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总结5篇

时间:2024-02-23 10:41:24 分类:工作报告

通过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很多人都习惯在结束一个阶段的工作后,认真写一份工作总结,以下是小淘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总结5篇,供大家参考。

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总结5篇

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1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认真吸取沪昆高速“7.19”特别重大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十安发【20xx】6号)文件的要求,市住建委副主任赵小雪带领第四组的工作人员和一名燃气专家对气体充装单位、液化气站、城镇地面开挖和抽汽、危险化学品管线进行了检查,并重点督查了房县和十堰经济开发区。现将专项检查的有关情况汇总如下:

一、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7月20日,市燃气办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全市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并按照(十安发【20xx】6号)文件的要求重点对全市城镇燃气企业(站)经营燃气管网运行、规划布局、设备质量、基础管理等项目进行了专项排查和整治和拉网式的大排查。

针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共下达整改通知30余份,对城区及县市区液化气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如缺少瓶装供气双检制度、消防水池存在问题、报警器探头过高、安全警示标志过少或不明显、无人员教育培训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不完善等等,我们督促各单位制定整改时限,不整改到位的绝不放过。目前液化气站的双检制度已规范上墙,日常巡检记录已补充填写规范并及时准确填写好各种记录,充装枪胶管导静电线已全部使用裸线,报警器探头已按规定的位置调试到位,压力表液面计警戒线和管道走向都已重新标注清楚,压缩机已加设防护罩,操作人员按要求配穿防静电工作服,人员培训教育已落实,增加并刷新安全警示标志,按整改通知的要求基本整改到位。

由于浙江路和昌国际小区和京东路的市政道路建设,天然气管道原有埋深及安全间距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天津路口中压管道穿越公路时,和市政管网同沟敷设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在保民生、保安全的政治高度,事前科学论证,严格把关,4月12日,对浙江路和京东路的天然气中压主干管进行改迁作业,并一次成功,消除了安全隐患。

东风燃气公司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室内立管漏气、埋地低压庭院管网腐蚀锈穿漏气、东汽教委家属楼旁调压器使用年限老化、故障增多等22项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二、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燃气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燃气市场的监管力度。

一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市实行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模式,即市燃气管理部门与各燃气企业(液化气站)签订安全监管责任书,各燃气企业(液化气站)从第一责任人到部门分管负责人再到每一位员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二是督促燃气企业(液化气站)严把上游购气质量关。要求各燃气企业与正规供应商签订长年供气合同,购置专用的气体质量分析仪,对检验不合格的液化气,严格实行退货处理。三是严格执行“气瓶八不充装”制度。对过期钢瓶做到免费换检率100%,对已到报废年限钢瓶及“螺丝瓶”的强制报废率100%。四是配合质监部门,在全市推进气瓶“一瓶一码”工作,为每个合格的气瓶安装条码“身份证”,目前,全市已有14万只钢瓶安装了条码,拥有了条码“身份证”。今年年底,全市将有29万多只液化气瓶拥有条码“身份证”,从明年开始,没有条码的液化气钢瓶将无法正常充装液化气。

三、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燃气用户的安全用气意识,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力度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先后投入5万多元,印制燃气安全宣传资料、各类宣传单3000多份,采取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燃气法规和安全用气知识宣传教育,在十堰发行量最大的党报《十堰日报》上刊登《致十堰城区燃气用户的一封信》,在行风热线和网上问政栏目耐心回答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100多件次,提醒市民在高温季节安全使用燃气。新建小区通气前,我们督促供气单位主动开展一次安全用气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配合省安监局、省能源局、市安监局和中石油运营单位协调处理武当山十字岭挖山爆破、茅箭区道路绿化、污水管网施工、丹江口市-武当山一级公路施工影响天然气管道运行的安全隐患,确保天然气十堰支干线安全稳定运行。

四、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及建议

(一)加强燃气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扩大内需的推动,燃气行业管理与老百姓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任重道远。作为燃气主管部门,一定要把燃气安全管理机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建立完善燃气安全管理体系,积极推动燃气事业的稳定发展。

(二)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燃气市场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整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认真贯彻执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确保十堰燃气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积极探索建立燃气市场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我们将以省厅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继续联合公安、消防、安监及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市场监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强化对本辖区内燃气安全生产的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四个一批”(督办一批、约谈一批、处罚一批、通报一批)进行严肃处理,深入治理城镇燃气管网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城镇燃气管网安全,有效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2

为吸取xx集贸市场发生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县安委会《xx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x安〔20xx〕x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镇燃气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谋划安排

为做好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镇高度重视,召开专门动员会议,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研究讨论,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强调了整治工作的重点、任务、目标、范围,明确了镇长负责,分管领导带头,专人进行检查,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做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x月x日至月底,我镇对全镇范围内的燃气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安全排查。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市场无证经营、无证运载钢瓶、“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

瓶装液化气企业要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气瓶充装单位不得对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进行充装作业;

气瓶检验机构要严格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

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

不得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不得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此次检查共检查瓶装液化气经营使用场所x多家,检查时发现大部分燃气经营使用场所都配置了灭火器,个别门市有超量存放换装后液化气瓶的现象,在检查时有个别门市无人员值守,在使用液化气时,存在厨房煤气炉与液化气罐间距不够,个别餐饮企业存有两瓶以上液化气,没有专门的气瓶存放间,无安全警示标志,缺二维码。我镇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复查时基本整改完毕。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我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进行,结合典型事故,对违反使用燃气安全操作规程的危害进行了详细介绍。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此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周边群众、商户、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宣传正确使用液化气的安全知识及防范液化气安全隐患的相关常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气的安全监管、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以预防、整治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灭火器过期、超量存放储气瓶等安全隐患,将责令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并强化教育,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思想安全意识,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安全措施,不断强化安全意识,严防液化气安全事故。

(一)进一步加强对民用燃气安全的监管力度,使监管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切实提高燃气经营单位及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做好与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联系,将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不能规范整改的及时上报,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3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公司和广大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根据《市燃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加强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银燃通【20xx】16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计划,逐条落实各项活动,现将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居民入户安检情况

首先,经客户服务部对我公司本年度入户安检进度进行总结,我公司截止20xx年6月1日已通气居民用户数19230户,由于安检员人员较少,1-5月份的安检量仅达到3170户,目前客户服务部安检员已由1人增加至3人,每日安检任务量20户,如维持现状,到12月31日安检量只能达到8000户左右,安检入户率仅有42%。随后客户服务部立即制定《20xx年度入户安检工作方案》,加招2-3名安检员,定阶段,定人数,定任务,确保本年度安检工作顺利完成。

其次,加强安检员培训力度,规范入户安检流程,确保入户安检工作质量,达到排除户内隐患,宣传燃气安全知识的目的。

二、公福用户安检情况

由安全监察部对生产运营部公福安检人员的安检工作进行了检查,经检查,公福安检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公福安检工作的相关制度,完成每月的公福用户安检工作。并确保每次安检全面到位,记录准确,对存在漏气隐患的用户,能够及时上报公司维修,对于发现问题及隐患(泄漏、燃气表运行状况、盗气、报警器状况、管线腐蚀、管线状况、短处增灶、漏气、第二火源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处理,对拒不整改的用户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并上报。做到了对隐患及时发现排除、及时反馈上报,不漏检、不放过任何细节,严把生产运营安全质量关,切实有效的规避隐患事故的发生。

三、管网巡线情况

为确保天然气管线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及时发现管网燃气泄露,及时纠正违章行为,确保燃气用户的安全正常使用,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特设管线巡检员3人,庭院巡检员4人,严格按照《xxxxx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巡视检查管理制度》,每天由专人对辖区内所有外管网运行管线及庭院中、低压管线,包括阀门井、凝水缸、放散点、引入管等天然气设备进行巡检。在巡检过程中,如发现有外单位在我公司天然气管线或设施附近进行施工,第一时间了解详情,确定施工单位,施工范围线路,于天然气管线或设施的安全距离,在保证施工安全和满足规范的前提下和对方签订安全协议,并在公司官网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施工,确保天然气管线和天然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四、安全宣传开展情况

自6月1日起,截止6月26日,客户服务部联合安全监察部已对辖区内xx家园、xx家园二期、xx家园三期一区、xx家园三期二区、xx宜居、xx宜居、xx水景、xx新村a区、xx新村c区、xx大院进行了“天然气安全宣传活动进社区活动”。在宣传前,与各小区物业有好协商安全宣传具体事宜,并对后续双方就庭院安全隐患监督排查工作的合作达成共识。宣传过程中,在各小区设置了安全宣传条幅展示区域,及可移动天然气安全宣传资料版,并对小区居民发放天然气基础知识、安全使用常识、室内安全隐患预防的宣教资料,现场对群众关心的燃气日常使用问题进行答疑解难,以及提醒各项安全措施和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集中宣传天然气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燃气工作流程,以改善燃气用户使用天然气的正确方法及认知度,提高安全使用的防范意识。此次宣传活动,在得到大部分小区物业支持的同时,也受到了广大居民的认可和欢迎。

另外,由客户服务部制定了《设置各社区天然气永久性安全宣传专栏实施方案》,并已开始着手联系各小区物业,协商设置永久性安全宣传专栏的具体事宜。

五、应急演练组织开展情况

我公司于6月18日上午,由抢险抢修队在公司技术比武场地进行了户外调压箱泄漏应急抢修演练,由生产运营部在xx大街与xx门口处的阀井进行了阀井泄漏应急抢险演练。此次演练获得圆满成功,充分展现了我公司应急抢险队伍的事故应急处置水平。

在演练过后,公司针对此次演练召开了事故应急演练总结大会,对此次演练进行总结,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完善了《xxxxx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事故应该救援预案》。

六、生产运营技能大比武比赛情况

6月5日,在公司篮球场进行了公司第一届生产运营技能大比武。此次比武共分为八组两人一组,考核科目主要分为调压器拆装及启动调压、户内设施制作安装两项,分上下午两场进行。

通过技术比武有效地展现、交流公司运行操作和抢险维修的技术水平、作业经验,以及深化安全作业意识和作业质量;此次比武既是比赛也是一次培训学习,通过比赛给予奖励提高作业人员积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应考虑到整体安全质量、注重细节,提高主动学习的热情,实现提升自身实践技能的蜕变。

七、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状况

公司于6月19日,由工程技术部和安全监察部牵头,监理公司配合,生产运营部、抢险抢修队、客户服务部、市场开发部、材料部参与,分别对xx保障房二期、绿地·xx花城、香溪美地·xx等我公司天然气在建项目进行质量安全大检查。经检查,各项目的质量安全情况,较以往都有很大的进步,但在材料区的材料堆放和安全用电上,均有不少问题。检查过后,由x总主持召开了质量安全大检查的总结会议,会议上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香溪美地·进行了处罚。并对各工程存在的问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随后由工程技术部和安全检查部对各施工队的整改工作进行了复查,确保各项隐患整改到位。

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4

根据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安排,现将我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20xx年12月3日,我局召集各分局、各股室召开“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传达全国、省市县燃气安全会议及工作指示精神,宣读《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xx-44)文件,文件对特种设备股、质量股、各分局职责进行分工明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依次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xx年2月10日,再次细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执行。

二、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检查燃气企业4家次,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单位17户次,发现一般隐患5条,督促消除隐患5条,隐患按期整改率100%。自20xx年12月3日我局燃气安全部署会以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开展燃气充装站专项检查,镇(街道)市管分局开展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下达隐患整改意见9条,按期整改率100%,我局严格执行“隐患闭环管理”原则。作为燃气安全第三专项督导组,对有关单位、镇(街)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督查4家,提出存在问题和下步措施。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严格按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阶段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职尽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相关股室、分局按各自分工狠抓落实,相关股室做好督促指导,适时开展联合检查;二是严格检查标准,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三是按照县安委办文件要求,切实开展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

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篇5

为进一步加强办事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大鹏新区20xx年度冬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深圳市大鹏新区城中村及“三小”场所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我办事处现开展20xx年度冬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燃气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重点排查整治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安全隐患,严肃查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提高用户及经营者安全意识,从根源上消除各项燃气安全隐患,确保办事处燃气行业安全平稳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鹏办事处20xx年冬季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傅伟忠同志担任,成员由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市建设管理办(建设),办公室主任由阎剑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1.统筹协调办事处20xx年冬季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2.依据职责开展燃气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入户检查情况、用户档案信息管理情况,及时将违规向直排式热水器用户供气的企业(气瓶照片、送气电话等)、用户信息(用户名、联系电话、用户地址)、简要事实经过等内容或直排式热水器来源等信息分别报送新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督促燃气企业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加大辖区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联合新区在出租屋集中区域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活动;督促辖区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在送气过程中向用户积极宣传安全用气知识,严格落实入户安全检查制度;督促社区网格员在入户排查过程中向用户积极宣传安全用气知识。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用户名、联系电话、用户地址),及时更新,发现直排式热水器及违规供气的,及时查处,同时将排查整治数据和违规供气的企业信息(气瓶照片、送气电话等)简要事实经过等内容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三)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指导、监督社区网格员做好辖区内出租屋、居民住宅、“房中房”等区域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执法队

配合新区城市管理局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擅自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黑燃气)以及利用机动车辆或者其他运输工具作为储存场所定点或者流动销售瓶装燃气行为(不含为预约用户提供送气服务的行为)。配合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对威胁燃气经营场所安全的违法建筑物及燃气设施安全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大鹏市场监督管理??

负责对流入市场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钢瓶实施查封、扣押,并依法追究燃气充装单位责任;加强燃气器具生产环节和销售行为的监管,严格查处生产或销售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违法行为。

(六)各社区工作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拉网排雷”工作,负责辖区内“三小场所”、餐饮企业、出租屋、居民住宅等区域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房中房”,发现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当场责令业主、租户立即整改,并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用户名、联系电话、用户地址),及时更新,同时将排查整治数据和违规供气的企业信息(气瓶照片、送气电话等)简要事实经过等内容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四、实施阶段

专项行动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2月14日止,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暨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10日)

1.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配合新区城市建设局开展20xx年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宣传重点是辖区内的出租屋集中区域。

2.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题宣传和部署工作,明确专项行动重点,督促辖区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自查自纠,并收集自查自纠结果报送至新区城市建设局。

(二)排查整治及常态化宣传阶段(20xx年11月13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

各成员单位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跟踪到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要加强协作,详细记录,按要求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周排查、整治情况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汇总,发现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立即将情况报送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按时向新区生态城建局报送相关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在开展入户排查的同时要做好常态化宣传,派发安全用气宣传资料。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14日)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不定期组织“回头看”联合排查行动,保持高压态势,督查和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辖区瓶装燃气行业规范经营常态化。督促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强化社会责任感,加强气瓶质量管理,继续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入户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宣传活动,让安全用气意识深入民心,增强居民安全用气风险辨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源上遏制瓶装燃气事故的发生,维护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大查处,联合执法。

排查整治工作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摸底查源的基础上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经营瓶装燃气行为、违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情节严重或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置,不允许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协调,信息共享。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相关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共享排查整治信息,遇到突发情况要即时上报,并于20xx年2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包括开展专项行动所采取的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处置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报送至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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