县分公司:负责通信网络保障工作,对受损坏的通信设施和线路及时调集力量进行抢修。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全网快速发送气象部门高级别预警信息。

2.4乡镇级应急指挥机构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要纳入乡镇级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制定本级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与本预案衔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和应急工作机制,组织和实施本区域气象灾害应急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各乡镇社区、村屯设立气象灾害应急信息员或联络员队伍,负责气象灾害事件先期处置、动员以及负责气象灾害情报收集、应急宣传等工作。

2.5专家工作组

由气象部门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负责对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和处置措施提出意见或建议,为政府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3.监测预警

3.1监测预报

3.1.1监测体系建设

配合哈尔滨市气象部门组织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的布局、建设和维护,各乡镇政府协助气象设施的选址,为气象设施安装、维护等工作提供便利,并配合做好相关气象设施及环境的保护,齐抓共管,共同实现监测预警信息的共享。

3.1.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教育、水务、农业农村、工信科、文广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电力、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相关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实时共享。水务、林业、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的监测信息实时提供气象部门共享。

3.1.3灾害普查

气象部门建立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预警信息发布

3.2.1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预警信号级别分级发布,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3.2.2发布内容

气象部门根据各类气象灾害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划分为Ⅰ级预警、Ⅱ级预警、Ⅲ级预警和Ⅳ级预警,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持续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防御指南等。气象部门根据气象灾害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气象灾害程度不符合预警条件时,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

3.2.3发布途径

县有关部门应通过网站、短信平台、广播、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准确、及时传播预警信息,实现预警信息全覆盖。同时,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相关媒体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公众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移动、联通、电信三大基础通信运营商应根据应急需求,在气象部门发布高级别暴雨、暴雪等预警信号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的“绿色通道”及时向公众免费发送预警信息。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传播媒介的所属单位、企业或组织应落实专人负责关注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及时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要在学校、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国道、省道等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县各有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和社区要按照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相关信息,按职责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4.2信息共享

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延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教育局以及电力部门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灾情互通共享机制,实现灾情、险情等信息的及时通报、实时共享。

5.应急响应

5.1响应级别

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分级,对应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的气象灾害分级,划定应急响应级别:

Ⅰ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Ⅰ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特别重大气象灾害。

Ⅱ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Ⅱ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重大气象灾害。

Ⅲ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Ⅲ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较大气象灾害。

Ⅳ级应急响应:气象部门发布了Ⅳ级预警,预测可能或已经造成一般气象灾害。

5.2分级响应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各有关单位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应急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启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县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应根据不同预警等级,执行相应预案,采取联动措施。

5.3响应升级

(1)因气象灾害影响加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升级,或者气象灾害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灾害,已经采取的应急措施不足以控制事态发展,需由多个部门(单位)增援参与应急处置的,应及时上报当地应急部门。

(2)当气象灾害造成的危害程度超出本县控制能力,需要哈尔滨市、黑龙江省、其他省或中国气象局提供援助和支持的,由县委、县政府报请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协调相关资源和力量参与事件处置。

(3)当上级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时,应急处置指挥权相应上移,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行动。

5.4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单位依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5.5社会动员

气象灾害发生地政府或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害防御、紧急救援、自救互救、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心理疏导等处置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5.6信息公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5.7响应终止或解除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信号降低或解除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或部门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响应。

6.恢复与重建

6.1善后处置

县政府根据本地区遭受气象灾害损失的情况,制定和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

6.2调查评估

气象灾害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县气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6.3恢复与重建

气象灾害处置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应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立即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受损的城市基础设施。

7.应急保障

7.1队伍保障

县政府、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应做好应急救援队伍保障,不断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7.2经费保障

财政部门要根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自然灾害应急保障职能所需必要经费,纳入同级政府部门预算统筹保障,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7.3物资保障

根据不同区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率和特点,按照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分区域、分部门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7.4通信保障

建立互联共享、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气象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预警信息传播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预警信息覆盖面进一步拓宽。

7.5应急用电保障

担负重要应急机动处置保障的单位,应通过发挥移动发电装备的功能,结合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号提前部署,为应急处置提供电力保障。

7.6技术保障

开展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气象灾害应急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水平。针对我县的气象灾害风险特点,鼓励和支持有关科研教学单位、学术团体和个人,开展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与方法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8.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预案制定部门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防寒潮应急预案篇5

为规范全镇应对寒潮雨雪冰冻灾害救灾工作,提高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唐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应对寒潮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生活稳定有序,作为灾害性寒潮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坚持防灾和救灾并重;坚持单位联动,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做好应对寒潮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寒潮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救援、灾后重建。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成员

镇政府设立寒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工作机构,负责全镇范围内的寒潮雨雪冰冻灾害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指挥部成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成员: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负责本行政村防灾及灾害救援工作)、各站办所中层正职、镇直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贾艳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寒潮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研究确定全镇寒潮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确定灾害应急方案的启动和终止。根据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指导全镇应对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和救助工作。

(三)办公室工作职责

传达上级应对寒潮雨雪冰冻灾害的决定、指示,负责全镇应对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负责镇应急指挥组相关决定的传达以及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与各单位的联系,处理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党政办:根据气象部门对天气的实时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协助指挥部指导开展寒潮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派出所、交警二中队:负责灾区的交通管制与疏导工作,及时组织因雪灾堵塞道路的疏通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和社会治安工作。

财政所:负责安排救灾款项列入财政预算;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等集、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便民服务中心(民政所):负责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等;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单位向上级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乡村振兴办:负责全镇受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及城市道路、地下管网、排水和污水处理、供热、窨井盖等基础设施、社区、燃气、建筑施工领域等方面的灾情的核查和上报,督促各天然气公司对辖区天然气管道、阀门、供应站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做好隐患排查,确保天然气尽快恢复正常供应,确保供气安全。对道路、学校、居民区、河道、塘坝、垃圾中转站(收集点)、农贸市场、养殖场等重点场所的垃圾、积水、杂物、淤泥物进行全面清理。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业领域(含畜牧、林业)寒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作物、大棚等受灾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灾农户给予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协助各行政村组织受灾群众开展农业生产自救。组织因灾被困畜禽的紧急转移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动物疫情发生,及时对因灾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及时了解和掌握林业受灾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灾林木进行评估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负责制定和实施全镇供水系统、水库(大坝等)寒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供水系统的管道隐患。坚持先通后畅原则,与相关委局对接,一事一策制定应急方案,确保全镇道路、桥梁有序修缮重建,尽快恢复正常通行。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实施工业企业寒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提醒企业做好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的防冻保温工作;做好工业企业灾情的核查和上报。

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辖区内各个地质灾害点灾后隐患排查、除险工作,以及新增地质灾害点的排查、上报工作,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安全事故。

卫生院:负责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和综合管理;开启绿色通道,组织灾区的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灾后防疫消杀、疾病监测、健康培训等工作;协调卫生院保障安置点群众身体健康。

镇供电所:负责所属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及镇村生活用电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需要。

四、信息报告和预警

(一)加强信息预警预告。加强对寒潮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报,完善工作措施,积极联系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指导和帮助。将采集的准确、客观、真实的`信息,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

(二)加强值班工作。各村“两委”、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值班工作,严格值班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责任制,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雪情、雨情、风情、灾情,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对值班制度不落实而影响工作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五、应急处置

(一)指挥与协调。本方案启动后,镇应对寒潮雨雪冰冻灾害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全镇灾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害现场的指挥和协调,各单位要遵照镇指挥机构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现场控制。险情发生后,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重点区域、地段、重点人群和财物进行保护。

(三)交通管制。根据灾情的需要,灾情发生后,镇领导小组要立即向上级指挥部报告,得到指挥部同意后,依法采取管制措施,限制车辆和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路段),对确需进入或通过的,要严格手续,并保障安全。

(四)抢险救助。遇重大灾情,领导小组各成员立即集结抢险队伍迅速到达现场,唐庄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小组、派出所干警、民兵应急分队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组织灾害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自救。镇卫生院应紧急派遣医务人员,为因灾致病致伤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五)安全防护。在处置灾(险)情事件时,要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要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当灾(险)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造成威胁时,要及时疏散人群。

(六)调集征用。根据当前灾害性寒潮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镇应急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七)信息报道。领导小组要将灾害监测预警和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按规范程序及时准确向上级汇报。并及时通过广播报道,把握正确论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领导小组要依法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在出现卫生、环境事件的事发现场,相关部门要做好污染物收集、清理。征用了物资、设施、设备或其它财产的,要及时归还或按规定予以补偿。在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要制定计划,恢复重建。

(二)社会救助。镇民政所要积极开展社会倡议活动,引导广大人民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广泛开展互助互济和救灾捐赠活动。

(三)调查总结。应急工作结束后,镇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调查和总结,包括:因灾事件的影响范围、受灾程度,评估、核实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分析原因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及其间存在的问题,今后应改进的措施建议,需表彰或追究责任的单位、个人等,报上级应对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灾害性寒潮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党委、政府联合表彰,并报上级应对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能,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所有干部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请假。主要负责人离开辖区的,必须向镇应对寒潮雨雪冰冻灾害领导组长报告;若系人为因素致使急险事件未得到妥善处置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镇应对寒潮雨雪冰冻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防寒潮应急预案篇6

一、总则

为了应对冬季降雪,减少因下雪给业主的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和生活不便,公司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清雪原则

要求所有部门以雪为令,及时清除积雪,不能拖拉延缓。冬季清雪铲冰工作实行责任区划分和全员义务清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总指挥:闫廷亮

成员:陈建平孙志坚张丽庆

四、职责

(一)公司的清雪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公司责任范围的清雪工作

(二)公司综管办负责保障应急物资的提供(包括盐、及清雪工具等);及大雪和暴雪应急抢险的辅助与协调、清雪铲冰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各部门针对所辖区域的道路、活动场所及时开展积雪积冰的清除工作。

五、雪情标准

降雪量在3cm以下为小雪,降雪量达到3-10cm为中雪,降雪量超过10cm为大雪。

六、清雪工作程序

(一)小雪

1、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正常上班前应当清扫完毕。

2、道路、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无堆雪、无散雪、无结冰即可借宿清雪工作。

(二)中雪

1、昼间降雪的,雪停即组织清扫,或雪未停,但积雪厚度超过5cm时组织清扫;夜间降雪的,次日临晨开始组织清扫,合理安排积雪堆放,必要时组织人员对主要交通要道积雪喷晒适量盐水

2、道路、住宅区等人流密集区无堆雪、无散雪、无结冰即可借宿清雪工作。

(三)大雪或路面结冰

1、公司清雪工作指挥部下达清雪指令,必要时,及时协调机械推雪设备。

2、各部门尽可能多的组织人员立即就位,组织开展义务清雪铲冰工作。

3、各部门要对主要交通要道积雪喷晒适量盐水或融雪剂,并对含盐积雪清运到指定地点,并对结冰路面进行处理。

4、公司综管办对各责任区清雪工作组织验收合格后结束清扫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小雪12小时,中雪24小时、大雪48小时应完成积雪清扫工作,严重雪情不超过60小时。

(二)不得在果皮箱、垃圾池周围堆放积雪,未被污染的积雪可堆放昼树穴及绿地内,被污染的积雪(喷洒过盐水的雪)禁止倒入树穴及绿地内。

(三)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如遇降雪仍按照本预案执行。

八、责任区域及负责人

1、融创公馆坡道及1、2号楼区域以及车库出入口责任区域由秩序部负责。责任人:陈建平

2、融创公馆17、18、19号楼、喷泉处责任区域由客服中心负责。责任人:闫廷亮

3、融创公馆11、12、15、16号楼区域工程维修部负责。责任人:孙志坚

4、融创公馆3、5、6、7、8、9、10号楼责任区域由客服环境部负责。

防寒潮应急预案篇7

根据气象台天气预报,受强冷空气影响,自1月23日开始,我区将有一次极端低温寒潮天气过程,为落实好上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此次极端低温雨雪天气水利设施防范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特制订应急预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1.领导机构

根据预防冰雪灾害工作需要,成立区水利局预防冰雪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和预防冰雪灾害工作应急专家小组。

(1)预防冰雪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区水利局预防冰雪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滕树元任办公室主任,李良任专干并负责日常工作。

(2)预防冰雪灾害工作应急专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乡镇(街道)、局属工程单位成立专业日常抢险救灾队伍。区水利局预防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家小组负责制定预防冰雪灾害方案和水利工程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后,各专业日常抢险救灾队伍按照区水利局预防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家小组制定的方案,组织水利工程、供水、排水专业抢险人员力量投入险情排查和应急抢险。

二、工作措施

1.全面调查摸底。对水源工程、供排水设施进行安全大检查,确保工程出现隐患及时排除,避免出现大面积用水停供,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用水安全。做好水源工程、供排水设施防冻工作,加强巡查、维护。做好抢险队伍和设备、物料准备,一旦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抢修。对因设施出险供水受到严重影响的'人口集中居住区,要采取临时送水措施,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切实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障雨雪冰冻天气条件下巡查、抢险队伍和送水车辆、人员的安全。

2.加强工程监测。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监测、管护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工程安全,尤其重视在建水利工程除险保安。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工程管护,确保险情及早发现、及时处理,避免重大险情及事故的发生。对于在建水利工程,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制定应对冰雪天气措施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注重施工现场防冻、防滑及消防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参建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劳动日用品,务必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安全。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做到所有人员到岗到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2.加强排查,消除隐患。各干部职工、乡(镇)街道、水库管理所要对各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强化措施,及时处置。加强预警监测,做到人员、物资、设备到位,责任到人,落实到点。对在预防雨雪冰冻灾害工作中组织不力的个人予以严厉追究问责。

《防寒潮应急预案优质7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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