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防控应急预案7篇

时间:2024-06-16 12:41:02 分类:工作报告

制定应急预案是对社会稳定的重要支撑, ,人们在遇到一些险恶状况时,需要启动应急预案,以下是小淘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病毒防控应急预案7篇,供大家参考。

病毒防控应急预案7篇

病毒防控应急预案篇1

一、工作机构

成立__企业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组 长:建议由企业法人担任

副组长:建议由各副总担任

成 员:建议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下设隔离组、消杀组、防护用品保障组、维护稳定组等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隔离组

组 长:___

成 员:___

职 责:负责对需对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负责定时向区防疫指挥部报告每日情况。

(二)消杀组

组 长:___

成 员:___

职 责: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对企业内部各类场所开展环卫保洁、开窗通风、专业消杀等工作。

(三)防护用品保障组

组 长:___

成 员:___

职 责:负责采购、储备应急物资和防护用品。

(四)维护稳定组

组 长:___

成 员:___

职 责:负责厂区、宿舍和各出入口及隔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引导。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新冠疫情后,企业做好疫情报告,同时配合各相关部门做好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工作, 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四、应急处置措施

企业一旦发生新冠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疫情报告

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人员或疑似人员时都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级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二)疫情处置

1.当发现体温超过37.3℃,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时,应第一时间就地实行隔离,做好详细信息登记,由当地卫生院按要求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筛查、诊治。

2.企业在接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确诊通告后,应立即全面停止生产活动,禁止人员外出或外来人员进入。

3.配合卫健、疾控等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登记、建档,并在指定隔离区进行医学观察14天,每天早、晚监测2次体温;其他人员加强体温监测,每天测温不少于2次。未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三)疫情管控

1.对确诊或疑似人员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应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封存,由区疾控部门负责检测、消杀、处理。其他人员应尽可能不进入确诊或疑似人员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2.每天按要求进行消杀,消杀范围包括办公、厂房、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地面、物体表面,及隔离人员排泄物与分泌物、生活垃圾。

(四)后勤保障

1.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须品的配给。

2.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

病毒防控应急预案篇2

为切实加强我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的领导,有效应对我乡可能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强化对疫情防控和病例救治工作的技术指导,提高科学防治水平,保障人员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预防、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我乡村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区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应急预案。

一、工作要求

党政牵头、村居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控制疾病传播。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工作保障

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我乡及时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指挥部,明确职责。由____为指挥长,__有关部门及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力求工作实效。指挥部成立综合协调、医疗防控、后勤交通及人员安置保障、巡查处置、治安保障、新闻宣传、工作督查及组织保障七个工作组。

三、村居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村居未发现病例

1.组织动员。村居及时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乡村干部、卫生院和村医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不留死角。综合协调组实行日报制度,对所有摸排的数据进行汇总分类,管理和落实。

2.健康教育。各村居配合信息宣传组,抓好防控宣传。要坚持疫情防控群众路线,微信、电话、一封信等形式,做好我乡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提倡广大群众居家生活,不外出串门、不走亲访友、不聚会聚餐。开展针对性的、群众易接受、易掌握的防治知识和政策宣传。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发无热者到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

4.环境卫生治理。活禽交易市场休市,清空交易场所内的活禽,巡查处置组并按卫生防疫要求对交易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点进行卫生清理,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防治消杀。

5.疫区返回人员管理。对辖区居民进行地毯式摸排,对疫区返回的人员,由卫生院的医生每天进行一次体温监测,居家隔离14天。对发热症状者,由120转送市立医院进行隔离,其密切接触者立即居家隔离。隔离期间,卫生院和村医将每天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跟踪观察。

6.物资准备。由后勤保障组对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体温计进行足量储备。

(二)村居出现病例或者暴发疫情

1.出现发热疑似病例,做好病人转运时的隔离控制,各村居不可擅自处置,由医疗防控组将全程跟踪指导,并及时上报联系由120专业人员转送市立医院进行隔离确诊。

2.对已确诊病例的,由医疗防控组对其密切接触者实施居家观察,每日由卫生院医生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做好记录。

3.对已确诊或未确诊的疑似病例,由医疗防控组负责将其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或其他长居住所进行消毒。同时由治安管控组对已经确诊病例的小区楼栋进行拉线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

四、压实领导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我乡各部门一律取消休假、到岗到位,主要负责人必须靠前指挥,深入防控第一线,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病毒防控应急预案篇3

一、目的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传染源输入,指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各生产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施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执行。

2.做好物资储备。要求有医用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过氧乙酸、喷雾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四)开复工前期准备

1.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非疫情地区、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疫区员工待疫情结束后再返长。对已返长的员工,及时登记、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及时向园区报告相关信息。

有关员工复工原则具体如下:一是现仍在湖北的企业员工,劝导其暂缓返回复工;二是对新招聘的涉“鄂”员工、已从湖北返长的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__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三是对14天内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__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四是对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至专业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后方能复工;

五是对近期接触过发热病人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或至接触对象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提前做好厂区、办公区、宿舍和餐厅等区域全面消毒工作。

3.物资储备到位。每位员工每天配备至少2个医用口罩,储备足够量的体温计、消毒物品。

(五)开复工后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强职工健康监测。每日指定专人在特定区域(大门口、车间门口、集体宿舍区等)设置体温测量点,每位员工以及来访人员均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

2.加强疑似症状监测,对有疑似症状人员应主动报告。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对象时,应立即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做好人员密集区环境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做好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须对厂区、车间、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食堂、集体宿舍、进出车辆等进行消毒(具体见附件)。

4.加强健康宣教。要求职工佩戴口罩,开展“手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职工养成常洗手的好习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餐等。食堂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集中。

(六)发生疫情后防控工作

企业发生疫情后,在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的调度指挥下,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做好处理。

病毒防控应急预案篇4

一、处置原则

坚持监所防疫标准高于社会面总要求,在严守“三条底线”、严把“四关”、确保“四种人干净”的基础上,在本地疫情联防联控机构领导和指导下,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全力协助,公开透明、回应关切,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原则,积极协同卫健疾控部门,努力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隔离、早救治,推动建立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坚决防止疫情在监所传播扩散,坚决维护监所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全市公安监管场所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分管副局长黄万军任组长,监管支队长罗诚、政委曾国东任副组长,全市公安监管场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管支队,负责信息收集、上传下达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安监管场所防控应急处置的协调、指导工作。两县公安机关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

三、处置方案

(一)本地或相邻地出现新增本土病例。

1.监所立即恢复实行abc三班制勤务模式,每组轮班时间为7至15天。a班人员上岗前进行核酸检测,除a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监区,a班人员与其他班组人员不得交叉接触。

2.实行受控收押。对新收押人员进行不少于21天集中过渡隔离后再进行不少于14天的二轮集中过渡隔离。集中过渡隔离期间,不得随意调换监室。集中过渡监所(监区或监室)应明确分区,专人专管,确保闭环。

3.监所应当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全面实施视频讯问会见,避免外来人员进入公安监所。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开展讯(询)问、律师会见等活动。

(二)监所环境、监内物品中发现新冠病毒。

1.监所应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疫情防控要求,第一时间启动更高等级勤务,禁止一切人员、物品流动,同时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配合卫健疾控部门做好溯源排查工作。

2.协调卫健疾控部门对监所全部环境和物品开展检测和全面消毒,对涉及的物品全部封存,并开展物品信息溯源和流向跟踪,重点排查是否已流向被监管人员。

3.组织监所全体在押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增加肺部ct检查,对所在监区环境呈阳性的在押人员、以及阳性物品的接触和间接暴露人员,应协调办案部门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停止执行。对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出所人员,统一送当地指定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对不能变更强制措施的,指定监室对被监管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监所其余被监管人员统一在监室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除就医外原则上停止出入监室活动。

4.监所全体工作人员立即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增加肺部ct检查,对接触和间接暴露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他人员经检测,排除感染新冠疫情的,封闭在所执勤,开展监所日常工作,并配合做好溯源和消毒。严格出入监所审批,防止流向社会。

5.停止办理收押(拘、戒)、换押、提讯(询)、提解、会见、家属送钱送物等一切对外业务,必要时经审批可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展。

(三)监所内发现密接者或者次密接者。

1.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启动更高等级勤务,所有在岗人员不得轮换出所,对发现的密接者或者次密接者就地在办公室、监室内隔离,停止在监区内流动,并由卫健疾控部门转移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立即对监所全体工作人员和被监管人员开展核酸,必要时增加肺部ct检查,排查该密接者或者次密接者在监所内的活动轨迹和接触人员,对生活环境和使用过的物品开展检测,并及时进行消毒和封存。

2.密接者或者次密接者是被监管人员的,立即协调办案单位对该人员所在监室的全体人员变更强制措施,送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不能变更强制措施的,指定监室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将该人员所在的监区设为隔离区,参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开展管理,停止办理提讯(询)、会见、提押等诉讼业务,对取保或释放出所人员,提前与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3.密接者或者次密接者是监所工作人员的,排查该人员在监所的活动区域和接触的人员,对其接触过的被监管人员原地隔离医学观察,不得出入监室,停止办理提讯(询)、会见、提押等诉讼业务;对其接触过的监所工作人员,全部按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其家庭共同居住人,由属地卫健疾控部门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或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在做好安全防护前提下,固定管教民警、巡诊医生、工勤人员,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接触隔离区,固定人员与其他工作人员尽量避免接触。充分运用广播、电教、对讲系统等开展针对性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减少民警面对面谈话教育和进监室管理。

5.停止办理收押(拘、戒)、换押、提讯(询)、提解、会见、家属送钱送物等一切对外业务,必要时经审批可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开展。

(四)监所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1.监所工作人员、被监管人员发现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及当地卫健疾控部门立即落实专门医疗机构,将确诊及疑似人员送当地定点医院诊断治疗。

2.层层封闭监室、监区及监所,监所工作人员全员开展核酸和肺部ct检查,并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停止办理收押(拘、戒)、换押、提讯(询)、提解、会见及代收钱物等一切对外业务。协调办案部门依法变更被监管人员强制措施或者停止执行。对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出所人员,统一送当地指定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4.在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协调卫健疾控部门对全体被监管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和肺部ct检查,对不能变更强制措施的,指定监室对被监管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除就医外原则上停止出入监室活动,通过播放视频广播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强化落实一日生活制度,防止出现恐慌情绪和借机闹 事,加强巡视监控、医疗巡诊工作,确保监内安全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各监所要清醒认识到公安监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敏感性、极端重要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始终坚持“监所防疫标准高于社会面”的要求,结合本所实际完善处置方案,对落实监所疫情防控措施保持足够定力,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执行,坚决把疫情封堵在监所之外。工作中发现有不按规定执行被上级通报的,按公安内部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值班备勤,做好自身防护。全市公安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安排充足的警力值班备勤,并做好应对处置各项突发性事件的准备。督促监所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管理工作,防止疫情在公安机关内部传播扩散。

(三)加强联动配合。监所要积极对接属地的联防联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强力推进监所人员疫苗接种工作,提高工作人员和被监管人员身体防护能力。

(四)做好应急后勤保障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做好监所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场所、人员和物资准备,储备必要的应急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物资,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快速处置。

病毒防控应急预案篇5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安排及我省《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1.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握“四对关系”,聚焦“五个更加”,落实“十个最严”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和“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的要求,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严格企业复工管理

2.全省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必需(药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及相关原辅材料生产、运输、销售等行业)、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市政、市内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具体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要确保2月3日起正常开工开业,同时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

3.除第二条所涉企业外,全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未经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准同意,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4.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企业复工前,须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生产方案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转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方可启动复工。要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

5.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各县(市、区)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县(市、区)要建立复工企业清单制度,并做好相关核准工作。复工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企业疫情防控

6.企业要按照我省《关于印发返岗返工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__]7号)的要求,认真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要提前掌握返岗返工人员信息,建立“一人一档”,了解其返浙时间和交通方式,合理安排员工返程,提倡自驾返回,鼓励企业包车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职工。要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返岗返工人员返浙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疫情严重地区籍员工,必须做好劝返工作,对于未购票的要劝阻,已购票的督促其退票。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的返岗返工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就地隔离,用救护车送当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对有流行病学史、无症状者,通知其现住地基层政府,对其实施不少于14天的医学观察。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者可正常安排工作。

7.企业复工前需根据卫健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要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上午(必要时增加中午一次),在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对全员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要落实好经常性的传染病预防措施,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要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8.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场所发现疑似患者后应立即转至临时隔离室,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必须接受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

9.用工不够的企业要有计划地与输出地沟通,原则上应采取线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时到岗。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不得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企业对拟新聘用人员,要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体检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10.企业必须建立自控机制,要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管理组,每日对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落实信息报送机制,每天按时如实向属地政府报送相关情况。

11.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不具备条件安排职工在家上班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采取调休、错时、弹性等方式开展工作。

四、严格疫情防控责任

12.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和企业要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13.各县(市、区)须加强属地内企业的疫情防控管理,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每家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14.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开工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毒安全检查企业、未经审核报备企业,严禁复工生产。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15.各县(市、区)须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畅通,执行有力,对疫情防控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五、其他事项

16.经信、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经信、商务、交通等部门间要强化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17.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确保复工有序安全。

病毒防控应急预案篇6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__镇行政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医疗卫生机构应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疫情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把突发疫情应急工作与公共卫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建立和完善应急机制,为应对突发疫情提供保障。

2、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突发疫情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疫情和可能发生的疫情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3、统一领导,联防联控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政府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联防联控,规范部署,积极处置,步调协调,行动有效,切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

4、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不断提高疫情防范意识,健全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设备及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风险评估,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状况及时分析、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6、加强宣传,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领导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有:防控指挥办公室、疫情报告组、疫情处置组、宣传组及后勤保障组。

1、防控指挥办公室

负责应急工作的协调、指挥和报告工作;

收集汇总各防控处置组的调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告,包括镇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动态、趋势、防控措施、防控效果评估、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建议等;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业务指导、防控知识及医疗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

统筹安排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密切接触都标本的采集,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实验室检测及包装运输送样工作。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事件发生态势判断及对突发事件进行决策,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各防控组成员,部署防控处置工作。

2、疫情报告组

负责掌管报告和审核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信息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向防控指挥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县卫健局等上级部门报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动态。

3、疫情处置组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对疫点或疫区进行随时和终末消毒处理,对医疗机构消毒技术检查及培训各村卫生室消毒处理,控制疫情进一步蔓延。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危害评估等工作;

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负责及时提出需要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

对不配合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必要时由我镇派出所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4、维稳宣传组

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相关部门做好疫情的信息发布、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工作;

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心理危机干预及防控技术支持;

协助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镇卫生院开展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追踪、排查及宣教工作,消除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稳定,以利于疫情的控制。

5、后勤保障组

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控制所需设施、设备、药品、检验试剂、现场工作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障运输车辆的正常运行,以满足疫情处置需要;

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联防联控,做好相关舆情引导,提高公众预防意识和预防能力。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疫情防控,细分任务、排好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将防控工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严格值班值守及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各村民委、镇直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全面做实做细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确保出现疫情及时响应处置。

(三)狠抓业务培训。

镇卫生院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医护人员对病例的识别能力和救治水平,并加强有关物资储备,严格做好医院院感以及个人防护,保障医疗安全。

(四)加强舆论引导。

科学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对造谣传谣、引发社会恐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病毒防控应急预案篇7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项目办公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组织架构

(一)工作方针:项目传染病防控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四早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二)组织架构

(三)工作内容:得到相关疫情信息后,项目应做一下处理

1、项目迅速做出相应,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及时将工作区域及电梯等部位进行每天不少于两次消毒并粘贴消毒提示牌。

2、在项目的进场口含地库,对进入项目人员进行测温。

3、工程部应加大新风的摄取,同时减少内部回风量。

4、做好相关预防措施的宣传工作。

5、加强与业/租户及政府部门之间的解释、沟通工作。

6、发现异常人员及时劝就医及做好临时隔离工作。 7、对近期返京人员做好隔离工作,重点区域回家隔离不低于15天,非重点区域回家隔离3-5天,其他人员隔离不低于48小时。

三、物业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项目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二)指定项目安保部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三)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政府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组织开展对本项目办公人员及工作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项目经理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值班经理作为项目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以下简称项目疫情报告人)。

1、项目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①首选行政值班经理或安保部主管;②工作要认真负责,责任心强;③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④必须为项目物业的在编人员。

2、项目疫情报告人职责 ①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项目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②协助项目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③定期对项目员工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④负责指导项目的晨检工作。

四、项目传染病疫情监测 建立由员工到部门负责人、到项目的疫情报告人、到项目经理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项目内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项目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

(一)检测 检测在项目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安保人员对项目在岗的的每个员工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

(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项目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要进行劝离就医,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发现传染病疫情填写报告记录。

(二)出现以下情况的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发现相似症状

(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且无医院的检测证明;

2、项目内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3、办公人员或项目员工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4、项目内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五、应急措施:一旦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①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疫情报告人汇报同时进行单独隔离。 ②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急措施 ①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隔离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疗机构诊治。 ②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③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④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行政值班经理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物业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⑤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⑥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加强项目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⑦项目经理发现传染病人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让员工了解情况,稳定的情绪,安定人心,维护项目的运行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六、善后处理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诿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得到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同意。详细的信息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

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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