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作报告7篇
为了以后的工作表现更好,工作报告的写作一定不能草率,为了记录我们的工作过程,一定要将工作报告写好,下面是小淘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金融工作报告7篇,感谢您的参阅。
金融工作报告篇1
我于20xx年12月10日成为我行的试用员工,到今天1年试用期已满,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现申请转为公司正式员工。
作为一名刚刚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几年的专业知识学习,养成了对于实践的东西接触的少,对于许多实际应用问题不了解。面对这种情况,依靠自己的认真的学习,对现实工作由理论迅速过渡到实际工作中。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在接触到新的陌生的领域时,缺少经验,对于专业技术知识需要一个重新洗耳恭听牌的过程,自己在领导同事的帮助下,能够很快克服这种状态融入到崭新的工作生活中。在日常生活中,我认真服从领导安排,遵守我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要求,注意自己的形象,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银行工作有其特殊性,它要求永无止境地更新知识和提高技能,并且要有足够的耐心。为达到这一要求,我十分注重学习提高:一是向书本学。工作之余,我总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向书本学习,除了认真阅读行里所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文件外,我还自费购买各种银行金融类参考书。二是向领导学。这段时间以来,我亲身感受了各位领导的人格魅力、领导风范和工作艺术,,使我受益匪浅,收获甚丰。三是向同事学。古人说,三人行必有我师。我觉得,我们公司的每位同事都是我的老师,正是不断地虚心向他们求教,我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才得以不断提高,工作才能基本胜任。我认为大家的能力都提高了,银行这个大家庭才会整体的提高。
自入行以来,由于离家较远,而且加之对生活习惯一时很难不适应,造成工作学习的耽误。通过1年的体验以及在领导同事们的关怀与培养下,认真学习、努力工作,积极投身到工作中,已经逐渐适应了这里的工作环境。对于领导与同事们的关心和关怀,我感到了很大的动力和压力,争取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以更加努力的优秀成绩来回报,不仅能够弥补自己耽误的工作学习而且能够有所成就,不辜负大伙的期望。对金钱、对名誉、对权力,我都没有什么奢求,努力工作是我最大的追求。说句实在话,工作不仅是我谋生的手段,更是我回报领导和同志们的最好方式,也是一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惟一选择。
在一年的工作学习中,我在学习、工作和思想上都有了新的进步,个人综合素质也有了新的提高,回顾这段时间来的工作历程,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金融工作报告篇2
近年来,金融企业抵押贷款的业务量不断增大,在清收不良资产时,以物抵债的情况非常普遍,处理以物抵债资产的涉税问题也较为复杂。由于企业对有关政策掌握不准或重视性不高,极易造成以物抵债环节税收流失严重,应引起各级税务机关的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一、抵债资产税收流失的具体表现
(一)金融企业收回抵债资产,不做相应的账务处理,而是将抵债资产做帐外经营。金融企业收回抵债资产,应冲减投放资金的本金和应收利息,并将清算所得计入当期经营利润。但我们在检查中发现,很多企业在处理以物抵债业务的过程中,一方面不及时结算已收回利息,漏交营业税;另一方面不以公允价格结转经营成本,甚至长期以不良贷款或呆滞贷款挂账,造成经营成果失实,偷逃企业所得税。
(二)收回的抵债房屋不缴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滤布对于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房屋,包括居民住宅和生产办公用房,除房产闲置不用或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房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减免税。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均应以抵债价值作为房产原值,按照自有房产申报缴纳房产税。但是,多数金融企业收回抵债资产的帐务处理是列入“其他资产”科目,不在“固定资产”帐核算,导致偷逃房产税。
(三)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房屋自用,长期在“其他资产”科目挂帐,不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科目,不缴房产税。目前,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房屋,多以借贷双方签订的书面抵债协议为转让依据,而产权转移的确权手续却不能及时办理或者因故不予办理,当金融企业将收回的房屋作为营业用房时,常常以产权未确定为由长期在“其他资产”挂帐,不及时增加固定资产,不申报缴纳房产税。同时,对于这部分房产的装修改造费用,大多记入“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同样造成少缴纳房产税。此外,由于摊销期较折旧期短,也影响了金融企业当期损益,少缴了企业所得税。
(四)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资产对外出租,将收回的租金冲减贷款本息,不缴纳租赁业营业税和房屋租赁房产税。由于金融企业均采用微机记账方式核算,而金融企业的微机帐与我们税务人员相对熟悉的传统手工帐有较大的区别,加之利用微机查帐是我们目前税务机关迫切需要提高的方面,造成税务稽查的难度较大,对偷税行为形不成有效的`震慑。
(五)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资产再销售,发生了产权转移,而不申报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或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xx](16)号文第20条规定:“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申报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或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但由于金融企业处理抵债资产时不按要求使用税务机关的发票,造成该环节的税收流失。目前金融企业处理抵债资产的方式主要有委托专业机构拍卖和金融企业自己对外销售两种。压滤机滤布前者竞拍后由拍卖机构出具拍卖专用票据,金融企业不需提供专用发票和交纳税金。而对于后者的情况,房屋和土地产权的转让确权,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不需要税务机关的正规发票,只凭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即可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由于存在可以不开具正规发票的空间,未能够有效的发挥发票的“以票管税”的作用,造成了金融企业处理以物抵债资产偷税的可能。
(六)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资产(不动产和土地)所占用的土地在处理前,不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与前面所述不缴纳房产税的原因一样,金融企业多以“其他资产”产权手续未办理为由,不申报缴纳所占用抵债资产的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金融企业收回的抵债土地或抵债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在处置之前未改变用途且符合政策性减免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免税,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批,报经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审批后,方可进行减免;凡未经批准减免税的,应如实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七)借贷双方签订的以物抵债资产协议不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及[1998]国税发30号文规定,“因借款方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债资产转移给贷款方,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计税贴花”。但是,由于税务机关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企业纳税意识差等原因,借贷双方在签订以物抵债协议时很少缴纳印花税。
二、加强金融企业以物抵债资产税务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金融企业纳税申报资料。建议在金融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纳税资料中,增加《其他资产增减情况明细表》。设置该表能够详细反映以物抵债资产发生时间、抵顶的贷款本息金额、抵帐不动产或土地占用面积、对外出租出售情况、应缴纳地方各税等内容,有利于加强基层征管单对金融企业应税资产的管理。
(二)完善金融企业“地方三税”税源普查制度。当前,税务管理机关使用的《地方三税税源普查表》是多年来一直沿用下来的表格,不分行业,格式一致,统计内容比较简单,已不能满足准确、及时反映地方三税税源真实状况的要求。建议应区分不同行业分别设置《地方三税税源普查表》。以金融企业为例,普查表中应分别统计“其他资产”和“固定资产”原值与面积、增减变化、应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三)建立和完善源泉控管网络。针对金融企业以物抵债资产处理过程中暴露出的发票管理漏洞,应尽快在当地拍卖机构、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分别建立委托代征机制。对于拍卖的应税房产和土地,委托拍卖机构代征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在产权转让环节,强调必须开具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方可办理确权手续。
(四)提高税务稽查部门的微机查账水平,尽快扭转当前不能够利用被查单位会计软件进行查帐的被动局面。通过提高税务稽查质量,发现和纠正金融企业的税收漏洞,达到以查促管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首先要落实微机记账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核算软件备案制度;其次应重点组织税务稽查人员和管理人员对纳税人会计核算软件的学习和培训,大力提高利用会计软件进行稽查和纳税辅导的能力。
金融工作报告篇3
金融工作报告篇4
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坚持“农”字当头,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来,把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摆在全行工作的首要位置,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粮食安全、乡村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优化体制机制,倾斜政策资源,扩大金融供给,切实发挥好服务乡村振兴的国家队主力军作用。截至2024年6月末(下同),涉农贷款余额1128亿元,较年初净增151亿元,增速15.5%,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9个百分点;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重达到44.4%,四大行最高,较年初提升1.1个百分点。
一是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成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推进小组,出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意见和配套支持政策,在信贷投放、产品创新、利率定价、减免收费等方面实行特殊政策。落实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签署的合作协议,强化服务乡村振兴政银协同机制。依托农行机构覆盖全疆所有县域的优势,建立各级行领导干部挂点帮扶县支行的机制,对县支行服务乡村振兴开展穿透式考核评价,引导和激励县支行加强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进一步充实金融服务力量,常态化选派优秀干部到南疆县支行交流任职。
二是助力巩固脱贫成果。坚决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优先保障脱贫县信贷、财务、人力等资源投入,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创新推出“富民贷”产品,对脱贫人口小额贷款实施无还本续贷,支持脱贫户发展生产、增收致富。巩固提升县贷款余额335.4亿元,较年初净增45.5亿元,增速高于全行贷款增速3.07个百分点。帮助脱贫地区销售农产品1446万元。
三是持续加大信贷投放。服务好春耕备耕,提前摸排农户冬储物资、续贷等需求,通过设立服务专柜、工作团队下乡、开辟审查审批绿色通道等措施,高效投放春耕备耕贷款87.6亿元,做到不误农时。服务好粮食安全,出台种业振兴金融服务方案,与重点粮食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创新推出“新粮通”粮食存货抵押贷款产品,做好粮食安全领域金融服务。粮食领域贷款余额达到40.2亿元,较年初净增10.8亿元,增速36.6%。服务好乡村产业和乡村建设,坚持“大三农”思路,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业园区、特色产业集群等领域信贷支持,助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联企兴村贷”模式为抓手,做好“万企兴万村”行动金融服务。农业和乡村产业贷款余额分别达到392.1亿元、450.8亿元,较年初净增32.7亿元、31.1亿元,增速均高于全行各项贷款增速。服务好农户生产,一体推进种植、养殖、加工、贸易等多业态农户信息建档,利用“惠农e贷”互联网融资产品,为农户提供线上“申贷、办贷、放贷”金融服务。
四是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县域“六位一体”金融服务体系,新建、迁建网点优先向重点乡镇倾斜;加大资源投入,加快推进“惠农通”服务点优化升级,在全疆设立服务点7114个,乡镇覆盖率达到78%;上线5辆移动金融服务车,覆盖50个乡镇。大力推广维文版掌银、乡村版掌银,加强涉农产业链、景区、医院等互联网金融平台和场景建设,为客户提供移动、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金融工作报告篇5
根据《关于开展ⅩⅩ年金融统计专项检查的通知》(甬银发[ⅩⅩ]69号),分行资产监控部积极响应通知要求开展ⅩⅩ年金融统计专项检查的自查工作,我部根据工作分配对相关的金融统计数据报表进行了自查,自查工作主要从金融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数据采集管理方式方面进行,现将相关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计质量自查情况
涉及我部的对外报表主要包括房地产贷款统计类、涉农统计类、贷款行业分类统计报表、大中小型企业贷款统计报表和银行承兑汇票统计报表,为了核查数据质量,我部对上述报表重新进行核实计算。
因为涉及报表较多,自查采用抽查方式进行检查。现在进行自查工作因为取数时点和原来不同,导致在去年上报行业分类中数据和目前数据仓库导出的ⅩⅩ年的数据资料行业分类余额有所不同。
4.大中小型企业贷款统计报表和银行承兑汇票统计报表在该报表中,大中小企业规模和限额方面按照国标大中小企业进行分类筛选,由数据仓库导出的企业类型大小进行区分。大中小企业贷款行业分类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t 4754-20xx)进行分类筛选,数据来源于总行数据仓库表内业务明细。在自查工作中,抽查了4月份的'190
2、1908机构和6月份的1907、1909机构,发现填报数据正确。但是在表外业务“单户授信小于500万的境内小型企业贷款合计”一栏中,由于数据仓库中导出的原始数据缺少企业的授信额度栏目,先前是按照企业贷款余额进行统计,由于今年下半年总行会?3予以导出客户风险信息的数据资料,其中包含授信额度一栏,因此统计授信额度小于500万元的企业数量及其贷款数量的统计口径会进一步明确。
二、统计自查发现的问题
在统计自查过程中,我部统计人员也发现了在统计数据报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1.科技支持力度尚显薄弱
由于统计工作量大,仅仅依靠手工数据筛选汇总,数据质量的准确性难以保证。另外因为科技支持力度尚显薄弱,统计复核工作无法利用系统进行表内和表间的数据校验,缺乏对报表质量进行快速有效的整体评估和复核的操作依据。
2.数据来源和数据处理流程尚待完善
因为统计报表由填报部门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及对报表的理解自行填报,文字性的填报流程或说明尚待更新完善,不同填报人员选用的统计方法有差异,因此,准确的取数来源和数据处理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在涉农贷款统计中,“农村区域”与“城市区域”的准确界定问题。
三、统计工作改善措施
1.加大科技支持力度
目前资产监控部正在对crm系统进行优化升级,在不久的将来,对人民银行、银监局等监管部门的报表能够统一由crm系统自动导出。crm系统的优化升级将有效地改变数据处理系统支持功能差,报备安全检查记录。表自动化处理程度低的状况,不仅能够减轻统计人员通过手工填报工作量较大的弊端,同时也能进一步增强各监管报表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金融工作报告篇6
根据总行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金融统计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支行按照通知精神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并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回报如下:
一、金融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我支行能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二、金融统计统计制度的情况:
我支行能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支行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我支行有专人负责,辖内各成员积极配合提供统计数据和上报金融工作动态。
2、日常报表操作情况。经查,所报的贷款月报、季报、年报、不良贷款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至上级支行,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四、存在问题
1、统计力量、科技支持力度尚显薄弱。
2、我支行由于人员缺乏,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而是由其它岗位人员兼任。另外,由于统计工作量大,仅仅依靠手工数据筛选汇总,数据质量的准确性难以保证,故需要科技的进一步支持,加之员工由于忙于各自日常工作中的事情,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能真正地重视起来。
五、采取措施:
1、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证统计员队伍的稳定,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2、逐步改进和完善金融统计报表制度,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对金融统计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金融统计工作水平。
3、强化科技对统计工作的支撑作用,尽快健全和完善覆盖面广、效率高、共享性强、规范的数据信息管理体系,保证金融统计工作快捷、高效地进行。
金融工作报告篇7